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请问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是多少
中华。会计网校纵情跳跃回复: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既涉及企业所得税也关系到个人所得税。超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第二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作者:浙江省衢州市国税局 郑松土)
Ⅱ 离职后,住房公积金是按什么比例提取的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内当地住房公容积金管理机构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填写“变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当封存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时,由该职工向原缴存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原缴存单位进行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办理提取手续。
离职后,提取公积金,是可以办理注销提取手续的。
资料来源:http://ke..com/link?url=-Eg9XMBUk_Cdvtcwg_wiHzwjKQnKJbMWcoOwbMq2-_3_#7
Ⅲ 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
因为,产权证或合同在没有注明份额的时候,默认为各50%,相当于只买一半房产,所以只能提50%
如果你们结婚,就能提了
Ⅳ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
关于公积金提取比例上海有最新规定,具体如下:
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机制,更好支持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根据《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建金〔2015〕19号)精神,现就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宽租房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二、租房提取限额。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其他住房的(包括商品住房、公有住房、售后公房、由单位提供的住房等),每户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为2000元。月提取限额今后如需调整,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另行公布。
三、简化租房提取要件。申请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除应提供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外,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其他住房的(包括商品住房、公有住房、售后公房、由单位提供的住房等),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房产信息状况可以通过授权委托方式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集中代为查询。
四、提取方式和时间。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的,一般采用转账方式。申请人可每年一次提出提取申请,提取资金每季度自动转入本人名下指定银行账户。次年进行复审。
五、单位集中办理。对由单位提供租用住房的,可由单位负责收集材料,集中向市公积金中心各区(县)管理部申请办理公积金提取。
Ⅳ 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比例是怎么设定的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专自住住房时属;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Ⅵ 求解住房公积金按多少比例提取
一般都是1:1 可以全部提出来,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购房提取比例为当前公积金的余额100%。 需要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纳税票据等材料。有单位人事提出申请提取。必须在1年内提取。 1、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卡原件; 3、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纳税票据(有效期一年)原件、复印件各1份。
Ⅶ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
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其以上住房的,任何一套住房申请提取,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且不超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
2010年9月30日后购买的第三套住房不予以提取。
(7)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比例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