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辽宁省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的资料及办理流程: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⑵ 辽宁省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在哪,是不是可代办公积金提取啊
提取材料 1、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关联的活期储蓄存折、储蓄卡); 3、结婚证或婚姻证明; 4、当年度月还款凭证(须有最新贷款余额、剩余期限等贷款信息,贷款银行盖章确认);
⑶ 辽宁公务员住房公积金每月缴纳多少
辽宁公务员的住房公积金每月缴纳是工资总额的8%到12%。一般是每个县一个统一的标准。
⑷ 辽宁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公积金贷款是要缴满一年,方可使用,使用的时候要先自己交清首付,然后再去公积金中心把你的公积金提出来!之后呢,每年都可以提一次,数额是有规定的,然后找到代理的银行开个户存进去,每个月就会自动代扣的,利息是低的一般低大概0.25个百分点左右,具体的利率银行里面有的!,剩下的事情你要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下了!
如是夫妻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以写两人的名字的(你们是婚姻关系),你的公积金不连续只能用你妻子的贷(额度要少些),但你的公积金可以冲还贷款的。
⑸ 辽宁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条件
《辽宁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存款余额:
(一)购买、建造自住房屋或者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房屋;
(二)离休、退休;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四)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国和到港、澳、台地区定居;
(五)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六)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按照前款(二)、(三)、(四)、(五)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存款余额的,应当同时注销该帐户。
(5)辽宁省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
1、员工及家庭成员因严重疾病或发作严重伤害事故导致日子困难的,日子面对巨大压力,应供给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确诊证明和病案、二级甲等才有用,患者的医保卡、当期医治费用发票。非员工自己患病的,不是其自己的话,还应供给婚姻证明或许亲属联系证明。
2、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这些人群,已存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据,具有这些条件;购买二手房的,供给《房地产生意契约》及《契税完税证》,作为基础证明。
3、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宅的,假如住户归于这种状况,应供给承办银行行政主管部门,权威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同意的规划、施工文件或危房判定证明,二选一即可。
⑹ 辽宁省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查询密码是多少
您好,持有《住房公积金专用折》的一般初始密码为888888 或者是公积金账号的后六位数。通专常初始属查询密码为身份证的后位+00。另外除了公积金能对您资金周转起一定帮助外,网络贷款也是值得考虑的。如果您有急用钱需求,建议您选择大品牌进行借款,有钱花是原网络金融信贷服务品牌,它运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风控技术,为用户带来方便、快捷、安心的互联网信贷服务,申请材料简单,最快30秒审批,最快3分钟放款,最高可借20万,希望这个回答对您有帮助。
⑺ 辽宁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走
事实上没有辽宁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这个单位。履行辽宁省公积金中心相应职责的工作单位名称叫做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抚顺路64号,省财政厅事业单位综合楼 。详见下图。可以根据自己的出发位置乘坐相应的公交车或其他交通工具到达。
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省直、中直驻沈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等具体管理措施和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2、负责省直、中直驻沈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维修基金等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省直单位住房资金的会计核算工作;
4、负责对受托银行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等工作。
⑻ 辽宁省住房公积金两个人能贷多少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相关公式:
贷款额度=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月缴公积金的工资基数×0.6×12个月×贷款年限。
工资基数=月缴存公积金金额/单位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额度
1、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
比如成都个人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额度为50万元,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是80万,如果评级评到3a级别的话最高可以到80万*(1+30%)=104万。
2、其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房款总额的70%;
3、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公式: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12(月)×0.45(还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
若夫妻双方缴存比例不一致的,按比例较高的一方确定实际缴存比例;
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其中:月还款包括已有负债和本次负债每月还款之和)。
⑼ 辽宁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
8种情形提取额度为全部存储余额:
1、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
4、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5、户籍迁出本市;
6、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6种情形提取额度为部分存储余额:
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2、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3、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
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5、其他住房消费;
6、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备注】
1、租房提取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
2、用于其它住房消费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
3、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4、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
5、第三套住房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
⑽ 辽宁住房公积金能提取几次
公积金每年只能提取一次。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