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沈阳住房公积金查询
住房公积复金查询:
个人住制房公积金有身份证即可查询,如果知道公积金账号也可查询
一、个人携带身份证、公积金卡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二、用身份证号或者公积金账号在网上查询住房公积金金额:
1、登入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找到“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一栏,找到并点击进入;
2、点击后出现登入界面,登入方式选择“身份证号”登入,则输入身份证号码,如果知道公积金账号也可以输入公积金账号,密码一般默认为六个1;
3、进入个人账户后,点击公积金明细查询即可看到卡上金额。
Ⅱ 沈阳取住房公积金都需要什么手续
1.沈阳公积金通用提取流程
(1)提取申请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在管理中心领取),持相关凭证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在受委托银行领取),并在《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上加盖单位在银行的预留印鉴。
(2) 提取申请人或受委托人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和相关证件到管理中心进行审批。
(3) 经审批准予提取的,提取申请人或受委托人凭身份证及复印件、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受托银行办理划转或提取现金手续。
2.沈阳公积金购房提取流程
(1) 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及相关要件,向单位提出申请。
(2) 单位核实后,在审批书上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3) 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持相关要件到管理中心的管理部进行审批。
(4) 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的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无需经过原单位审核,可直接持《沈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证明》(2012年1月1日后集中封存的职工无须提供)和所需要件,到公积金缴存管理部办理提取审批手续。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2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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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沈阳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及提取条件
公租房或自租房提取须知:
办理流程:
1、提取申请人持相关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回的管理部进行审核。答
2、管理部对提取申请人提供的要件信息进行核实。核实准确的,当场即时办理。对信息有疑议,须要进一步核实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
申请条件:
1、提取申请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提取申请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3、租住的房屋属性须为住宅;
4、自租房提取的房屋须在沈阳市房产局指定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机关进行登记备案;
5、公租房提取的房屋须为公租房或廉租房。
(3)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网扩展阅读:
办理要件:
1、身份证(已婚提取申请人夫妻双方均须提供);
2、《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已婚提取申请人提供);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自租房提取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具体办理事宜附后;
5、公租房提取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收据。
Ⅳ 谁知道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电话和地址是多少
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如下
1、和平管理部:和平区和平北大街48号
2、沈河管理部:沈河区惠工街159号
3、铁西管理部:铁西区艳粉街61号
4、大东管理部:大东区东塔街1号
5、皇姑管理部:和平区哈尔滨路33门
6、东陵(浑南新区)管理部:浑南新区沈营路29-14号A8号楼
7、苏家屯管理部:苏家屯区牡丹街63-1号
8、沈北新区管理部:沈北新区中央路77号
9、新民管理部:新民市站前大街112号
10、辽中管理部:辽中县南环路1栋1号
11、法库管理部:法库县法库镇龙山中路17号
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如下
1、中心服务热线12329
2、和平管理部024-22713659
3、沈河管理部024-23936201
4、铁西管理部024-25891893
5、皇姑管理部024-23495673
6、大东管理部024-24357993
7、浑南新区管理部024-23751057
8、于洪管理部024-23341206
9、沈北新区管理部024-89601612
10、苏家屯管理部024-89138568
11、新民管理部024-27627763
12、辽中管理部024-87828903
13、法库管理部024-87115883
14、康平管理部024-87338256
15、铁路分中心024-62036688
(4)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网扩展阅读: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决定,经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局级)。
管理中心下设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法规稽查处、会计核算中心、资金筹集处、个人贷款处、财务计划处、科技信息处、审计稽核处、客户服务处、资产保全处11个部门,
另设机关党委、纪检组与监察处合署办公、垂直管理和平、沈河、铁西、大东、皇姑、东陵(浑南新区)、苏家屯、沈北、辽中、新民、法库、康平12个管理部下辖1个铁路分中心,分中心下设4个科和5个管理部,分别是综合科、财务科、个人贷款科、资金筹集科、沈阳管理部、大连管理部、锦州管理部、丹东管理部和通辽管理部。
日常职责
一、编制、执行沈阳地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沈阳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沈阳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沈阳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沈阳地区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沈阳地区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络
Ⅳ 沈阳住房公积金网上怎样查询余额
在网络中输入沈阳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打开网页 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后 按确定即可
Ⅵ 沈阳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
电话复:制96688
网站:http://www.sygjj.com/
Ⅶ 沈阳市住房公积金可以提现吗
自2013年4月1日起来,首次申请提取源住房公积金偿还商贷的职工可选择按年提取方式还贷,或选择比照现金购房方式一次性提取,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仅可选择一种且相同的提取方式;选择按年提取的,在首次提取时可持相关还款凭证(含提前部分还贷凭证)申请提取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金额。
提取额度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定期余额(住房公积金的定期余额为每年6月30日结转的金额),且不得超过购买自住住房的费用。”
首次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商业贷款,可将公积金账户内的定期余额一次性取出。
Ⅷ 沈阳住房公积金官方网
一、购房提取深圳住房公积金的材料:
1.《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职工按照配偶份额提取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照未成年子女份额提取的,须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或者户口簿不能体现家庭关系的,须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并前往管理部办理);按照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份额提取的,须同时提供以上材料;
5.购买本市新建商品房(一手预售房)的:(1)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因按揭贷款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2)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购买本市新建商品房(一手现售房)的:(1)房产证复印件一份(2)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缴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购买本市存量商品房(二手房)的:(1)房产证复印件一份(2)契税税票(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缴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购买本市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1)房产证复印件一份或本市政策性(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购房合同因按揭贷款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 (2)政策性住房购房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专用收据无法提供原件的,可以使用复印件加盖主管部门的查档印章或者原售房单位印章);
9.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