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提取要求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Ⅱ 陕西地区辞职后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专业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全国不限地区均可提取安全快速,事成收费。电话看回答者
Ⅲ 个人怎么提取西安公积金怎么提取(陕西省)
公积金提取申请必须符合如下条件(哪个省都是一样的,包括陕西省):
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Ⅳ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都需要什么
具体需要的材料因提取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别。例如,连续失业两年以上提取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所需的条件、材料和流程如下:
1、提取条件和对象
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职工本人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2、提取额度
住房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3、申请材料(原件)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连续两年以上失业证明,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需反映截至当前已连续失业两年以上)。
(3)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见表格下载)。
4、办理地点
公积金提取业务委托银行网点(具体位置可点击中心网站“业务网点”查询)。
注意事项
(1)个人公积金账户中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应与提供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致,否则应当先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身份证件信息的变更手续。
(2)提取人有两个及以上个人公积金账户时,应当先合并成一个账户后再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3)处于“冻结”状态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应当先办理解冻手续,之后再办理提取手续。
(4)办理公积金提取时,个人公积金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否则应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
(5)已办理“公积金冲还贷”签约的职工,应当先办理“公积金冲还贷”解约手续,之后再办理提取手续。
(6)在申请提取前,应当先在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办理银行卡关联公积金账户的签约手续,个人公积金账户中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和办理银行卡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都应与提供的本人有效证件一致,提取资金应当转入该银行卡,否则不予办理提取手续。
工商银行和长安银行要求绑定陕西省范围办理的借记卡,华夏银行、招商银行和恒丰银行要求绑定西安本地办理的借记卡,其余银行可以绑定全国范围办理的借记卡。
(7)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特别说明是复印件的除外)。
(8)公积金中心对于无法立即确认,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有权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或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审核,相关部门应予配合。申请材料无法核实的,中心可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按照规定办理提取手续。
(4)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扩展阅读
依据《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
第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
(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四)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六)职工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租住本市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以提取;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享受低保职工可以提取;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可以提取;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Ⅳ 陕西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各地公积金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电话是12329.
Ⅵ 怎样提取陕西省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回休、退休答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Ⅶ 个人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怎么提取西安市公积金(陕西省)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版提取职工住房权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