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苏州工业园区 住房公积金如何领取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会员卡在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
一、 具体流程
第一步:领取《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病历》
单位在中心网站上查询到领卡信息后,到中心社会化服务科(地址: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汇金大厦1楼)领取《医疗保险证》和《医疗保险病历》。
第二步:领取会员卡、密码函
单位在领取《医疗保险证》和《医疗保险病历》后,到江苏银行公积金专柜(地址: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汇金大厦1楼)领取会员卡和密码函,江苏银行提供会员卡的发放名单(电子文档)和相关的书面材料。
单位领卡时需携带材料:
1、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2、盖好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可从中心网站下载);
3、U盘。
第三步、《医疗保险证》盖章
将员工照片(规格为近期一寸证件照)粘贴在《医疗保险证》上后,单位统一到中心社会化服务科或各办事处盖章。盖章完毕,连同会员卡、密码函、《医疗保险病历》一起发放给员工。
第四步、参保人员信息更正
若参保人员信息有误,首先要填写《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表》(表B2)到中心单位服务科办理个人信息更正手续;然后,将错误的《医疗保险证》返回“中心”社会化服务科,社会化服务科核定该参保人员已办理个人信息更正手续后,重新打印发放《医疗保险证》;最后,由参保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会员卡、《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表》原件到江苏银行公积金专柜申请变更会员卡信息。
若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正常升位且姓名未变更的,无需办理以上手续。
二、工作要求
1、用人单位务必按照时间计划和领取流程在中心网站公布领卡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至江苏银行公积金专柜领取本单位员工的会员卡。
2、用人单位须及时将会员卡和密码函配套发放到员工个人手中。发放时须请员工确认会员卡上的卡号和密码函上的卡号完全一致。同时,务必告知员工可通过中心服务大厅触摸屏来核对信息,确保会员卡信息与其本人相符。对于信息不符的,用人单位或个人必须立即办理信息更正手续。
3、公积金会员卡设置了社会保险(公积金)初始密码,参保人员可通过园区中心网站、咨询电话、中心服务大厅触摸屏等方式修改初始密码。
4、参保人员可在江苏银行ATM机上修改磁条初始密码,亦可直接去江苏银行苏州分行网点修改。电话银行初始密码可直接拨打江苏银行客服热线4008696098进行修改。
5、会员卡、《医疗保险证》和《医保病历》是社会保险(公积金)参保人员持卡就医的必备凭证,缺一不可。单位务必确保员工同时领取此三项材料,避免出现参保人员因材料不全无法持卡就医的情况。
三、公积金会员卡申领须知
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公积金)开户手续后,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将申请制卡名单发送至江苏银行,由江苏银行负责制作会员卡。用人单位可在中心网站会员卡专栏中的“单位会员卡领取”页面中查询领卡通知,用人单位应在领卡通知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江苏银行公积金专柜统一领取会员卡。用人单位应及时领取、发放会员卡,并确保全部发放给会员。因单位原因造成的会员卡、密码函错位发放,或超期发放引起的参保人员帐户基金损失、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公积金)保障待遇的等一系列问题,由单位承担责任。
❷ 苏州工业园区A类公积金每月需交多少钱
苏州园区A类公积金缴费基数是按员工月缴费基数的专44.2%,由用人单位按22.2%,员工按22%的比例缴交。
一、属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二、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❸ 苏州工业园区的住房公积金有什么不对的吗
我也在园区,关于电子辐射的问题,民间一直有流传,说连鸟都很少见,还有说曾有大学老师(住在园区)将相关检测仪器带回家,经测试后经果很令人吃惊,不知是真是假。对于辐射的问题官方一直保持沉默。
而园区公积金只能买园区并且是指定可园贷的房子(价格都不会低),你如果离开园区,只能带走一小部分公积金。
所以准备来园区工作的兄弟姐妹们,三思。
❹ 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可以租房吗
住房复公积金不可以租房制。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4)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❺ 关于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的问题
1.不可以。
2.无限制
3.没有必须有配偶的限制。不买房是不可以提的。除非离开苏州。离开苏州,非农户口最新政策是15%左右,农业户口是69%.
❻ 关于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
先把住房部取掉 人后申请不缴纳就可以 但一定要先取掉 不然变更以后取不了了 附:当然不取也可以申请 我的资料里有
❼ 苏州园区乙类公积金住房16%是什么意思
苏州市工业园区公积金16%是指划入账户比例,甲类计划才涉及到住房保障,不是乙类计划,具体如下: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征缴和基金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 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按照综合社会保障计划的类型和账户设置,分别设置账户入账比例。本规定实施后的各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账户入账比例分别如下:
(一)甲类计划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账户入账比例分别为:养老个人账户8%(含养老补充账户6%)、医疗个人账户3%、住房个人账户16%,养老统筹账户1%、医疗统筹账户2%、工伤统筹账户1%、失业统筹账户1%、生育统筹账户1%以及特殊补充账户14%。
(7)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缴费注意事项:
1、2011年7月1日起,单位应严格按照缴费基数上下限的规定当月足额缴清当月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单位当月尚未发放本月工资的,应按员工上月工资申报当月缴费基数。对于首次参保的员工,以其起薪之月工资为缴费基数。对于请假的员工,以其请假前的月工资申报缴费基数。
3、缴费基数上、下限: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下限将定期公布。参保员工工资收入超出缴费上限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缴费下限的,必须按下限缴纳社会保险费。
4、缴费期与合同期关系:单位应按照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按月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入职和离职时间不足月的,缴费基数也不得低于下限。
5、年申报单位应当在每月14日(不含14日)前通过网上缴费系统申报新员工的年缴费基数或变更原已申报的缴费基数。
6、2011年起结算年度指当年7月1日至下年6月30日。从7月1日起,中心将按照原申报的缴费基数及新政后员工对应的参保计划生成当月的扣款计划,原申报的缴费基数若低于7月1日后的缴费基数下限的,则自动按新缴费基数下限执行。
7、单位申报缴费后,需在相应的银行账户上存足足够的扣款金额,由于扣缴金额不足,当月未扣款成功的,当月作为欠费处理。
8、乙类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中心将把该单位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分别传输给银行托收。两笔金额同时有足够的资金扣缴时,才能扣缴成功。
9、单位由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影响员工社保待遇的,责任由单位承担。
❽ 现在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比例是多少
会员发生下列情况的,可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个人专户存款余额:
(一)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按规定在养老、医疗专户留足最低存款的;
(二)因病或非因工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
会员符合下列情况,在按本条规定的标准扣除社会统筹基金后,可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个人专户存款余额:
(一)出国定居的;
(二) 非苏州市户籍的农村劳动者,回农村居住地的。
会员2006年7月1日起缴存的公积金,社会统筹基金的扣除比例为:参加A计划的,按本人缴费基数的15%;B计划为13%;C计划为11%(均含已入帐的社会统筹基金部分);2006年7月1日前缴存的公积金,社会统筹基金的扣除比例分别为:12%、10%和8%。
本条款适用对象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领取失业救济金后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的,已领取的失业救济金款额应在其个人帐户存款余额中扣除。
参考资料: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专户管理规定
❾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乙类含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调整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比例1.甲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以下简称甲类计划)的缴费比例从47%调整为46.5%,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从19%调整为18.5%,单位缴费比例仍为28%。
苏州工业园区不同于苏州市区、新区,乃至全国其他地区,其对社保、医保等有着自己独特的体系,这套体系是从新加坡引进的,被称为园区公积金。
园区公积金制度是借鉴新加坡经验的重要成果之一,是一项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住房保障等在内的综合性的社会保障制度。
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必须满足一定条件,主要有,普通专户中的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园区内经济住房;员工养老专户中的资金,在未退休时,不能挪用。
员工购买非园区住宅商品房,一般可以提取其普通专户上的累计存款支付购房款,但不得动用其普通专户存款摊还购房贷款;回乡务农或出国员工可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专户中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