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国管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怎么写
国管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怎么写,你去网上搜一下可以找到很多例文帮你,因为用微信的人很多,所以现在它的功能也越来越丰富更新了微信城市服务,查询服务啊什么的都可以用,比如说你想知道高速公路的实时路况,或者附近有什么图书馆都可以很轻松的找到
② 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
1.离职后公积金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才能提取,一般公司在员工离职后一个月内会办理该账户的封存,所以离职后一个月左右去提取比较合适,福建省直公积金是在省建行提取;
2.必须按照提取要求准备好材料,具体材料下面有介绍。
所需材料
1.公司的离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看过后会退回;
2.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这个可以到当地公积金网站下载,填好后并盖上公司的章,可提前备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公积金存折,这个交上去之后会注销;
5.承诺书,这个办理窗口会给你,签字画押即可。
办理流程
先到公积金支取窗口提交需要的材料,工作人员会帮你确认账户是否封存,如果封存了那恭喜你,他会要你签一份承诺书,即两年内不以离职条件再次提取公积金的承诺书,几分钟就差不多给你一份回执单,然后拿到要求的窗口再去办理取款,可以提现或者转账,最好是带好银行卡去转账。
③ 夫妻共同提取住房公积金,承诺书怎么写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申请书
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XX(姓名)于X年X月购买住房一套,位于XXXXXXX(房屋地址)。为购买该房,本人向XX银行借款XX元(借款合同号为:XX),现申请支取本人住房公积金XX元。
特此申请。
申请人签名:XXX
联系电话:XXX
申请日期:XXX
④ 国管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
提取证明材料:
(一)各种提取情形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一览表》规定执行。证明材料不齐全、不一致的,不能办理提取;能够提供其他已购房证明材料替代的,应向国管分中心提出申请。
(二)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后提取时,持有《提取记录单》的,只提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还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三)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先提取职工的《提取记录单》。若先提取职工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提取程序:
(一)职工向单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取手续可由职工本人办理或单位经办人员办理。单位经办人员可为多名职工办理提取。
(二)单位进行初审予以核实。除证明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外,单位应为初审合格的职工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组织职工填写《提取记录单》。
(三)以下提取情形由银行经办网点审批同意后,办理提取手续。包含以下几种情况:
1.购房未贷款的;
2.贷款购房的;
3.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4.离休、退休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8.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9.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区分以下三种情况:
(1)死亡职工有有效储蓄账户(目前职工在建设银行经办网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为建设银行卡、折)的,可划入该账户。
(2)死亡职工无有效储蓄账户的,经所有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在由单位出具的《单位办理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销户证明》上签字同意后,经国管分中心审批后,可将住房公积金划转到单位账户。
(3)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要求直接提取并划入其储蓄账户的,应提供由公证部门出具的有关遗产继承或受遗赠公证书。有2名(含)以上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公证书中应明确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人。
(4)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扩展阅读:
国管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2、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3、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操作规定
⑤ 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怎么开
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汪伏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取申请人广州市内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厅祥行储蓄卡复印件、相应证明材料(详见下文)复印件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用于核对)。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的,另需提供两位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明细表》(无需再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委托书》;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及公证书原件。①购买一手楼的(申请日期不超过自支付最后一笔房款之日起两年),提供经市(或区)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监证登记的购房合同(已出房地产权证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购房发票。②购买二手楼的(自取得契税完税证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③购买征地补偿增大住房面积的(自取得购买增大面困备积发票之日起两年内),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④购买拍卖房的,手续同“②非按揭购买二手楼”。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出房地产权证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购房发票(二手房需提供契税完税证)。3.建造自建房(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4.翻建、加建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加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5.大修自住住房(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部门(或具备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6、租房提取的(房屋租赁合同需在合同有效期内经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且在合同登记备案之日起半年内提出首次提取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最长间隔不能超过一年),提供经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发票)、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限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所租房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只限本人提取)。职工以租房形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把提取资料交经办网点审核并签署《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承诺书》承诺租房行为的真实性。此外,由于核查提取行为的真实性需要一定时间,请需要以租房形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所租房屋所在地的行政区域提前10个工作日把相关租房资料送交对应行政区域的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办事处或管理部工作人员上门核实后即可办理转账提取。7.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需提供离、退休证(若无离、退休证,而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不提供)。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医院无法证明职工伤残程度的,可提供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开立的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9.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户口迁出或已迁入当地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10.出境定居的,需提供签证、护照。11.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12.失业(或下岗)的,需提供失业(或劳动就业)手册或个人缴交社保清单,男性要求45(含45岁)以上,女性要求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的,需提供死亡职工的死亡证明或已注销的户口证明、遗产继承公证书或生效的遗产纠纷法律文书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用于核查,须明确涉及住房公积金分配)、继承人身份证。14.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广州公积金提取时,需要向有关机构提供证明材料。广州公积金提取,分几种情况,情况不同,需要的证明材料也不同。下面,都市圈房产小编就详细向你解答。 广州申请提取房公积金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广州申请提取房公积金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时,需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三)建造自住住房的,广州公积金提取需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翻建自住住房的,广州公积金提取需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大修自住住房的,广州公积金提取需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五)离休、退休的,广州公积金提取需提供离、退休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签证和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八)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九)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十)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广州公积金提取需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十一)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户口簿、提取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职工本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发生上述(一)、(二)、(三)项情形的,对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的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所提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需提供产权证明(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就是广州公积金提取需提供的材料全文。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广州公积金提取的相关信息,请阅读《广州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和《广州公积金提取手续是什么》。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11.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提取转账业务(不超过3个工作日)。 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需要提交的资料: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用于核对)。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明细表》(无需再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委托书》;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及公证书。 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 ①购买一手楼的(自支付房款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提供经市(或区)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监证登记的购房合同(已出房地产权证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购房发票。 ②购买二手楼的(按契税完税证日期两年内申请),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 ③购买征地补偿增大住房面积的(自支付房款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 ④购买拍卖房的(自支付房款之日起两年内申请),需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发票。已办理房地产权证,需提供房地产权证及契税完税证。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出房地产权证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购房发票(二手房需提供契税完税证)。 3.租房提取的(自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之日起半年内提出申请),提供经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发票)。限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所租房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只限本人提取)。 4.建造自建房(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 5.翻建、加建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加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 6.大修自住住房(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部门(或具备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 7.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需提供离、退休证(若无离、退休证,而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不提供)。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医院无法证明职工伤残程度的,可提供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开立的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9.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户口迁出或已迁入当地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0.出境定居的,需提供签证、护照。 11.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2.失业(或下岗)的,需提供失业(或劳动就业)手册或个人缴交社保清单,男性要求45(含45岁)以上,女性要求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 13.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的,需提供死亡职工的死亡证明或已注销的户口证明、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证明(须明确涉及住房公积金分配,原件也应提交中心)、继承人身份证。 14.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办理1、2情形同一套住房的二次提取申请时,只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身份证和相应证明材料原件,不需要上述材料复印件(如果二次提取转账账号需变更的,提供变更后的转账账号(存折或卡)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办理1、2情形提取的,配偶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房屋产权人的配偶(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上没有名字)首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业务时,除携带提取政策要求的上述材料外,还要求夫妻双方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同前往经办网点办理; 房屋产权人的配偶(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上没有名字)二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时,除携带提取政策要求的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和结婚证原件。 ★办理定期自动转账的条件:1.广州市内纯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购房;2.符合提取条件的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时到场,并签订《定期转账提取住房公积金协议书》。 提取业务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 定期自动转账办理场所:建行、中行、工行、广州银行贷款的,分别在原办理贷款的银行住房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其他银行贷款的,在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 注:本次更新时间为2011年9月1日,之后有内容修改更新的,以更新后为准。不能如数提供上述资料办理业务的,可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由办事处、管理部根据具体情况协助处理。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2.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按月提取。提取公积金,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规定、分别提供相应的材料,按程序提交后提取,如下: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7)出境定居的,提供签证和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8)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9)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0)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职工死亡证明、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提取。重点是我没有住房公积金的密码和对账薄,能办理提取么?没有对账簿是办理不了的,可以找公司办理对账簿以后再提取。
⑥ 首次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预约
提取住房公积金预约在当地公积金网站的网上办事大厅处进行提前预约,预约日携带材料即可进行提取。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由单位财务或劳资开出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提取配偶的公积金需同时提供结婚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借款合同,到贷款银行的贷款部门打印上一年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对账单(提取之月到上年度月)并请银行盖章
4、若用存折还贷款,须提供还款存折及存折复印件一份;若用银行卡还贷款,须提供由银行柜台出的最近一年的银行卡明细一份
5、到贷款银行的贷款部门签《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书》
6、若夫妻双方都提取,夫妻双方签字摁手印,并在开户银行账户上填写完整,直接打到个人账户里
注:职工本人需到场在提取申请表上签字按手印(公积金汇入个人还款帐户)
(6)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扩展阅读:
公积金提取类型
一、约定提取
公积金约定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相关申请,按照申请时填写的约定时间,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中
二、部分提取
公积金部分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部分提取的要求,申办公积金的部分提取。最高可提取额为账户总金额减10元
三、销户提取
1、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由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注: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
⑦ 求教提取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原件在哪里获取
按照这个格式填写打印签名。
本人因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业务,特向贵中心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公积金银行联名卡复印件等证明性资料。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有效、合法,如有错误或虚构造假,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另外,目前大部分城市的公积金还是在缴存地使用,但也有一些城市可以全国联网通用,比如武汉的新规,所以还是要看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