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常见的方式有买房、租房、离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享受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符合特定情况。
具体如下:
1、个人缴存公积金,可以使用公积金进行贷款。
2、商业贷款购房,应携带住房借款合同原件、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原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账户余额的申请。
3、在本市租房,可携带房屋租赁合同、无房证明等材料申请提取公积金住房。
4、离休、退休,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申请时需携带离(退)休证明原件或由区(市)级以上劳动、人事部门审批的离(退)休审批表原件。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6、出境定居,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7、享受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可提取公积金余额
8、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或以上,可提取公积金余额。
9、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并搬离本市,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10、本人或亲属患重大疾病,可提取公积金余额。
11、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12、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其公积金余额
㈡ 哪些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呢
您好,在下列情况下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
1、用于住房,买房和租房都可以提取公积金,农村的朋友还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旧房翻修以及宅基地新建等;
2、用于看病,当劳动者发生重大疾病需要钱就医时,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看病;
3、用于生活费,必须满足贫困人口的条件,能提供低保证、属于建卡立档贫困户等证明,才可以提取公积金;
4、法律规定的可以提取的其他情况,比如劳动者离职离开本地、退休、出国定居或者死亡等情况。
㈢ 以下哪种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王某是一家国有企业的职工,在单位工作了5年的时间,现在住房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已经有四万多元。现在王某的父亲因中风住院治疗,急需一笔资金,家庭基本生活因此变得非常困难,王某想到了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他去问单位的领导,看看这笔钱现在能否取出来以解燃眉之急。请问题:王某能否以家庭生活困难为由取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里面的钱?
王某可以提取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住房公积金专门用于职工的住房消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了以下一般性的状况下,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资金:(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可见,王某其实并不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这几种情况。但是《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也规定了几种特殊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管理中心审核,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本案中,王某的父亲患有重大疾病,需要投入大额的资金,并且造成了家庭生活的严重困难,在此情况下,王某可以提取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
十、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管理中心审核,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职工因发生特定情形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经过主管机关审核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㈣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常见复的方式有买房、租房、离制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享受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符合特定情况。
具体如下:
1、个人缴存公积金,可以使用公积金进行贷款。
2、商业贷款购房,应携带住房借款合同原件、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原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账户余额的申请。
3、在本市租房,可携带房屋租赁合同、无房证明等材料申请提取公积金住房。
4、离休、退休,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申请时需携带离(退)休证明原件或由区(市)级以上劳动、人事部门审批的离(退)休审批表原件。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6、出境定居,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7、享受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可提取公积金余额
8、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或以上,可提取公积金余额。
9、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并搬离本市,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10、本人或亲属患重大疾病,可提取公积金余额。
11、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12、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其公积金余额
㈤ 住房公积金在哪些情况下可取出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供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证明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残鉴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出境定居的;
提供出国(境)定居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职工申请提取,填写《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同时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出具的前12个月的还款明细表(需加盖银行公章)、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二手房提供契税完税凭证或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申请提取,填写《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5)哪些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㈥ 住房公积金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
常见的方式有买房、租房、离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内居、享受本市居容民最低生活保障、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符合特定情况。
具体如下:
1、个人缴存公积金,可以使用公积金进行贷款。
2、商业贷款购房,应携带住房借款合同原件、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原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账户余额的申请。
3、在本市租房,可携带房屋租赁合同、无房证明等材料申请提取公积金住房。
4、离休、退休,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申请时需携带离(退)休证明原件或由区(市)级以上劳动、人事部门审批的离(退)休审批表原件。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6、出境定居,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7、享受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可提取公积金余额
8、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或以上,可提取公积金余额。
9、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并搬离本市,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10、本人或亲属患重大疾病,可提取公积金余额。
11、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12、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其公积金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