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上班时间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8:30-12:00;13:00-16:15。如遇法定节假日以上银行回网点不办理业务,周六日答为工作日正常工作。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1)无锡住房公积金电话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㈡ 我想知道无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电话:区号+12329
㈢ 无锡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位置是哪,怎么公积金提取啊
根据我在互联网查询的情况,无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位置是无锡市五爱路34号。
㈣ 无锡的住房公积金是不是可以提取,有电话能联系吗
住房公积金电话12329
提取条件
购房类
一、购房
1、购买本地(市区、锡山、惠山及江阴、宜兴)商品房
2、购买本地存量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
无锡公积金购房(商品房、存量房、经济适用房)提取
4、异地购房提取
5、拆迁购房
6、购买军转房
无锡补缴土地收益提取公积金
住房类
1、自建房屋
2、自建住房大修
无锡公积金建/修房提取
租房类
1、租住商品房
2、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租住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
非住房类
1、无锡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公积金指南
2、离、退休提取公积金
4、职工被判处刑罚提取公积金
5、职工死亡提取公积金
家庭生活困难提取公积金
无锡家庭困难提取公积金
提取材料
无锡市公积金本市购房提取材料
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的《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支取申请单》(加盖单位公章)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对帐卡》及密码(提取公积金时要输入申请人的密码)、
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卡或存折(到工行提取公积金携带工行的银行卡或存折,如此类推)。
住房类
无锡公积金其他类房屋提取材料
非住房类
无锡市公积金退休等非住房类提取材料
提取流程
1、无锡公积金通用提取流程
携带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的《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支取申请单》(加盖单位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公积金查询密码(提取公积金时要输入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密码)、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借记卡(到工行提取公积金携带工行的银行借记卡,如此类推)。
2、无锡公积金购房提取流程
3、无锡公积金租房类提取指南
4、无锡公积金其他情况提取指南
5、无锡公积金提取办理网点
提取额度
可部分提取
1.租住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
职工每人每年最多可提取12000元(保留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全额提取:
无锡公积金全额提取
提取时间
提取时间间隔: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到账时间:3个工作日内
㈤ 无锡的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啊
员工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进行查询即可。
员工也可以选择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自行查询。
㈥ 无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首页
无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网站为答www.wxgjj.com.cn/
㈦ 无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是多少
2012年9月28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源和城乡建设部下发《关于开通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的通知》,其主要目的是为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准,决定在全国开通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
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为本地固定电话号码,长途拨打需在此号码前加拨长途区号。通信费标准按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规定执行,免收信息服务费。
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主要以人工语音方式提供业务咨询、投诉建议、回访调查等基础服务,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以人工语音和自助语音方式,提供业务指南、业务查询、业务受理等扩展服务。
㈧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是多少
0510-82739991
㈨ 无锡住房公积金
若是有住房公积金,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利率低。并且公积金账户资金可用来还贷。
农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年利率如下:
五年(含)以下 2.75 %
五年以上 3.25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如下:
1、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合法的购(建、修)住房合同、协议和其他批准文件;
3、自建住房的,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在部门的批准文件;
4、对自有住房进行翻建,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符合公积金中心要求的首付款证明;
6、借款人家庭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
7、住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物或担保人相关资料;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地区规定可能会有不同,详情请洽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若是没有购房需求,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热线: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