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个人住房公积金首套房贷款利率是多少
B. 个人首套住房贷款利息认定
属于
属于
属于
C. 请问个人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会有优惠吗开发商跟工商银行合作的。我贷
我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贷款利率政策,会综合考虑您的资版信状况、购置权住房特点、首付款比例高低、贷款期限长短等多种因素而最终确定。您可与客户经理或贷款行进一步咨询,以便为您提供更为具体的解答哦~
(以上内容由工行智能客服“工小智”为您解答,解答时间2020年02月03日,如遇业务变化请以实际为准)
D. 2014年工商银行个人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是多少
2014年11月22日前抄工商银行个人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是基准利率年利率回为6.55%。2014年11月22日后的房贷基准利率为6.15%。
现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人民币5年期以上的年利率是内6.55%,月利率是5.4583%;贷款15万,15年,共180个月,如果用等额本息方式还款,每月应该是1310.78元。
住房商业贷款利率就是指贷款买房的贷款利率,其计算公式为贷款利息=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贷款期限=贷款金额*天数*日利率=贷款金额*月数*月利率=贷款金额*年*年利率。
(4)个人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扩展阅读:
2014年央行基准利率:
项目 年利率%
六个月(含) 5.60
六个月至一年(含) 6.00
一至三年(含) 6.15
三年至五年(含) 6.40
五年以上 6.55
2014年的利率还是跟13年一样,没什么太大变化,只是根据不同的年限会上升,各家银行的的贷款利息也会上浮。
E. 个人首套住房房贷利息抵扣个税的相关规定是怎么样的
重庆市主城区首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政策内容和申报办理程
一、补助对象
2008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为准),在重庆市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巴南区、渝北区、两江新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在上述区域以按揭方式购买属其唯一住房的购房产权人。产权人是指申请享受补助住房的所有产权人(以产权证记载为准),该住房所有产权人都要符合“唯一住房”的条件该套住房才可以享受补助。
二、补助方式和额度计算
财政补助采取按年计算,即,从产权人购买住房并支付按揭本息的首月起算连续12个月止为一个补助年度,以后的补助年度以此连续类推。
财政补助额度的计算。在补助年度内,以产权人在重庆市主城区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40%为基础,高于同期为所购住房支付按揭本息的,按支付的按揭本息额度给予补助;低于的,按个人所得税40%的额度给予补助。总累计补助金额不得超过住房总价的30%。
三、申报办理程序
产权人向其个人所得税缴纳地所在的区财政局申报办理。产权人应在每一个补助年度到期后的3个月内,申报办理该补助年度的财政补助,超期不再受理此年度。
产权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可先向纳税多的区财政局申报,如计算的补助额度低于同期补助年度支付的按揭本息,可依纳税多少的次序向其他区财政局提出申报。产权人应向各有关区财政局分别提出申报书面申请,并说明在不同区申报补助的情况。
四、申报资料
(1)个人首套按揭购房财政补助申报表(格式附后,空白表可向区财政局索取)。产权人应本着诚信守法的原则,提出申报事由,说明相关情况。并明确声明所购住房是否为在重庆市主城区范围内首次购买的住房并符合唯一住房条件,是否享受在重庆市主城区范围内与个人所得税有关的政府扶持或奖励政策,所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合法。
(2)购房所在区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出具的唯一住房证明。
(3) 身份证复印件(区财政局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住房产权证复印件(区财政局审核,留存复印件)。
(5)产权人与银行的购房按揭合同(包括抵押合同,每次申请均审核原件,首次申请留存复印件)。
(6)按揭银行认定的按揭本息支付证明(首次申请需提供第一次按揭支付时间证明)。
(7)区地方税务局认定的且能确定其纳税入库所在地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8)产权人本人的开户银行、账号、户名。
(9)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如委托办理的委托书等)
五、其他事项
1.产权人如已享受与个人所得税有关的扶持或奖励政策,不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财政补助。企业或单位享受的财政扶持政策中如含有与产权人个人所得税有关的内容,兑现政策时应将产权人补助额度予以减除。
2.对单次申请补贴额度超过5万元的,要会同税务、房管等相关部门核查申报资料真实性。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财政补贴的情况,一经查实,要将其情况反馈给个人所在单位,同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申办人列入政策办理“黑名单”,以后不再具有申办资格。
3.本通知从印发之日起施行以便修改完善。《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在主城区实施个人首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政策(试行)的通知》(渝财税〔2009〕167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个人首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渝财税〔2012〕143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个人首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政策申报时限的补充通知》(渝财税〔2013〕181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统一个人首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支出科目列报事项的通知》(渝财税〔2014〕94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个人首套房按揭财政补助政策相关问题的通知》(渝财税〔2015〕106号)自本文印发之日起作废。
六、
渝中区财政局:63802108
江北区财政局:67108338
沙坪坝区财政局:65368354
九龙坡区财政局:68031844
大渡口区财政局:68173307
南岸区财政局:62948853
北碚区财政局:68317683
渝北区财政局:67375028
巴南区财政局:66224779
北部新区财政局:68192666
两江新区财政局:67573759
重庆市财政局:67575431
F. 个税专项扣除 首套房贷款 如何界定
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首套房贷款界定是以购房人为单位,基于购房产权信息系统的界定标准,规定在产权登记信息库中,无产权登记记载的,或者有产权登记;
但是产权来源是自建、继承、赠与、房改、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的,都属于首次购房,房产局产权市场处将给予出具《首次购房证明》。标准还规定,查询个人购房信息的地域,只限于出具《首次购房证明》机构所登记的区域范围。
(6)个人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扩展阅读: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第十五条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G. 2019年首套房贷款利率上浮百分之几
2019年8月,全国多城房贷利率上浮20%。《首次购房(查阅)证明告知单》明确,所谓专的“首套房”属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买房人年满18周岁;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毕禅以下的普通手旁尘住房;购房人现在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
不过与父母一起购买的、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 契税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首付对个人首次购买第一套房将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为20%。
(7)个人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扩展阅读:
房产局执行个人购房标准,财政部房产新政规定,对2008年11月1日及以后签订购房合同,并首次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契税税率暂统一调整到1%。这一契税优惠规定的三个前提条件之一,便是享受优惠的商品房必须为业主的第一套住房。
界定首套住房房产局和财政局给出了答案。查询首次购房信息,以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为查询依据。受理个人首次购房信息查询时,需审核查询人身份证明、商品房预(现)售启粗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本人不能亲自查询时,受托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H. 个税住房贷款利息可以专项附加扣除,怎么确定是首套住房贷款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办法中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可咨询所贷款的银行。
I. 目前首套房房贷利率事多少怎么算
2019年首套房贷,央行基准利率是4.35%;一年至五年,包括五年的中期贷款,央行基准利率是4.75%;
五年以上的长期贷款,央行基准利率是4.9%。
如果是个人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下包括五年的中短期贷款,央行基准利率是2.75%;
五年以上的长期贷款,央行基准利率是3.25%。
首套房房贷利率上浮10%,指的就是在央行基准贷款利率基础上上浮,一般房贷都是五年以上的长期贷款,上浮10%后房贷利率=4.9%×(1+10%)=5.39%。
同理,某地区*行首套房贷款利率打八折,指的是该行首套房贷款利率是4.9%×80%=3.92%.不同地区,不同银行,首套房房贷利率可能都有所差别,目前商业贷款首套房房贷利率普遍上浮5%到20%,具体看各个城市。
此条答案由康波财经提供。康波财经,专业有趣的财经资讯、财经知识科普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