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金州住房公积金在大连买房能否提取
可以,公积金提取不管是不是异地,只要买房或装修都可以提取,准备够材料就行了
2. 大连开发区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1、购买自住住房的。应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所已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权证》(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和购房(销售)发票。购买房改房的,应提交需经房屋所在地房改办出具的购买公有住房审批文件(或《房地产权证》)及付款收据。
2、建造自住住房的。住房在建的,提交市国土局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住房已建好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
3、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
5、离休、退休的需提交离休、退休证。
6、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外,还应提交市级医院证明、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残疾人证明》其中一项。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但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只能办理封存手续。
7、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提交《失业证》及身份证等。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身份证等。
9、工作调离、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提交人事、劳动部门的调令、市公安局户口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出境定居证明等(出境进修、学习或短期出境的,不属提取范畴,只能办理封存)。
10、偿还因购买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提交《借款合同》、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证明(购买外市住房无抵押登记证明的,可提供购房发票)及还款存折(或最新还款清单)。
11、偿还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应提交《借款合同》、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证明(建造、翻建、大修外市住房无此证明的,可提供相关发票)、报建证明及还款存折(或最新还款清单)。
12、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提交工资收入证明(由职工单位出具)、户口簿及租赁合同、缴交房租发票等,凭当月缴交房租发票提取超出房租比例部份。外市户口职工提交租赁合同、缴交房租发票、收据或单位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交相关证明(死亡证明、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继承人、受遗赠人公证书等),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14、职工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交户口簿、市民政部门出具的《市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保障金证》或《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保障证》。可每月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直至被停止享受低保待遇资格。
15、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提交消防部门火灾认定书或保险公司赔偿证明等。
16、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提交病人的特定门诊卡(市社保局核发)、医药费用发票。可每月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直至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市低保标准。
3.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完全丧内失劳动能力,并容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本人身份证原件;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提取需要满足一下条件:
销户提取:
1、享受低保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2、大龄失业;
3、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4、外地户口离职;
5、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7、离休、退休。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4. 大连公积金如何能取出来..需要什么条件.或者多长时间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五)偿还购买个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七)户籍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农业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
依照前款第(一)、(二)、(三)、(七)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同时注销账户。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核心审核同意,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托管职工享受城镇居民较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50周岁以上的男职工或45周岁以上的女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二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2、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遇到下列突发事件的:
(1)患有《大连市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所列重大疾病的;
(2)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其他人身伤害事故受到严重人身伤害的;
(3)因见义勇为或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4)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家庭生活难以为继的;
(5)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较低工资标准,家庭中子女考取国家、省(自治区)、市教育主管和计划部门录取计划内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大学,无力供其就学的。
大连公积金提取时间
(一)提取时间间隔:
1、商业贷款购房:在贷款期限内、贷款本息还清前,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各次提取时间应间隔一年(365天)以上。
2、组合贷款:提取时间是在公积金贷款放款后的一个月之内,若超过该时间段,则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公积金都不可以提取现金。
3、异地购房:在贷款期限内、贷款本息还清前,借款人及其配偶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各次提取时间应间隔一年以上。
4、办理公积金贷款:提取时间是在公积金贷款放款后的一个月之内。
(二)到账时间:提取相关业务办理完成后,3个工作日审批后可提取。
(4)大连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扩展阅读:
大连公积金提取流程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完整、准确地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并签章,单位核实有关证件后,加盖单位公章或预留印鉴(托管职工除外)。
(二)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及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核心办事处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提取后,职工将核心出具的提取回单交单位记账。
符合销户条件的,需填写《住房公积金销户申请单》参照前款规定程序办理。
职工按第十三条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办事处核准后,需签订委托转账还款协议。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由本人办理或其配偶代理。由配偶代理提取的,还需出示代理人身份证件、证明代理人与提取人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等文件及其复印件。
大连公积金提取额度
1、购房: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
2、租房:
(1)租住公共租凭住房和公有住房的,按当年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2)租住商品住房的,年最高提取额度为14400元。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屋建造、翻建、大修的评估造价。
4、困难家庭子女上大学: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本学年学费与住宿费合计;
5、偿还贷款: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应偿还贷款本息额;
6、部分、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且生活困难:本人及配偶每年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届时月最低工资标准×12;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再累计计算提取额度。
7、享受低保且在职:每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届时月最低工资标准×12;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再累计计算提取额度。
8、其他突发事件:符合其他突发事件情形的,提取额度由公积金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_住房公积金提取
5. 大连金州取公积金都需要什么流程
员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是需要员工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之后,准备相应的提取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即可。递交材料之后有三个工作日的审核期,审核通过之后安排余额转入员工账户。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6. 大连市租房提取公积金流程
政策解读
租房提取:职工及配偶无具有所有权住房的,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申请条件
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以上。
设定依据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办理要件
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
2、公积金联名卡。
3、证明提取人与承租人关系的结婚证等。
4、租住公有住房的,需提供《公有住房租赁证》。
5、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和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家庭无房产证明(其中:①缴存地在市内(含高新园区)、金州新区和保税区的,无需提供家庭无房产证明,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核实。;②缴存地在普兰店的,需同时提供普湾新区和普兰店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无房产证明;③缴存地在瓦房店的,需同时提供瓦房店和长兴岛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无房产证明,其中瓦房店的无房产证明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核实;④缴存地在庄河的,需同时提供庄河和花园口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无房产证明,其中花园口的无房产证明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核实)、户口簿;已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未婚的,需现场签署单身声明。无房产证明自开具之日起30日内有效。
6、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办理流程
1、本人或配偶携带上述材料办理,由配偶代理提取的,还需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
2、提取金额:
(1)租住公共租凭住房和公有住房的,按当年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2)租住商品住房的,年可提取额度为14400元。
办理地点
职工公积金账户在市内办事处的,职工可以到市内任一办事处申请办理。
职工公积金账户在县区办事处的,职工应到职工公积金账户所属办事处申请办理。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市内办事处:8:30-16:00 区市县办事处:8:30-11:30 13: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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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1-2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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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大连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东西
(一)基本条件:
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9个月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9个月以上。
2、所在单位不得欠缴住房公积金
3、除托管职工外,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正常缴存状态。
(二)住房消费类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本人和配偶无所有权住房,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4、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
(三)销户类提取条件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四)购房类提取条件
1、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a.现金购买具有所有权商品房且未办理购房贷款
b.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所在单位不得欠缴住房公积金;
(7)大连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扩展阅读:
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或全部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国或者赴港、澳、台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八)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九)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十)部分、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遇到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本人或者配偶因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二)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符合前款第(一)、(五)、(六)项情形之一,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能满足使用时,其配偶可以提取自身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符合前款第(八)、(十)项情形之一的,其配偶可以提取自身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8.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
可以申请提来现,也就是注销那自个户头,需要你本人带着你自己的身份证明道公积金中心填写一份申请表,不过建议你早点去,因为很多人排队,弄好了直接可以拿钱的。
83719999,大连公积金中心的电话,不过是周一到周五,而且必须是8点半以后才能打通
建议你打电话咨询一下
9. 大连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条件
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版偶住房公积金:
(1)购买、权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6)非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