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怎么取住郴州市住房公积金里的钱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2. 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7、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首次提取
1、病患者有效身份证;
2、缴存人的户口簿,已婚还需提供结婚证;
3、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证明原件;
4、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社保特定门诊批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病患者没参医保不需提供);
6、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凭证,如住院费用清单;
7、《职工因家庭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申报表》单位盖公章;
8、当缴存人与当事人为不同户口的直系亲属关系时,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关系证明。
办理要点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环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就是[ 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3. 郴州离职公积金提取怎么办理的
请参考必备资复料:
⑴《郴制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审批表》一式二份(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⑵申请人身份证(夫妻双方提取还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⑶申请人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如没有办理公积金龙卡,提供本人工行(或中行、建行)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或银联卡;
相关的证明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离休、退休证或已批准的离、退休审批表;
办理流程:
1、职工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文件提出申请,规范填写《郴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审批表》一式两份(由本人办理,特殊情况除外);
2、带齐所需提供的资料报住房公积金业务员审核;
3、住房公积金业务员审核无误后报科长(管理部主任)、领导审批;
4、审批同意后由住房公积金业务员于周一至周四每天上午办理支取业务。
5、办理后由财务人员负责统一转账(3-5个工作日到账)。
详情可进入郴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郴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4. 郴州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的,提取手续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是要在您购房满一年后才能提取的哦·!而且必须是您购房后对公积金的缴存要不间断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