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济南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带什么东西1
你好,提取出公积金需要满足一些条件,比如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已办回理退答休手续。或者是交的房租,超过家庭总支出的15%等等,各地公积金政策有所不同,建议通过官网查询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满足条件即可提交申请,但审批手续繁琐,短时间内无法取出。如果您有急用钱需求,建议您选择大品牌进行借款,有钱花是原网络金融信贷服务品牌,它运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风控技术,为用户带来方便、快捷、安心的互联网信贷服务,申请材料简单,最快30秒审批,最快3分钟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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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根据《住建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建金〔2015〕19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北京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二、规范租房提取公积金金额
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职工租住商品住房,只提供无房产证明的,每人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500元。如职工除提供无房产证明
外,同时还提供租房合同及实际房租支出发票,经审核无误,可按照“每次可提取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住房公积金,且每月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本人月缴存额,也不
得超过月房租实际支出”的流程办理。
三、规范租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流程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按照租房提取流程办理,具体提交的提取材料详见附件。
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四、租房提取公积金时间及方式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职工可每年提出一次提取申请,提取资金每季度转入本人银行账户。提取满一年继续提取的,职工需重新申请提取。
五、进一步打击违规租房提取公积金
(一)管理部发现违规套取住房公积金,应立即终止正在执行的住房公积金提取。
(二)利用虚假材料套取住房公积金,违规职工应承担下列后果:
1.管理部将职工违规行为通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对职工予以批评或者做其他处理。
2.违规职工的个人信息记入管理中心“个人不良信息库”,同时记入北京市有关征信系统。
3.自违规发现之日起三年内管理中心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不予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三)单位协助职工套取住房公积金,违规行为记入管理中心“缴存单位不良信息库”,同时记入北京市有关征信系统。
六、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其他注意事项
本通知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施,之前颁布实施的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7-0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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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济南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带什么东西,最高提多少
申请材料:
(抄1)《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须出具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身职工需提供户籍证明并现场签订《个人婚姻诚信声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原件。
(4)单身职工或夫妻两人中如有公积金缴存地在济阳、商河、平阴、章丘的,单身职工、夫妻两人均需提供由该缴存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
每人最高不得超过7200元,一年申请一次
④ 房屋租赁提取公积金都需要什么手续
提取房屋租赁公积金时应提供证明材料:
1、带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提取公积金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等相关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并填写本市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审批表》。
2、到个人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并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办理审批手续,就可以到公积金开户银行提取存储余额。
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
在此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4)济南住房公积金官网提取租房费扩展阅读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租房者提取租房公积金租房的,只要能提供租赁合同和房租缴纳票据便可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从而减轻租金压力,但对提取的额度会有一定的限制。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二)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三)不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⑤ 在济南,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交房租
济南住房消费提取—租房提取方法:
一、提取条件
职工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一)在工作所在地和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二)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三)承租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廉租住房或政府认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二、提取证明材料
(一)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当提供身份证;
(二)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供配偶身份证及婚姻关系证明;
(三)承租商品住房,应当提供地税部门开具的税收通用完税证原件,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或复印件,承租商品住房所有权证复印件。承租商品住房暂时未办理房屋产权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复印件;
(四)承租保障性住房或公有住房,应当提供租赁协议和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租专用收据;
(五)应出示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托管职工需出具《济南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原件。
特别提示
(一)需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交以下资料:配偶身份证原件、配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应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本人储蓄账户或《济南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文件原件。
(二)仅限职工本人或配偶办理,不可代办。
三、提取金额
(一)租赁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提取时承租职工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且不超过规定限额和承租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二)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不足时,可以申请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三)多人共同承租同一套住房,提取金额按房屋租赁合同记载的租赁关系或租金分配方案,在可提取金额中按各自负担房屋租赁费用比例提取。无租金分配方案的,以平均方式核定每个参与合租职工可提取金额。
(四)职工承租多套住房的,只能为一套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五)职工或其配偶在房管部门存在多套租房备案信息的,一年只能就1套房屋租赁提取申请。
四、提取时间
(一)租房自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在房屋租赁期间按年提取1次。租赁合同终止后的租房提取需在6个月内申请。
(二)职工首次申请租房自住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后,以后提取申请应当间隔12个月以上。
五、办理方式
(一)职工个人办理租房提取业务,采取职工本人或配偶到中心各服务大厅办理。
(二)单位为职工集体租赁住房,采取单位预约集体件形式办理。
六、受理时限
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理。需核查相关事项的,公积金中心应当在接到职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应当告知原因。提取申请人对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⑥ 济南租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有哪些
1、租赁商品房提取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租赁商品房定额提取:
单身职工提供户口本(已离异但户口本婚姻状况仍为已婚的,提供离婚证)并现场签订《个人婚姻状况声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配偶身份证。
单身职工或夫妻两人中有公积金缴存地在济阳、商河、平阴、章丘、莱城、钢城的,单身职工、夫妻两人均需提供由该缴存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
(2)租赁商品房限额提取:
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单身职工提供户口本并现场签订《个人婚姻状况声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配偶身份证。
单身职工或夫妻两人中有公积金缴存地在济阳、商河、平阴、章丘、莱城、钢城的,单身职工、夫妻两人均需提供由该缴存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
2、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提取的,需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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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条件:
(1)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支付房租的,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职工和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 12 个月。租赁商品房定额提取的,每人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公积金中心向社会公布的金额。
(2租赁商品房限额提取的,职工和配偶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实际支付金额且上限不超过公积金中心向社会公布的金额;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提取的,职工和配偶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金额。
2、办理时限:
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当即审核,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需要调查核实的,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⑦ 济南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费要多少怎么计算
提取公积金不需要手续费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⑧ 如何提取租房用公积金
租赁住房自住的,可以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回,需要提供材答料如下:有效期内的租赁双方签定的租房协议(多人合租住房的须在租房协议中列明合租人名单及各自支付的租金额)、当地税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纳税发票(当年有效)、公积金卡、身份证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填写《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中心在受理提取人的申请后,需通过有效途径对租赁行为和租金额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8)济南住房公积金官网提取租房费扩展阅读:
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基金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2011年10月27日,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表示,住建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
⑨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提取流程
很多济南职工不清楚济南公积金提取流程,这直接影响到公积金提取效率。为此,搜房网整理了最新的济南公积金提取流程,以飨读者。
济南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填写《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由单位经办人或提取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当即审批,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需要调查核实的,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提取人持《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和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职工住房公积金已转入公积金中心托管户封存的,可由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长清、章丘、平阴、济阳、商河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规定的申报材料先到当地缴存银行进行初审后,再由银行将初审材料交公积金中心复核审批,审批通过的,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也可委托公积金中心每年按签署协议的约定,以自动转账方式将提取金额直接划入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缴存银行其它储蓄账户(此种方式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
(一)办理条件:
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且贷款期限在3年(含)以上的职工及配偶可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委托提取协议。
(二)应提供的资料和办理程序:
1、所有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申请委托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同时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或户口薄)。
3、委托提取人的公积金联名卡或在缴存银行办理的其它储蓄卡。
(三)提取时间:
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根据与委托提取人签订的《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协议书》中约定的时间和提取额度,将委托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划入提取人本人账户。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12-0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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⑩ 济南住房公积金物业费提取失败是怎么回事
向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原因。
根据《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和济南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指南——物业费提取的规定,济南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需要 满足以下条件和程序:
一、提取条件
1、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
2、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3、每次提取额度不超过1000元。
二、提取程序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和申请人《授权委托书》,可在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办事大厅办理提取物业费业务在线签约,签约完成后,公积金中心于每月25日将提取金额支付至个人账户。次年如需提取的,应重新办理签约。
申请人也可在公积金中心网站预约后持预约号及提取证明材料到预约网点办理。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规定提取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以下简称自有住房);
(二)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且房租超出同一户口共同居住家庭直系血亲工资收入15%以上的;
(四)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管理费的;
(五)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六)调离本市并在新工作地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也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方式办理);
(七)非济南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籍迁出济南行政区离开本市的;
(八)出国(境)定居的;
(九)正式退休的;
(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