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离职后怎么取出来
离职超过两年且公积金封存两年的,仅需带上本人身份证到银行卡柜台办理即可。
公积金封存未满两年的提取办法:
1.职工身份证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两份复印件(审核职工身份证签发部门为外省市公安部门);
2.住房公积金银行卡或储蓄卡;
3.职工单位开具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两份(集中封存户职工《提取申请书》由分中心或管理部开具);
4.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取手续的,还需提供:(1)代办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两份复印件;(2)职工《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授权书》(《授权委托书》上载明委托人、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有委托人签字)一份;(3)为集中封存户职工代办提取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或户口簿及一份复印件。
5.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一份复印件。
如是本市户口,需要集中封存满两年也可以进行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1.职工身份证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两份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银行卡或储蓄卡;
3.职工单位开具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两份(集中封存户职工《提取申请书》由分中心或管理部开具);
4.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取手续的,还需提供:(1)代办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两份复印件;(2)职工《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授权书》(《授权委托书》上载明委托人、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有委托人签字)一份;(3)集中封存职工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同户籍户口簿或夫妻关系证明及一份复印件;
5.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但未及时转入集中封存户的,还应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一份复印件。集中封存户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应按照普通住房消费提取、非住房消费提取规定的提取原因提供相应的申请资料,但不要求职工提供《提取申请书》。集中封存户职工应由本人亲自办理提取业务,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其配偶或同户籍亲属代为办理。
❷ 天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5年可以提取, 想提取的话找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公积金提取分①约定提取;②部分提取;③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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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房屋装修及不符合规划建设规定的房屋和购买非自住住房(如商业性质的公寓、商铺用房、写字楼、车库、车位等),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住房公积金没满当地缴存要求的时限;不能办理贷款。
二、住房公积金已经在贷款中,未还清不能办理下一套贷款。
三、住房公积金在外地,你在本地购房,不能办理贷款。
四、职工或配偶有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或配偶有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除按武汉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相关规定办理公积金贷款冲还外,在贷款结清前不能办理其他任何事由的住房公积金提取。
五、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以伪造、变造提取资料等手段违规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应当责令限期退回所提资金,并处所提资金10%以下的罚款。同时,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有权停止该职工在5年时间内提取、贷款等业务的办理,并纳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
以欺骗手段提取他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应当责令限期退回所获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是具有特定用途的专项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新政策规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在职工租房期间进行上门核实,一旦发现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未用于租房,或租赁住房未用于自住等违规行为,将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予以纠正,职工应全额归还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
❸ 天津异地购房能用公积金吗需要什么条件
天津异地购房复不可以用公积制金贷款。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量远超过往年同期,资金使用率远超过正常水平,可用资金十分紧张,仅满足本市缴存职工的提取和贷款需求已存在较大压力。
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互助性,贷款资金来源于天津市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资金紧张的前提下,目前需要优先保障天津市缴存职工贷款需求,暂不具备开办异地贷款的条件。
现在天津异地购房不能郑肢樱用公积金,关于异地贷款的实施细则,公积金管理喊丛中心正在加紧研究之中,待条件成熟将公布。如需了解更多,请拨打天津住房公积金饥兆管理中心服务热线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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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津,行政区域外购买已取得产权的自有住房,且具有所购住房座落城市户籍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建议购房后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公积金卡、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全款发票、还款凭证、产权证到天津市任意区的公积金中心管理部进行审核。天津暂未开通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
❹ 天津市租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手续,通过中介怎么办理!
天津市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职工及配偶租房可每季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一个季度的房租。每月房租低于1980元(含1980元)的,按实际房租核定提取金额;每月房租高于1980元的,按1980元核定提取金额。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租房行为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在本市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且已支付房租;
(2)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也没有住房贷款记录,在本市租赁住房用于自住且已支付房租;
(3)经国土房管部门认定具备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住房租房补贴资格,在本市租赁住房用于自住且已支付房租。
手续:
一、柜台提取:职工携带规定资料前往天津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出公积金即可。
二、委托提取:职工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协议,自动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并划入协议指定账户,但仅限于支付公共租赁住房房租。
中介代理需要签订合同:
1、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2、《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借款抵押合同》;
3、贷款银行要求签订的与贷款有关的其他协议文书。
4、办理抵押登记。由贷款银行或借款人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5、审批发放。市资金中心对贷款进行*终审批并发放贷款资金,由银行将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直接划转到开发商账户内,并通知借款人。
6、还款、结清。借款人从发放贷款的次月起,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每月应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结清*一次贷款时,借款人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7、注销抵押。借款人结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原房屋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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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租房单位提取流程
需要提取公积金租房的职工要在开具发票后,将租房发票以及租房合同原件交给所在单位相关部门并填写公积金提取表,待审核通过后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租房。
注意: 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按月提取,不过多数企业尚达不到此标准,部分企业需按指定提取日期办理,按月、季度、半年不等建议租房者在提取前要向所在单位咨询清楚。
❺ 如何查询天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
您好,通常公积金初始查询密码是您的身份证号后四位加上00。如果您当前对于资金专需求比较大,除了属公积金以外,如果您有急用钱需求,建议您选择大品牌进行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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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手续时什么
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等。辞职在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半年以上的,也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封存半年以上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即可办理。
根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支付自住住房房租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到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七)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第(一)、(二)、(三)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配偶可以同时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依照前款第(四)、(五)、(六)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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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时,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三十一条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存贷结合、先存后贷、整借零还、贷款担保的原则。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
第三十二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❼ 天津市公积金查询都有哪几种办法
一:网络查询
通过卡号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是在管理中心的网上(需要公积金管理中心开通网上查询系统才行)进行查询。
市民可随时登录天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zfgjj.cn/index.cms进行查询。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身的主体是天津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市政府的事业单位,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身的主体是天津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于2002年成立,是直属于市政府的副局级事业单位,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天津市的方针政策,拟订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负责我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
三:电话查询
自2012年12月1日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由96266变更为全国统一的客服热线12329。为确保平稳过渡,原客服号码96266并行使用至2013年3月31日。天津市短信客服号码仍为106350096266
据介绍,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以人工语音和自助语音方式为广大职工提供业务咨询、账户查询、投诉建议等基础服务,具体使用方法不变:
1键:住房资金个人账户查询。用户输入个人住房公积金卡号(12位)并通过身份验证后,可查询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和按月住房补贴三类账户缴至年月、月缴存额和账户余额。
2键: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办理进度查询。用户输入个人住房公积金卡号(12位)并通过身份验证后,可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从贷款银行受理申请到当前已办理时间、当前办理部门及环节。
3键: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还款情况查询。用户输入个人住房公积金卡号(12位)并通过身份验证后,可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还至年月,累计偿还本金、利息及罚息,贷款余额。
4键:人工咨询为您提供国家和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相关政策及业务操作问答,包括各项业务办理的条件、所需资料、办理流程及相应时限规定和办理网点的咨询服务。
5键:服务投诉主要受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和单位不缴、少缴、欠缴住房公积金等违规行为的投诉。
6键:查询密码修改。用户输入个人住房公积金卡号(12位)并通过身份验证后,可修改查询密码,仅作为自助查询使用,不影响柜台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中所使用的密码。
四:其他方法
为满足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的需要,天津工行近期研发投产了天津网银公积金实时查询系统。通过该系统,天津省内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普通单位,均可实时查询公积金交易信息。
公积金中心可以查询本地或本中心下所有单位或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补贴基本信息和交易明细,普通单位可查询本单位的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补贴基本信息和交易明细。其操作十分简单,客户登陆工行企业网上银行后,点击企业网上银行中的“分行特色”链接,选择“公积金查询”菜单,即可进入公积金实时查询系统,根据需要进行相关查询。
为进一步方便客户,接下来天津工行将加强和公积金中心的联系,升级系统,尽快全面推出公积金自动转账至还贷账户服务,有效减轻客户还款压力,为客户提供全面、贴心的服务。
❽ 天津离职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公积金封存满半年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只回需携带本答人身份证和公积金联名卡到管理部申请,审批合格后当时将提取资金转入职工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8)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扩展阅读:
2016年2月18日,根据央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逐步实现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同时,大力推进异地贷款服务,满足缴存职工跨地区购买住房的资金使用需求。
❾ 天津住房公积金如何网上缴存
一、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是由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基于互联网平台开发的业务处理系统。全市各缴存单位可通过该系统办理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的缴存、封存、年度缴存额调整等业务,并可查询本单位各类账户信息。
二、单位如何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1、单位应在每月发薪日后5日内按月汇缴。若有职工少缴欠缴的,应办理个人补缴业务。
2、从办理途径分,可通过分中心或管理部柜台办理,也可以通过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办理。
3、从资金的支付方式分,分中心、管理部业务柜台办理缴存手续的,可通过提交支票或委托划转方式支付。网上缴存的,只能通过委托划转方式进行支付。其中,单位采取委托划转方式支付资金的,需要事先与中心签订相关划款协议。
三、建设银行网银客户开办网上业务
1、已开办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的单位可到建设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签约手续,单位在建设银行支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领取《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协议》(一式三份)及《单位申请公函》,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鉴后交回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建设银行当时对业务进行审核受理,审核无误的在《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协议》上加盖天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及建设银行印章并退单位一份。协议当日生效,生效后单位可使用建设银行网银UKEY登录网上业务系统。
2、通过本方式开办网上业务的单位可使用一个UKEY为多个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补贴)网上业务。申请代理业务模式的单位应持相关授权证明到建设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❿ 如何查询天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
拨打建行客服电话95533 根据语音提示 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 便可查询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