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积金缴交基数是什么意思怎么看我交了多少了
公积金缴费基数是指个人有工作的情况下,工作第一年以基本工资为个人缴费基数,以后的基数是上年缴费合计的平均数。
月缴交额就是你自己交的数额,公司和个人交的数额一样,每个月交的公积金金额就是:缴交基数x缴交比例。
根据你的情况:
787.5元就是你的缴存基数,月缴额126元,那比例大约就是16%。
6027.7元是你和公司一起交的金额,基本上你自己交一半,公司交一半。
取公积金一般有这几个方法:
1、外地户口,任何一次离职的时候,都可以凭离职证明、单位盖章的提取申请书,身份证,公积金卡去销户取完余额出来的。
2、本地户口,停止缴费2年,可以申请全额取出;
3、当作房租取出,名下无房,每年可以提取一定的额度作为房租,但是好像一年只能去1万2;
4、名下有房正在还贷款,也可以申请全额取出。
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按职工上年度12 月份工资总额计算;
一、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二、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❷ 7月起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住房公积金调整怎么查
每年七月调整公积金基数的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专乘以职工住房公积属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公积金基数调整: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7月至8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执行时间从当年7月起至次年6月止。
(二)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到服务网点查询打印或拷贝职工当前缴存基数情况、身份证号、单位基本信息等,领取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文件。
(三)单位应按当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方案调整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并将调整结果告知职工。同时核对职工姓名、身份证号和单位基本信息,对错误信息进行更正。
(四)职工对调整结果无异议的,单位应当携带下列资料到服务网点办理缴存基数变更手续:
1、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证;
2、《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花名册》;
3、《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及复印件;
4、单位上一年度发生的《南京市城镇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及复印件。
❸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如何计算
缴存比例:
单位及个人的缴存比例可在5%—12%自行选择,个人缴存比例应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
缴存基数:
2010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2010年1月1日后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调入当月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
从2016年5月1日起,国务院决定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凡是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进行调整,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超12%,暂按两年执行。
在岗职工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应具备的条件
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有下列条件:
1、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相当于购买(新建商品房、房改房、集资建房、拆迁安置房、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费用20%以上的自筹资金(购买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20%;购买住房面积在90-144平方米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30%;购买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40%;);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同意以具有全部产权的房产作抵押或以有价证券作质押;
5、申请人必须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足一年、间断三个月的不予办理);
6、没有住房公积金个贷债务及其他尚未还清的、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7、没有不良贷款记录。
住房公积金_网络
❹ 如何查住房公积金基数
具体缴存基数可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当地公积金中心窗口查询。
目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上年度工资核定,最高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针对公积金费率方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
《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15〕5号)规定,缴存比例上限原则上不高于12%。2016年,经国务院同意,住建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为12%,凡高于12%的一律降至12%。
同时允许企业在5%-12%之间确定具体缴存比例,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还可以依法申请缓缴以增强企业缴存弹性。这些措施对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发挥了积极作用。
截至2016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已全部规范至12%以内;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的企业1.3万家,减少企业缴存资金153亿元。
(4)住房公积金基数查询扩展阅读:
国家规定
单位及个人的缴存比例可在5%~12%自行选择,个人缴存比例应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
2010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2010年1月1日后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调入当月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
从2016年5月1日起,国务院决定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凡是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进行调整,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超12%,暂按两年执行。
2018年5月,为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轻企业非税负担,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了《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
通知提出,各地区2016年出台的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到期后,继续延长执行至2020年4月30日。各地区要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可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缴存比例,一般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就是你应缴公积金的系数,例如本人月平均工资是100元,应缴公积金的系数是3%,那么你的应缴公积金的数额就是3元。它和本人月平均基数和应缴系数都有关系,平均工资额和系数的增加或减少,应缴公积金的数额都会相应变化。
❺ 住房公积金具体缴费基数是怎么确定的
1.缴存基数确定
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按职工上年度12月份工资总额计算;工资总额应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的项目计算。新录入和调入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是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职工以职工年薪均分12个月后为基数计算各人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2.缴存基数调整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每年1月,缴存单位携带加盖公章的上年度12月份工资报表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基数调整
3.缴存基数上下限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基数较低不低于统计局公布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个人和企业比例
1.缴存比例政策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工资总额的6%,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提高到8%,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公积金的缴交率为10%,较低不低于8%。
月缴存额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比例,并有所在单位按其工资每月从中代扣代缴。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单位缴存比例。
2.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3.企业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5)住房公积金基数查询扩展阅读:
根据条例规定,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为了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准确和资金安全,单位在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前,应当填报《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清册》,如实反映建立住房公积金职工的基本情况。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应根据单位填报的《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清册》上的有关信息,及时、完整、准确地审核和管理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1.登记填报对象
填报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2.登记填报内容
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应在《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清册》中如实、准确地填写以下内容:
(1)单位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地址、经办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职工人数、汇缴人数、工资总额、汇缴总额、发薪开户银行、发薪户账号、发薪日、单位性质代码等。
(2)职工情况: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上年月平均工资额、月应缴存额(单位、个人月缴存额)等。(3)承办银行情况:包括经办网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登记表编号、银行代码、网点代码、系统单位代码、住房公积金账号等。
3.登记填报程序
(1)单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清册》。
(2)单位按照新《条例》第十六、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确定本年度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范围、工资基数及缴存金额。
(3)单位将填妥的《住房公积金登记表》、《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清册》送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单位送达的《住房公积金登记表》、《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清册》进行审查,审核缴存职工范围、缴存比例、工资基数、月缴存额等基本情况。
确认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单位编号(或单位账号),填写各代码标识后,交由单位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
(5)受委托银行依据单位送达的经审核后的《住房公积金登记表》、《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清册》,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另外根据条例规定,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❻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怎么查询
具体缴存基数可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当地公积金中心窗口查询。
目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上年度工资核定,最高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针对公积金费率方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
《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15〕5号)规定,缴存比例上限原则上不高于12%。2016年,经国务院同意,住建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为12%,凡高于12%的一律降至12%。同时允许企业在5%-12%之间确定具体缴存比例,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还可以依法申请缓缴以增强企业缴存弹性。这些措施对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2016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已全部规范至12%以内;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的企业1.3万家,减少企业缴存资金153亿元。
(6)住房公积金基数查询扩展阅读:
关于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幅过快问题: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本人月平均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入。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近年来统计部门已将“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调整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其中不包含私营单位,人社部门也相应将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核定缴费工资和计发待遇的基数。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统计范围多数为规模较大、工资水平较高的单位,平均水平高于私营单位。
随着养老保险扩面力度的不断加大,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私营单位、个体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制度范围,仍然用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使得缴费基数偏高、增幅较快的问题日趋突出,即便是按照规定的下限缴费,部分实际工资收入低于下限水平的人员缴费负担也日趋加重。
由于工资增长率不可控且缴费基数的增长率比较高,在一定程度上冲抵了降费率的效果,使企业没有感觉到人工成本降低。对此,我部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商,在发布包括私营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在内的平均工资数据基础上,统一现行政策文件中关于平均工资的口径,力争使缴费基数更加符合多数参保人的实际工资水平。同时,也积极研究缴费基数增幅与GDP增幅的关系,妥善处理好缴费基数增幅过大、过快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