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西宁市住房公积金提交材料后多久能审批下来贷款住房公积金今天刚把材料上交,需要多久才能审批下来
你好!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严格,进展较慢,一般需要二到四个月才能审批下来。希望能帮到你。
⑵ 西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
据我所知,一般情况下可贷款总房款的70%
⑶ 青海省西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手续
您好!
提取的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死亡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或户口为外地,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回外地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结清贷款的一次性提取
提取的时间:
购房提取需在产证办出后方可申请提取,同时职工自产证发证之日起有六个月的办理期限,超过六个月未申请提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提前一次性结清贷款的提取,必须自结清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超过三个月未申请提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提取的手续:
职工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市公积金中心事务受理办公室或各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办或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然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审核通过后银行会将款项划转入您名下的建行活期储蓄存折。
提取的材料:
1、单位出具的《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3、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希望对您有用,望采纳,谢谢
⑷ 西宁住房公积金逐月还款申请吧
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是指按月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住房公积金,划转到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提供的扣款还贷个人银行账户中,用于抵偿借款人上月归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包含提前还贷)。
一、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
1、公积金逐月还贷条件:账户留足一年余额。
2、公积金逐月还贷操作:每月15日银行开始划账。
逐月还贷的操作手续其实很简单,只要贷款买房,在公积金账户上保留有1年的余额,比如每月的缴存额为1000元,账户余额达到12000元了,就可以到买房按揭的银行去签订委托协议了。假使公积金每月的还款额为800元,如果公积金月缴存额为900元,那么刚好还完公积金的贷款本息,多余的继续保存在公积金账户;如果月缴存额只有700元,那不足的100元就要按月补齐到还款账户。
二、公积金逐月还贷办理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还款代扣账户(卡或存折)原件;
4、《当地市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申请表》:上网下载或到贷款银行领取,填写后经所在单位盖章;
5、《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到贷款银行复印,并由贷款银行盖章确认。
除提供上述材料外,申请人根据以下不同情况须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为借款人配偶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缴交不在同一银行的,申请人须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单(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打印并盖章);
3、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须提供经公证的代办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注意事项
1、《逐月提取公积金还贷协议书》生效后,由管理中心采用报账制方式,根据借款人上个月在委托银行的贷款还款金额,上月缴存额少于其上月应还贷款本息额的,差额由还贷人在原还款代扣卡上补足;上月缴存额大于其上月应还贷款本息额的,以上月应还贷款本息额相同的金额从还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直接划转至其还款代扣卡上。
2、公积金逐月还贷和逐年还贷都是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的便民服务措施,两者各有利弊。逐月还贷能利用每月缴存的公积金来还款,但在整个还贷期间,还款计划不变,所需偿还的利息也没有减少,因此比较适合希望减轻月还款压力的职工;而逐年还贷抵偿的是贷款本金,可以减少今后的贷款利息支出、加快还贷的速度,所以比较适合希望减少贷款利息支出的购房者。
⑸ 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样
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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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现在西宁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首付房款是20%还是30%,我说的购买新房
首付现在最低30%了。贷款期可到你65岁止,如你今年53岁可贷款12年,如你今年48岁可贷17年,如你之前未用公积金贷过款,你就可以用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