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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住房公积金支取单申请表

发布时间:2021-03-15 07:59:34

1. 无锡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根据《住房来公积金管理条例》源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2. 无锡公积金应该怎么才能提取,流程有哪些啊

1、无锡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
1)购买本地(市区、锡山、惠山及江阴、宜兴)商品房
2)购买本地存量房
3)购买异地自住住房
4)购买经济适用房
5)拆迁购房
6)购买军转房
2、无锡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新就业人员支付房租提取
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比例提取
3、无锡市公积金还贷提取条件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含公积金住房贷款、商业性住房贷款,下同)本息尚未还清的借款人及配偶,且其住房贷款发放银行已与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签订承办委托转账还贷业务协议的,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转账还贷(以下简称委托还贷),指借款人及配偶委托公积金中心,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行为。委托还贷包括逐月还贷和逐年还贷两种方式。
4、 无锡其他类房屋提取指南
5、 无锡市公积金退休等非住房类提取指南

提取流程
1、无锡公积金通用提取流程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携带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的《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支取申请单》(加盖单位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公积金查询密码(提取公积金时要输入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密码)、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借记卡(到工行提取公积金携带工行的银行借记卡,如此类推)。
2、 无锡公积金购房提取流程
3、 无锡公积金租房类提取指南
4、 无锡公积金其他情况提取指南
5、 无锡公积金提取办理网点

提取材料
1、无锡市公积金本市购房提取材料
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的《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支取申请单》(加盖单位公章)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对帐卡》及密码(提取公积金时要输入申请人的密码)、
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卡或存折(到工行提取公积金携带工行的银行卡或存折,如此类推)。
2、无锡市公积金异地购房提取材料
1)提取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3、无锡公积金租房提取材料
1)新就业人员支付房租提取
(1)本人的毕业证书原件。
(2)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如与他人共同租赁居住的,应提供与合租人共同商定的各自负担房租金额的书面依据。
(3)《江苏省无锡市租赁收入发票》原件。
(4)单位出具的新就业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月工资收入证明。
(5)本市常住户口的,需提供本人的户口簿及户籍所在地的住房情况证明(住房情况证明指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协议)。
2)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比例提取
(1)本人名下的《房屋租赁契约》原件。
(2)本人及同户家庭成员由其所在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
(3)《无锡市公有住房租金收据》原件或《江苏省无锡市租赁收入发票》原件。
(4)租住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
(5)本人及同户家庭成员的暂住证原件。
4、 无锡公积金其他类房屋提取材料
5、 无锡市公积金退休等非住房类提取材料

提取额度
1、可全额提取
1)购房支取
2)建房支取
3)大修住房支取
4)归还购、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支取
5)离、退休支取
6)调离本市支取
7)出境定居支取
8)职工死亡支取
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支取
10)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再就业支取
11)职工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支取
12)职工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支取
13)职工家庭遭遇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支取
14)职工连续失业满三年且未再就业支取
15)职工办理个体工商登记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支取
16)职工被判处刑罚支取
2、可部分提取
1)新就业人员支付房租提取
提取额为本人月工资性收入减去无锡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80%(或家庭成员月均工资性收入减去无锡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50%)后与月应支付房租金的负差额,但不得超过本人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量(或家庭人员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总量)。
2)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比例提取
提取金额为支取额=(月房租金-月家庭收入×10%)×已交付房租月数(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提取网点
无锡公积金提取网点

你网络一下政策吧,不要一上来就想花钱让别人去弄,白白浪费!

3. 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单有会填的吗

住房公积金取走 准备资料:首先要准备原单位退休证明身份证、户口本 详细原: 本携带单位退休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公积金管理办理; 工作员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确认误叫缴纳公积金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公积金银行窗口); 材料审核般五工作审核通直接公积金管理提取 总结:住房公积金取,本所住房公积金管理处问现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些手续,前提本住房公积金交够

4. 无锡公积金支取单在那里拿

职工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应携带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的《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支取申请单》(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对帐卡》及其密码,并根据下列支取范围提供有关资料,按照规定的可支取额支取住房公积金。
1、购房支取
提供本人名下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经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首付款收据原件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或《江苏省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原件。
可支取金额为合同签订日期或《房屋所有权证》签发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2、建房支取
提供本人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自建自住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准日期顺延一年的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3、大修住房支取
提供(1)本人经城建管理部门批准的自建自住住房大修证明原件或经无锡市物业管理中心确认的房改房、商品房《大修住房费用分摊表》原件;(2)本人名下的自建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大修证明签发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或《大修住房费用分摊表》明确的应由本人承担的大修理费用金额。
4、归还购、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支取
提供(1)本人的购、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合同及借款借据;(2)本人名下的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归还购、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采取支票转帐还贷方式(不支取现金),每年办理一次,办理时间为每年四月或十月。职工如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与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各下设机构)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还贷协议,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每年十一月将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冲抵其住房公积金贷款。
可支取金额为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之日(签订委托还贷协议的按每年10月31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如职工公积金帐户余额大于职工剩余贷款本息额,还贷支取额按职工剩余贷款本息额支取。
5、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比例支取
提供(1)本人租住住房的《房屋租赁契约》原件;(2)本人及同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3)《无锡市公有住房租金收据》原件或《江苏省无锡市租赁收入发票》原件。
可支取金额=(月住房租金-月家庭收入×10%)×已交付房租月数(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6、离、退休支取
提供离休或退休证原件。
可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包括利息)。
7、调离本市支取
提供(1)本人与本市公积金缴存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户口迁移证明或外地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包括利息)。
8、出境定居支取
提供本人经公安部门批准的出境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包括利息)。
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支取
提供(1)本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劳动部门出具的伤残鉴定证明或民政部门签发的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包括利息)。
10、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再就业支取
提供本人的《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包括利息)。
11、职工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支取
提供职工本人的《无锡市特困职工优惠证》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申请之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每季度办理一次)。
12、职工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支取
提供(1)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职工本人重大疾病(重大疾病的确认参照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医疗缴费依据;(3)单位出具的职工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可支取金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为不超过个人医药费自理部分。
13、职工家庭遭遇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支取
提供(1)有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重大突发事件(如车祸、火灾、意外人身伤害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出具的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可支取金额为遭遇重大突发事件之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14、职工连续失业满三年且未再就业支取
提供本人的《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申请之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15、职工办理个体工商登记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支取
提供(1)本人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包括利息)。已经凭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个体工商户不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16、职工被判处刑罚支取
提供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申请之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包括利息)。
17、职工死亡支取
提供(1)职工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3)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包括利息)。
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支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必须同时到市公积金中心办理支取手续。因特殊情况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能同时到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授权书。为方便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支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死亡职工所在单位可委派指定的经办人(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职工死亡证明)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划入单位银行存款帐户的手续,然后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向单位办理支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手续。
18、其他
(1)职工申领本人公积金,如委托他人代领,受托人除按上述规定带齐有关资料外,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配偶依据以上1、2、3、4、5、11、12、13条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提供上述有关资料外另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3)同户(户籍所在地一致)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或祖孙关系】依据以上1、2、3、4、5、11、12、13条支取住房公积金,除提供上述有关资料外另需提供其户口簿。
(4)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输入本人《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对帐卡》密码。密码如有遗忘,只能由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对帐卡》查询,任何人不得代为查询。
(5)上述所需提供的复印件均由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留存。
(6)职工全额支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后,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随之注销。
(7)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支取参照本住房公积金支取规定执行。
无锡本地户口的不能取出,外地户口在无锡的可以全部取出。
提取公积金程序为:

(1)职工提取公积金,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二联)和《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

(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具体您可以点击《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暂行)》进行查看更多关于公积金方面的信息

职工偿还个人自住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每年可提取一次直至贷款结清为止。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和。

其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再次,提取额度和次数:

(一)属于上述提取条件中第(一)、(五)项提取情形的,账面留存最近三个月缴存额,取至百元位整数;

属于上述提取条件中第(二)、(三)、(四)、(十)、(十一)、(十二)项提取情形的,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职工个人账户;

属于上述提取条件中第(六)项提取情形的,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在账面留存最近三个月缴存额前提下,提取额为(月租金-家庭月工资收入×15%)×12,提取至百元位整数;

属于上述提取条件中第(七)项提取情形的,在职职工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提取时按账面余额留存十元及角分余额,提取至整数;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提取时做销户处理;

属于上述提取条件中第(八)、(九)项提取情形的,职工家庭应负担费用超出家庭成员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提取时按账面余额留存十元及角分余额,提取至整数;职工家庭应负担费用小于家庭成员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提取额不得超过应负担费用,提取至整数。属于第八项提取情形的,一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属于第九项提取情形的,同一事项只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二)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无个人住房贷款的,提取办理时限为自合同签定之日起或事项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只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超过时限不再受理;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资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可提取其配偶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仍不足的,在自愿资助的前提下,还可提取其子女或父母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累计提取总额不能超过购建房总价款。

(三)职工偿还个人自住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每年可提取一次直至贷款结清为止。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和。

最后,为您提供提取公积金程序:

(1)职工提取公积金,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

(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

5. 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单 只知道申请人代码,公司代码。怎么查询余额

估计可以了吧 你打电话问问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无锡市五爱路34号 邮编:214031
语言电话查询:16882252
市中心归集科:82731738
市中心贷款科:82769570
市中心支取科:82739991
江阴市分中心:86806995
宜兴市分中心:87984595
锡山区管理部:88707945
惠山区管理部:82409233
网络信息管理:82739149

一、职工申请,单位审核
职工持有关证明向单位书面或口头提出申请,单位依据职工申请出具《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支取申请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依据不同情况需提供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
1、购房提取
提供本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经无锡市产权监理处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首付款收据原件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或《江苏省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原件。
2、建房提取
提供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大修住房提取
(1)提供城建管理部门批准的大修证明(自建私房)原件或经无锡市物业管理中心认定的《大修住房费用分摊表》(房改房、商品房、单体住宅、二手房)原件。
(2)提供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职工凭房屋大修管理部门出具的大修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再次大修自住住房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提供房屋大修管理部门出具的大修证明外,还需提供房屋安全鉴定部门根据房屋完损等级出具的建议房屋大修的证明。

4、还贷提取
(1)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2)提供借款借据。
(3)提供本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每年办理一次,四月或十月办理。若职工办理的贷款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委托中心办理公积金还贷手续,由中心在每年十一月将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冲抵其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委托期限内,该职工不必再来我中心办理还贷手续。
5、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比例提取
(1)提供《房屋租赁契约》原件。
(2)提供同户家庭成员由其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提供《无锡市公有住房租金收据》原件或《江苏省无锡市租赁收入发票》原件。
6、离、退休提取
提供离、退休证原件。
7、调离本市提取
(1)提供与本市公积金缴存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户口迁移证明或外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8、出境定居提取
提供公安部门批准的出境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1)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伤残鉴定证明或民政部门签发的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10、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再就业提取
提供本人的《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11、职工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提取
提供《无锡市特困职工优惠证》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每季度办理一次)
12、职工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提取
(1)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医疗缴费依据。
(重大疾病的确认参照医疗保险中的相关规定)
13、职工遭遇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提取(如车祸、火灾、意外人身伤害等)
提供由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重大突发事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4、职工连续失业满三年且未再就业提取
提供本人的《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15、职工办理个体工商登记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1)提供本人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经凭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个体工商户不再参照本规定执行)
16、职工被判处刑罚提取
提供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17、职工死亡提取
(1)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继承权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A、申领人申领本人公积金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如由他人代领,代领人需提供申领人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申请人配偶依据以上1、2、3、4、5、11、12、13条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提供上述有关资料外另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C、同户直系亲属依据以上1、2、3、4、5、11、12、13条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提供上述有关资料外另需提供户口簿(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
D、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输入个人公积金对帐卡密码。密码如有遗忘,只能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和公积金对帐卡查询,其他任何人不得代为查询。
E、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提取参照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执行。
F、以上所需提供的复印件均由本中心留存。

四、中心审批
职工携带单位开具的《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支取申请单》和相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审批和提款手续。
(一)审查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提取至合同约定的最后一次付款期或《房屋所有权证》发证当月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以百元为单位)。
2、偿还贷款本息的,可提取申请之日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以百元为单位)。
3、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比例提取的,支取额=(月房租金-月家庭收入×10%)×已交付房租月数(以百元为单位)。
4、职工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职工患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失业满三年未再就业的,可提取申请之日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以百元为单位)。
5、职工被判处刑罚的,可提取申请之日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以百元为单位)。
6、离休的;退休的;出境定居的;调离本市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职工办理个体工商登记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余额,并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7、职工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并办理销户手续。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人员对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并告知职工到银行驻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出纳专柜办理提款手续。

6. 无锡的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啊

员工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进行查询即可。
员工也可以选择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自行查询。

7. 无锡地区住房公积金领取要什么手续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及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支取
加入时间:2007-04-19
一、职工申请,单位审核
职工持有关证明向单位书面或口头提出申请,单位依据职工申请出具《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支取申请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依据不同情况需提供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
1、购房提取
提供本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经无锡市产权监理处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首付款收据原件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或《江苏省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原件。
2、建房提取
提供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大修住房提取
(1)提供城建管理部门批准的大修证明(自建私房)原件或经无锡市物业管理中心认定的《大修住房费用分摊表》(房改房、商品房、单体住宅、二手房)原件。
(2)提供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职工凭房屋大修管理部门出具的大修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再次大修自住住房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提供房屋大修管理部门出具的大修证明外,还需提供房屋安全鉴定部门根据房屋完损等级出具的建议房屋大修的证明。

4、还贷提取
(1)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2)提供借款借据。
(3)提供本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每年办理一次,四月或十月办理。若职工办理的贷款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委托中心办理公积金还贷手续,由中心在每年十一月将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冲抵其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委托期限内,该职工不必再来我中心办理还贷手续。
5、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比例提取
(1)提供《房屋租赁契约》原件。
(2)提供同户家庭成员由其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提供《无锡市公有住房租金收据》原件或《江苏省无锡市租赁收入发票》原件。
6、离、退休提取
提供离、退休证原件。
7、调离本市提取
(1)提供与本市公积金缴存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户口迁移证明或外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8、出境定居提取
提供公安部门批准的出境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1)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伤残鉴定证明或民政部门签发的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10、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再就业提取
提供本人的《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11、职工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提取
提供《无锡市特困职工优惠证》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每季度办理一次)
12、职工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提取
(1)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医疗缴费依据。
(重大疾病的确认参照医疗保险中的相关规定)
13、职工遭遇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提取(如车祸、火灾、意外人身伤害等)
提供由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重大突发事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4、职工连续失业满三年且未再就业提取
提供本人的《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15、职工办理个体工商登记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1)提供本人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经凭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个体工商户不再参照本规定执行)
16、职工被判处刑罚提取
提供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17、职工死亡提取
(1)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继承权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A、申领人申领本人公积金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如由他人代领,代领人需提供申领人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申请人配偶依据以上1、2、3、4、5、11、12、13条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提供上述有关资料外另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C、同户直系亲属依据以上1、2、3、4、5、11、12、13条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提供上述有关资料外另需提供户口簿(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
D、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输入个人公积金对帐卡密码。密码如有遗忘,只能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和公积金对帐卡查询,其他任何人不得代为查询。
E、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提取参照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执行。
F、以上所需提供的复印件均由本中心留存。

四、中心审批
职工携带单位开具的《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支取申请单》和相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审批和提款手续。
(一)审查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提取至合同约定的最后一次付款期或《房屋所有权证》发证当月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以百元为单位)。
2、偿还贷款本息的,可提取申请之日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以百元为单位)。
3、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比例提取的,支取额=(月房租金-月家庭收入×10%)×已交付房租月数(以百元为单位)。
4、职工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职工患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失业满三年未再就业的,可提取申请之日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以百元为单位)。
5、职工被判处刑罚的,可提取申请之日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以百元为单位)。
6、离休的;退休的;出境定居的;调离本市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职工办理个体工商登记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余额,并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7、职工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并办理销户手续。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人员对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并告知职工到银行驻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出纳专柜办理提款手续。

8. 无锡地区如何支取公积金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
住房公积金可以凭户口本、身份证、退工单、公积金支取单办理支取手续。提取现金。
具体时限建议咨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该是82739991

9. 无锡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带上公司给你的离职报告单,户口本,身份证,住房公积金申请表最好先去拿了,回来填,公司要盖章的

阅读全文

与无锡住房公积金支取单申请表相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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