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提条件。
1、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证》;购买拆迁还建房的,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拆迁还建协议书》及交房款收据;
3、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承办银行(我们是建行)行政主管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文件或危房鉴定证明,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屋所有权证》;
4、离休、退休的,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核发的离退休证;不能提供离退休证的,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
5、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生活艰难的,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案、病人的医保卡、当期治疗费用发票。非职工本人患病的,还应提供婚姻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市(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医院证明;
7、出境定居的,应出具出境定居人员审批表,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出境定居有效证明;
8、偿还住房贷款的,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截止申请提取日贷款余额证明。其中,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还应提供借款人与贷款发放银行签定的商业性住房借款合同;
9、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应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劳动、工会等部门提供的其他有效证明;
10、支付房租的,应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书、支付房租发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11、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提供县(区)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突发事件证明、大额支出费用单据,职工及家庭其他成员的收入证明。
12、进城务工人员或职工户口在本市辖区以外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户籍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证明。属于亡者法定继承人的,应提供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法定继承证明;属于亡者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应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经公证的指定继承证明、身份证;
1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
15、同时申请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条件的,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资料外,还应提供配偶和直系亲属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者亲属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16、代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材料外,须同时提供提取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代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领取转账
1、如果在上班的,可以凭领取的凭证,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会核实并证明的,会出具有效的公积金提取证明文件;
2、然后凭领取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提取,公积金管理部门一般会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 公积金管理部门也会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3、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和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到承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就行了,银行会转账到指定的账户内(一般3天内)。
Ⅱ 2017年绵阳市住房公积金单职工能贷款多少钱
公积金贷款来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自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如下:
1、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 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2、按使用配偶额度: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 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 个人缴存比例)。
3、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4、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具体最高限额各地情况均不同,建议具体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Ⅲ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多久能取一次
公积金一年可以提取一次。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内、建造、翻建、大修具有容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Ⅳ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位置在哪,怎么提取公积金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如果要提取,行的。
Ⅳ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跟缴纳基数有关。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贷款人版申请住房公积权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
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Ⅵ 绵阳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是多少
绵阳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是60 万元
一、贷款额度
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房屋交易价的 80 %
所购房屋属于再交易房,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房屋交易价、契税核定价格和评估价的 70 %
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房屋交易价的 70 %
所购房屋属于再交易房,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房屋交易价、契税核定价格和评估价的 60 %
不得高于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 60 万
不得高于按照还款能力和缴存余额计算确定的贷款额度
二、贷款额度估算
进入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点击公积金服务
三、贷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 30 年,且借款人申请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限
男不得超过 60 岁、女干部不得超过 55 岁、女职工不得超过 50 岁
以主借款人剩余工作年限计算贷款年限
对于具有偿还能力且个人信用良好,能有效实施贷后管理的贷款人,可适当放宽贷款期限至退休后 1 - 5 年
贷款期限延长至退休后的,须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方能提取本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以上信息来源: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Ⅶ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可以组合贷款吗
可以,商贷和公积金贷款的年限申请要一样,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版款的贷款期限权、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都可以不同、只不过执行不同的利率。
申请方法:
① 申请组合贷款,初审手续与公积金贷款相同;
② 初审通过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其它手续时,要按照银行要求填写商业贷款部分的借款申请表并办理有关手续;
③ 两部分贷款审批完成后,同时由银行拨付到售房单位帐户;
④ 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都可以不同,只不过执行不同的利率。
所需资料:
1.贷款申请表;
2.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3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需要首页和本人那页);
4.房屋买卖合同正本及整本的正本复印件(2份);
5.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书(开发商提供);
6.预交房款收据复印件(2份);
7.私人印章(已婚者需要夫妻双方各一枚);
8.个人工资收入证明(开发商提供表纸,自己单位确认盖章);
9.组合贷款联络单及联络单复印件(1份);
10.商业贷款合同;
11.维修基金收据第六联。
Ⅷ 请问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要哪些手续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住房贷款,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市人民政府《绵阳市市级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绵府发[2001]23号、绵府办《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绵府办发[2005]10号文件精神,为了保证住房公积金“低存低贷”,降低职工购房融资成本的政策效应,支持和鼓励我市城镇职工购买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依法实行担保(抵押、质押、保证)。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代为办理,市财政监督。
一、贷款对象和范围
1、凡具有绵阳市城镇常住户口,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处、江油分中心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连续缴存的在职职工,在绵阳市辖区内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处、江油分中心申请职工个人住房贷款。
2、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绵阳市辖区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时可申请贷款。
二、申请贷款人应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处、江油分中心提供以下审核资料,并进行面谈、捺印。
1、填写《绵阳市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一式贰份。
2、夫妻双方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证明(不在本辖区工作的,应由其工作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据证明)(2份)。
3、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复印件2份)、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4、夫妻关系证明(离婚证明、未婚证明)原件(复印件2份)。
5、申请人根据贷款情况提供:①《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2份);②集资建房的提供单位集资建房的定点、计划、开工许可证(复印件2份);③购买预售商品房的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预售合同原件(复印件2份);④购买二手房的,应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复印件2份)和缴纳契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原件(复印件2份);⑤大修住房的,提供有权部门批准文件,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原件(复印件2份);⑥自建住房的,提供有权部门批准文件、自筹资金证明。
6、首付购房款总额30%或20%的有效收据原件(复印件2份)。
①中低收入家庭职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包括房改房、拆迁安置房、解困房)的,首付款比例按不低于20%执行。
②购买普通商品房、二手房的职工,首付款比例按不低于30%执行。
7、申请人根据贷款情况应提交受托银行相关材料:①抵押物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证明;②房地产评估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③保证人资信证明及其同意提供的担保证明;④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有关批准文件、施工协议等。
三、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
1、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借款人(夫妻)提出申请的上月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专户存款余额的3—8倍。
2、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20万元;申请额度条件是:
①、职工购房总额25万元以上的,可申请15—20万元贷款;
②、职工购房总额20—25万元的,可申请15万元以内贷款;
③、职工购房总额20万元以内的,可申请10万元以内贷款;
④、职工购房总额9万元以内的,可申请6万元以内贷款。
3、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为20年,同时不能超过借款人借款日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作年限。
4、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为两档:5年以下(含5年)年利率为3.96%;5年以上(20年以内)年利率为4.41%(2005年3月17日中国人民通知执行)。如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20年以内)的,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四、贷款的审查、审批、发放
1、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处、江油分中心负责对借款人资格、资信的审查,并进行面谈。
2、对借款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进行实地考察。
3、受理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按规定送主任办公会议审定后,经主任批准办理。
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按规定进行复核,签订《借款合同》和《还款协议》,办理担保(抵押或质押)等手续后,负责发放和回收贷款。
五、购买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条件是:
1、购二手房贷款条件是:按交易价格,评估报告,再结合使用时间、住房环境、周边楼盘价位综合后,在确保无风险的情况下,按综合后价位的60%审定。
2、购二手房的贷款,可用二手房办理抵押。
3、职工在购二手房交易有效,落实抵押后,可办理贷款现金的提取,用于直接支付交易当事人
4、需翻建、大修住房的,可用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办理抵押。
5、翻建、大修住房的,要经过有关部门确认。审定时综合购房原价、使用时间、住房环境、周边楼盘价位确定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控制在10万元以内。
6、新建自住住房的职工,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50%且主体工程完结,最高贷款额度控制在10万元以内。
六、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贷款流程图:
职工申请——职工贷款科初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查
发出《授权授托银行贷款通知书》
受托银行审查
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担保合同 借款人办理抵押(质押)登记
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受托银行划转款项
借款人按月归还本息
清偿债务,注销抵押、还证
Ⅸ 父母的公基金绵阳市住房公积金可以给子女还房贷吗
这个只要父母同意,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