⑴ 咸阳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是怎样的
(1)咨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审批,指定受委版托银行具体操权作、经办。咨询业务既可向受托银行咨询,也可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 (2)申请材料。申请人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并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表》,按要求备齐申请资料。 (3)贷款受理。申请人持填妥的贷款申请表和要求提供的资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初审,中心签署受理意见后,由受委托银行具体审查并签署意见,在交中心复审,确定能否贷款。 (4)签订借款合同。受委托银行指导经审查同意贷款的申请人同其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保险、公证、抵押等手续。 (5)发放贷款。各项贷款手续办理完善后,交中心再审核,审核无误后,通知受委托银行正式发放贷款。 (6)转账付款。按规定贷款资金应当划入售房单位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不得直接划入借款人账户或者支付现金给借款人。 (7)归还本息。借款应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月归还贷款本息,自使用贷款资金的次月开始,偿还本息。 (8)解除合同。借款还清贷款本息后,解除合同约定和担保抵押手续,领回抵押证书,到房产部门申领房产证书。
⑵ 咸阳住房公积金贷款进度查询该怎么做
1.使用电脑搜索咸抄阳住房公积金管袭理中心网站;
4.登录后,在”贷款业务“菜单中选择”公积金贷款进度查询“,可以详细查看当前审核节点,展开后还能看到具体每一个审批步骤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⑶ 咸阳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如何查
1、进入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网站
2、找到“公积金查询”
3、输入身份证号码,就可以查到
⑷ 咸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怎样的
全额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正在领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符合以上提取情形的,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含本、息),并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依照《继承法》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租住商品住房
1、提取条件和对象:职工及配偶在咸阳市辖区内无房产且租住商品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需提供证明材料:咸阳市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在咸阳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单身提供单身证明,已婚提供结婚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
3、提取时限及额度:提取人每年提取一次,单身职工或夫妻双方合计提取一般不超过8000元,且提取后个人账户应至少保留两个季度公积金缴存余额。
办理以上2种情况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出具咸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提取的,同时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对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取消职工5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将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⑸ 咸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余额吗
个人住房公积金有身份证即可查询,如果知道公积金账号也可查询
一、个人携带身回份证、公积金答卡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二、用身份证号或者公积金账号在网上查询住房公积金金额:
登入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找到“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一栏,找到并点击进入;
点击后出现登入界面,登入方式选择“身份证号”登入,则输入身份证号码,如果知道公积金账号也可以输入公积金账号,密码一般默认为六个1;
进入个人账户后,点击公积金明细查询即可看到卡上金额。
⑹ 咸阳市个人公积金余额查询身份证
可以用身份证查询:
1、可通过拨打服务热线“12329”进入自动语音播报系统中的个人对账信息进行查询,按语音提示输入个人公积金客户号(12位)及身份证号码。
2、进入杭州住房公积金网(www.hzgjj.gov.cn)(网上业务——个人业务)输入个人公积金客户号(12位)及身份证号码注册后查询。
3、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中心归集提取服务大厅政策咨询窗口查询。
4、凭市民卡到中心归集提取服务大厅查询机插卡查询。
5、到中心归集提取服务大厅多媒体查询机上进行自助查询。
⑺ 咸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非常急!求助。。。。
申请来公积金贷款时应具自备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最低月缴存额;
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含)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
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的,需支付购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