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住房公积 > 扬州住房公积金

扬州住房公积金

发布时间:2020-11-29 05:32:50

⑴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是多少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14)87368237 咨询
联系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1号(曲江公园东侧)城市运河广场4号楼6楼

⑵ 扬州公积金可以提取吗,有什么手续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中心财务科办理支付。

(2)扬州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职工因工作变动调出单位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单位需填写《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转出或者封存手续。

职工离开工作单位,只是中断工资关系仍保留劳动关系的,其在中断期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随之中断,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变,结余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仍保留在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单位应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

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仅适用于中断工资关系仍保留劳动关系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期间,凡符合提取规定的,由单位代为办理支取手续。

⑶ 扬州邗江区住房公积金地址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1号 运河城市广场B座6楼

扬州市住房管理中心邗江管理部

地址:扬州市邗江中路330号 星座国际9楼

公积金提取相关问题 + V❤ (dqgjj2)

⑷ 扬州住房公积金在不买房子的情况下怎样提取现金

扬州住房公积金在不买房子的情况下,在缴纳房租或物业费等情况下都是可以提取的。

以缴纳房租为例,根据扬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租房提取须知》第一条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含原廉租住房)的,应提供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配租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3、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应提供当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单身职工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单身证明)无住房产权登记证明;市区(不含江都区)范围内的,需同时提供市房管部门和邗江区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产权登记证明;

4、租赁双方签订的租房协议(协议需注明出租人姓名、联系方式、房屋地址、租金价格、租赁期限);

5、租住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

6、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承诺书;

7、如提取人不是本人,代办人还需提供关系证明(配偶、直系亲属)。

(4)扬州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一)离休、退休的;

(二)出境定居的;

(三)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四)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在职期间被判刑的;

(八)账户封存十年以上的;

(九)下岗失业,且配偶未就业的。

第十八条职工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职工本人、配偶或职工的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一般指医保规定范围的特殊病种,下同)治疗,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二)职工家庭遭遇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特困职工;

(四)国家或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⑸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怎样查询

1、打开网页浏览器在搜索栏输入“扬州住房公积金查询”进行搜索。

⑹ 扬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住房公抄积金基本缴存比例为:单位12%,个人9%,且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最高不得超过12%;各缴存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低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⑺ 我在扬州缴住房公积金每月64元能贷多少钱

公积金贷款额度,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其中四个条件计算出的最小值就是贷款人最高可贷金额。

公积金贷款额度及其计算方法:

  1.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2. 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3. 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4. 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⑻ 扬州住房公积金周六上班嘛

我可以保证周六上班的;
但只有两个半小时
上午9:30-11:30
确定加肯定

阅读全文

与扬州住房公积金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公司社保账户变更说明 浏览:719
威远县严陵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浏览:797
鄂州住房公积金帐号 浏览:250
江都区建设局与引江棚户区 浏览:717
扬州住房公积金比例 浏览:516
无业买社保还需要买公积金吗 浏览:403
退伍军人住房补贴新政策 浏览:385
工资5000深圳交社保后最后拿到多少 浏览:373
管城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招聘 浏览:777
杭州滨江住房公积金 浏览:856
社保缴费基数有试用期工资吗 浏览:377
建筑工程城市规划专业 浏览:656
现代设计建筑设计 浏览:9
2014年天津社保缴纳基数是多少 浏览:758
社保交基数高 浏览:275
南京社保卡每月返还多少 浏览:732
北京社保卡办理点 浏览:827
黄陂前川卫生院生化分析仪中标公告 浏览:677
安徽和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市 浏览:455
社保卡上没有录入缴费信息吗 浏览: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