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提取
哥们,我就在园区工作啊,我交的甲类公积金,住房8%这块是必须交的,自己共交19%。你交的是不是乙类加住房,因为乙类有的人是可以不交住房这块的,是加住房的话自己也要交19%的。
现在说说怎样提取公积金的问题:
五险你就不要想了,自己交的这8%和公司交的8%住房是可以提取出来的。共有16%,如果月薪1W的话10个月也有1W6K哦。
前提是找个有自己房产的同事,以租他房子为由提取公积金。
提取流程: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一张表格------再到公司管理部确认在本公司工作签字------叫上同事带上房产证陪你去管理中心跑一趟就可以了。
操作细节自己要到表格后看了就明白的,也可以问管理中心的人。
⑵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已离职可以提取吗
离职人员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
根据《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了防范转移套取行为,涉及职工离职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转移有新规。
根据意见,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封存满半年后,未在苏州市正常就业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外地户籍职工,可以办理销户提取手续;缴存职工申请将缴存在苏州大市范围外的公积金转入苏州市的,须在苏州市稳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
另外已办理个人账户封存的外地户籍职工,其离职提取按原规定办理,即封存后,职工带上身份证、银行卡、离职证明到公积金网点办理销户提取手续,资金实时到账。7月1日后,办理个人账户封存的职工,其离职后按新规办理转移和提取业务。
(2)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提取扩展阅读:
离职后按新规办理转移和提取业务的方法:
1、外地户籍职工离职封存满半年后,未在苏州市正常就业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职工可以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2、外地户籍职工离开苏州到新工作地或户籍地工作后,开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可以到当地公积金中心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不用返回苏州办理公积金销户提取手续。
3、职工离职后仍在苏州市范围(不含园区)内工作的,可由新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为职工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职工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个人公积金账户转移到园区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⑶ 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在职怎么提取
园区公积金在职只能在自己买房了以后才可以一次性提取,如果在职不买房是没法提取的,或者自己离职,离职以后带自己市民卡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3-5日到账)
⑷ 苏州园区公积金如何提取
提取流程:
1、用人单位为参保员工缴清社会保险(公积金)并完成人员减少手续;
2、参保员工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报中心审核;
3、中心审核后,按规定办理提取手续,并于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款项划转至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障市民卡内。
参保员工携带以下材料到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1、本人有效身份证、社会保障·市民卡原件及复印件;
2、《T2:苏州工业园区外地农村户籍参保人员回乡务农提取公积金存量个人账户申请表(双面)》
园区官网没有规定办理时间与办理时限,可以询问管理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
(4)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提取扩展阅读: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转移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参保员工已办理社会保险(公积金)关系向区外统筹区域转移且住房公积金基金未转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一次性提取本人社会保险(公积金)住房账户、普通专户结存额以及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本息:
(一)离退休;
(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三)丧失劳动能力;
(四)出国定居;
(五)外地户籍员工社会保险(公积金)关系转移到园区外统筹区域;
(六)苏州市户籍员工社会保险(公积金)关系转移到苏州大市以外统筹区域;
(七)社会保险(公积金)关系转出后购房;
(八)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下岗失业且社会保险(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
(九)低保、低保边缘和特困职工;
(十)其他特殊原因。
⑸ 苏州工业园区 住房公积金如何领取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会员卡在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
一、 具体流程
第一步:领取《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病历》
单位在中心网站上查询到领卡信息后,到中心社会化服务科(地址: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汇金大厦1楼)领取《医疗保险证》和《医疗保险病历》。
第二步:领取会员卡、密码函
单位在领取《医疗保险证》和《医疗保险病历》后,到江苏银行公积金专柜(地址: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汇金大厦1楼)领取会员卡和密码函,江苏银行提供会员卡的发放名单(电子文档)和相关的书面材料。
单位领卡时需携带材料:
1、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2、盖好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可从中心网站下载);
3、U盘。
第三步、《医疗保险证》盖章
将员工照片(规格为近期一寸证件照)粘贴在《医疗保险证》上后,单位统一到中心社会化服务科或各办事处盖章。盖章完毕,连同会员卡、密码函、《医疗保险病历》一起发放给员工。
第四步、参保人员信息更正
若参保人员信息有误,首先要填写《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表》(表B2)到中心单位服务科办理个人信息更正手续;然后,将错误的《医疗保险证》返回“中心”社会化服务科,社会化服务科核定该参保人员已办理个人信息更正手续后,重新打印发放《医疗保险证》;最后,由参保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会员卡、《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表》原件到江苏银行公积金专柜申请变更会员卡信息。
若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正常升位且姓名未变更的,无需办理以上手续。
二、工作要求
1、用人单位务必按照时间计划和领取流程在中心网站公布领卡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至江苏银行公积金专柜领取本单位员工的会员卡。
2、用人单位须及时将会员卡和密码函配套发放到员工个人手中。发放时须请员工确认会员卡上的卡号和密码函上的卡号完全一致。同时,务必告知员工可通过中心服务大厅触摸屏来核对信息,确保会员卡信息与其本人相符。对于信息不符的,用人单位或个人必须立即办理信息更正手续。
3、公积金会员卡设置了社会保险(公积金)初始密码,参保人员可通过园区中心网站、咨询电话、中心服务大厅触摸屏等方式修改初始密码。
4、参保人员可在江苏银行ATM机上修改磁条初始密码,亦可直接去江苏银行苏州分行网点修改。电话银行初始密码可直接拨打江苏银行客服热线4008696098进行修改。
5、会员卡、《医疗保险证》和《医保病历》是社会保险(公积金)参保人员持卡就医的必备凭证,缺一不可。单位务必确保员工同时领取此三项材料,避免出现参保人员因材料不全无法持卡就医的情况。
三、公积金会员卡申领须知
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公积金)开户手续后,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将申请制卡名单发送至江苏银行,由江苏银行负责制作会员卡。用人单位可在中心网站会员卡专栏中的“单位会员卡领取”页面中查询领卡通知,用人单位应在领卡通知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江苏银行公积金专柜统一领取会员卡。用人单位应及时领取、发放会员卡,并确保全部发放给会员。因单位原因造成的会员卡、密码函错位发放,或超期发放引起的参保人员帐户基金损失、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公积金)保障待遇的等一系列问题,由单位承担责任。
⑹ 苏州工业园区个人住房公积金一次性提取需要什么样的手续
会员或其法定继承人办理公积金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公积金会员卡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园区公积金会员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申请表》(表J1)或《园区公积金会员死亡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继承)申请表》(表J2)(会员死亡提供)一式二份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参加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需提供) 属“因病或非因工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经园区劳动管理部门退工备案)原件及复印件 ●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属“出国定居” 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经园区劳动管理部门退工备案)原件及复印件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出国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属“非苏州市户籍的农村劳动者,回农村居住地务农” 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经园区劳动管理部门退工备案)原件及复印件 ●《园区非苏州市户籍会员回乡务农证明表》一份 属“达到退休年龄,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 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经园区劳动管理部门退工备案)原件及复印件 ●退出工作(劳动)岗位证明原件 属“会员死亡” 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3、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 ●会员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继承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继承人与死亡会员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这些材料后一个星期就可以领取
⑺ 苏州工业园区的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中介安全吗
个人的住房公积金满足以下提取条件,不管是自己办理还是找中介办理,都是安全的;如果不满足提取条件,找中介公司做虚假资料进行提取,都是不安全的。
提取条件:
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且满足以下条件的:
(1)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2)购买房改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4)购买再交易房、拍卖房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5)购买保障性住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的。
2. 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按以下条件提取:
(1)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商业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首次提取且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提取额度不超过首付款额度,以后各次提取,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首次提取但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首次及以后各次提取额度,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职工、配偶及参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3)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公积金贴息贷款的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提取一次。职工、配偶及参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公积金贴息贷款未还清前,不能以其他条件办理提取(销户性提取除外),职工当次可提取额度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实际还款额度。
3.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自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内的;
4.租房自住,在租赁合同期限内的;
5.缴存职工为农民工的;
6.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7.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注意:
1.同一提取条件每年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前后提取时间间隔1年以上),销户提取和提前还清贷款除外。
2.公积金贷款职工(含参贷人、配偶)在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贴息贷款)还清前,除销户提取外,只能办理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贴息贷款)的本息提取。
⑻ 如何提取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
住房复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制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⑼ 苏州园区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提取条件
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
1.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按月提取。
1.销户提取:包括离、退休;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金;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两种原因的销户提取。
2.按月提取:包括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住院治疗的。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纳入特困救助范围提取原因。
这是属于异地提取公积金,住建部给出了提取公积金的相关规定,其中包括异地提取的条件。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可以提取;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去公积金中心审核;
等待提取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