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提取额度
第九条 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规定的,可在一年内办理提取夫妻双方及房屋产权共有人住房公积金手续,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已付费用,提取金额取至百元。
第十条 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偿还实际已还款本息,提取金额取至百元。夫妻双方及房屋产权共有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不含罚息)。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的,按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协议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依据相关有效的证明材料,合计提取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拦哪取金额取至百元。
第十二条 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五)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累计提取不得超过个人应负担的治疗费用。
第十三条 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六)、(七)、(八)项及第六条规定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十四条 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九)项枣掘规定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租赁住房年度最高可提额度为15000元。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不得超过当期实际支付住房租赁凳衡核租金的总额,提取金额至百元。每年一次提出申请,且每次提取不得超过12个月的规定提取限额。
第十五条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符合提取相关条件,至提取时未再就业的可以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并作销户处理。
㈡ 在合肥住房公积金到那里取多长时间能办好
合肥市公积金账户的状态为封存,符合提取条件的,封存状态的公积金可以提取。
职工有下回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答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㈢ 2019年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租房子怎么提取的
基本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4.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
5.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6.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7.离休、退休的;
8.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户口迁出本市;
(2).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9.本市无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
附加条件:
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的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2.职工符合本办法基本条件第1、2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3.职工本人、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偿清前不再受理其他住房类型的提取。
㈣ 合肥市现在取住房公积金要什么手续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取走。
准备资料:首先要准备原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版
详细原权因:
本人携带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工作人员会对你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会叫去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公积金中心有银行窗口);
材料审核一般是五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总结: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本人到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处问现在如果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那些手续,但前提是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得交够1年以上。
㈤ 合肥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点是哪,怎么提取公积金啊
哥,你可以去网络地图里面搜索一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这样的话网络地图就会给你一个驾驶的路线,还有乘坐公交车的路线。
提取公积金的话,是要你装修房子,还有买房子的时候才可以用的。
㈥ 谁来讲一下合肥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公积金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
房屋产权共有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房屋产权共有人身份证原件、房屋共有产权证明原件;
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须出具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凭提取凭证及《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网点办理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业务服务网点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6)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扩展阅读:
法律责任:
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中介机构和其他组织,依法予以查处。
对采取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骗取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职工个人,责令限期退回所有款项,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
对逾期仍不退回的,列为不良行为记入个人征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㈦ 安徽省合肥市的公积金去哪个地点提取啊
在这里
㈧ 合肥公积金怎么提取
1.办理的流程
大家需要按照相应的流程去提取住房公积金,比如说关注微信公众号,了解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该中心中注册新的账号,填写相关的信息,并且进入公积金微信公众服务平台的首页。这时就能够看到公积金账户余额与月缴存额,然后再点击屏幕下方的提取鉴定提取的页面,就可以看到教会的余额,点击提取就可以了。大家了解了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然后再去做就会觉得提取并不是那么难,以一种很简单的方式就可以完成该事项。
2.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大家也需要搞清楚具体的提取时间,提取的流程以及提取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具体有哪些防止自己没有将这些事情追到,而影响到接下来的整个提取,也给自己带来了一定的麻烦,而导致无法交住房公积金给提取出来,影响到之后的正常使用,给自己带来购买福利。
上述所说的也就能够让大家了解关于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如果自己对相关的事项并不清楚时可以咨询一下壹人事平台,该平台的官网上对各种信息都有非常清楚的罗列,能够让大家清楚的知道自己该如何去办理,并且能够达到很高的标准。
㈨ 合肥的住房公积金要是离职了,应该如何提取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全国各地大同小异,包括离职后的提取或者转移,可以去当地公积金中心查询。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境定居的;
6.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8.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9.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0.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1.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对于离职人员来讲,只要符合“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的条件即有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离职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
3.原籍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4.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由缴存单位出具或提供失业、下岗证)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下载《合肥市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务指南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
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
3.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出转帐支票。
四、提取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须出具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配偶代办的需提取夫妻双方身份证;用A4纸复印一份。
2.在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况下,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办理销户提取,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㈩ 安徽省合肥市应该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啊
你好,办理提取时除需携带相关的证明材料和经单位核实后出具盖章的《合肥内市住房公积金容提取申请表》外,同时须提供身份证。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房产共有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共有产权人身份证、房屋共有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须出具经办人身份证。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有效凭证材料签发之日起半年内可办理一次性提取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在偿还住房贷款期间的,凭有效证明材料在未偿清贷款情况下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日期由提取人自行确定。希望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