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咸宁住房公积金怎么打电话没有人接,长期就是一个形式,没有人处理,
一般都可以接通的。
2012年9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版《关于开通12329住房公积金热权线的通知》,其主要目的是为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准,决定在全国开通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
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为本地固定电话号码,长途拨打需在此号码前加拨长途区号。通信费标准按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规定执行,免收信息服务费。
『贰』 在咸宁住房公积金满半年,买房可贷款多少钱
楼下的朋友说抄的时间不对,你可以登录咸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看《咸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文件中明确说明了,“第三条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因此,你是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提醒一下,今年各地纷纷出台公积金新政,支持居民购房,申请公积金买房的人越来越多,但是公积金资金池里的资金本来就有限,不像银行。而且,公积金的利率比余额宝理财收益都要低,所以如果要用公积金买房,申请贷款早还会有,申请晚了以后可申请的贷款额度就会不足了(因为公积金的资金量本来就不多)。
如果确定在咸宁买房的话,推荐看一看《(2015年咸宁购房置业必看贴)咸宁买房的五大误区,你占了几个?》(网络文库里的文章,可以直接搜索标题),避免买房上出现的一些令人不愉快的事情。
『叁』 深圳公积金可以在湖边咸宁买房吗
目前,在深圳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咸宁还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专但可以属在咸宁购房后回深圳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
现在全国各地正在逐步实行住房公积金互贷,请关注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消息。
『肆』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初始密码是多少
没有什么初始密码,你到咸宁住房公积金网站上注册,自己设定密码查询就可以了。 还有,每年底都会发信告知你公积金余额。
『伍』 孝感住房公积金可以咸宁买房吗
可以的,有异地公积金贷款办理业务,在孝感公积金开具缴存证明,打印缴存明细。
一般公积金贷款连续缴纳6个月且征信无问题。现在住房公积金不能同时办理2次贷款,累计一共能办理2次贷款。
拨打全国公积金中心的服务热线电话区号12329咨询。
『陆』 广东东莞住房公积金可现在咸宁兑现吗
1、目前同一省内的公积金是可以通用的,跨省的公积金贷款目前全国只有四个城市支回持,分别是武汉答,南昌,合肥,长沙。 具体可以电话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
2、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
3、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柒』 咸宁公积金贷款手续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完了,一般多久下来。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首付款证明;
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6.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二、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1. 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 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三、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 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 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3. 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4. 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捌』 湖北咸宁可以用江苏住房公积金买房吗
一、湖北咸宁可以用江苏住房公积金买房的,但是要符合咸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才可以的,不同城市的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情况也是不一样的。目前暂未全国统一实施。
二、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办理流程:
(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四)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五)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新政策主要包括,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