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老公婚前用辽宁省公积金贷款的买的房子,我是沈阳市公积金,婚后我们能一起还款吗,去哪里办理
到贷款以行办理提取公积金充还贷款业务;
具体程序:
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时间:2014-05-28 来源:筹集处 文字大小:大 中 小 打印:打 印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偿还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应当由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由中心按政策规定及协议的约定,直接按月划转还贷,不再以现金的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已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办理签约时应提供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签约应由职工本人办理,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办理委托提取还贷的职工须持:①身份证原件;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合同》或《借据》,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办理。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性大额偿还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公积金提前部分还款金额(本金)须大于等于贷款余额的10%且大于等于1万元。
②累计提前部分还贷次数不能大于5次,累计提前部分还贷次数包括:现金部分还款次数及提取定期偿还公贷次数;销户提取偿还公贷不计入累计次数。
③提取定期提前部分偿还公贷必须按月还款6个月以上;提前全部偿还公贷必须按月还款12个月以上。
符合上述条件的职工及其配偶,办理提取公积金一次性大额偿还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业务的,须持:①身份证(职工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②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③《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合同》或《借据》。
② 沈阳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房贷怎么提取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性大额偿还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须同时符合以下条版件:
①公积金权提前部分还款金额(本金)须大于等于贷款余额的20%且大于等于1万元。
②累计提前部分还贷次数不能大于5次,累计提前部分还贷次数包括:现金部分还款次数及提取定期偿还公贷次数;销户提取偿还公贷不计入累计次数。
③提取定期偿还公贷必须按月还款12个月以上。
符合上述条件的职工及其配偶,办理提取公积金一次性大额偿还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业务的,须持:①身份证(职工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②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③《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合同》或《借据》。
③ 沈阳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的问题
连缴6个月公积金即可申请贷款
额度放宽:一家三口最高能贷50万元
时限缩短:办理公积金贷款最快5天
这回你的条件应该符合了。恭喜
下面是沈阳晚报的新闻,你好好看看
沈阳晚报报道:昨日,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力度扩大住房消费的若干意见》,符合条件的沈阳市民及沈阳经济区八城市市民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可以享受“11条”优惠。据悉,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11条新政”从今天(3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贷款最高限额提至50万元
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金额上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最高限额由单方20万元上调至25万元;双方贷款限额40万元不变。以家庭为单位,三人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50万元。
贷款“门槛”降低
①降低申请条件,连缴6个月,就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将原来的职工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为职工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②降低首付款比例:精装房、酒店式公寓最低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购房总价款50%,调整为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40%;顶层带阁楼、底层赠花园、复式商品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购房总价款40%,调整为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30%。
③组合贷可享最优惠利率:当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不足需要同时申请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时,新增商业组合贷款部分全部享受七折优惠利率。
④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补缴后办公积金贷款: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开户缴存公积金并补缴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公积金,即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目前中心已在皇姑管理部特设了窗口,可以为符合条件的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商贷可转公积金贷款
开办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为降低职工偿还住房贷款的压力,满足购房贷款时因不具备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而办理商业住房贷款的职工需求,对符合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的职工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
“快速通道”贷款5天能下来
从今天开始,沈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市房产局权属登记中心及房地产置业担保公司共同开通公积金贷款担保抵押快速通道。市民在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时,最快5个工作日就能把贷款办下来。
有信誉开发商个贷可放宽
对资质、信用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适当放宽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
异地贷可享7项优惠
另外,“沈阳经济区”其它七城市的市民可享受前8项“新政”中的提高贷款额度、降低贷款条件、降低首付比例、享受优惠利率等4项优惠政策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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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贷转公积金合适吗?
银行方表示:视贷款人情况而定
从今天(3月1日)开始,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个人业务。当天,记者采访了沈阳一家商业银行个贷营业部的王经理。
他表示,根据目前个贷利率政策,5年期以上基准利率为5.94%。按8.5折计息,年息为5.05%;按7折计息,年息将低至4.16%。
而公积金的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为3.87%。这样一来,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将有0.29%-1.18%的利率差。因此,从理论上说:商贷转公积金贷款还是比较划算的。
但他同时提醒贷款人,看商贷转公积金是否划算,还要考虑如下的问题。未结清的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需要征得借款银行的同意。按银行业的惯例,贷款人要结清贷款才能转贷,这就需要贷款人支付提前还款的违约金。各银行违约金的比例并不相同,您需要根据供款合同中约定的比例仔细计算一下。
另外,在目前利率水平整体偏低的情况下,如果您已还完一半贷款,需要支付的利息并不是很多,此时转贷的意义就不是很大了。
时,还可享受以下3项“新政”。
①开通短信提醒业务:中心为办理异地贷款的市民提供了“及时语”短信服务,异地贷款户可以及时了解您账户的变化情况。
②开设“异地贷款绿色通道”:各地公积金中心分别设立异地贷款受理窗口,由专职人员负责贷款发放。简化手续,减少程序,建立方便快捷的异地贷款绿色通道。
③八城公积金“一体化”管理:搭建公积金信息交流平台,推进信息共享和资源共享,实现沈阳经济区公积金“一体化”管理。
即,沈阳市民可享8项优惠政策,办异地贷款的其它城市居民可享7项(“4+3”)优惠。
公积金咨询服务电话:96688
又讯2月28日,市委常委、副市长邢凯透露:2008年,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沈阳房地产开发投资和商品房销售面积均列第一位;房价则仅高于哈尔滨、长春,排在倒数第3位。按照房地产市场综合指数评价,沈阳的房地产市场是全国最好的。
今年沈阳投放公积金
个贷30亿
单位不按时
为职工缴纳公积金
将受处罚
本报讯(主任记者 张晶 实习生 张胜昔 吴佳)2009年,沈阳市计划归集住房公积金50亿元,投放个人住房贷款30亿元。不按时、不足额为职工缴纳公积金、侵占职工利益的单位,将依法受到处罚。
2008年,沈阳市共归集住房公积金48.9亿元,比上年增长36.2%。新增开户人数92882人,比上年增长29.3%。投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29.2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104.2%,为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25.2亿元,比上年增长39.2%。全年新增开户1197个单位,新增开户实现了历史性突破。截止到2008年末,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212.4亿元,归集余额124.8亿元,公积金制度已涵盖了1万多个单位、100多万名职工。
2009年,沈阳计划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50亿元;投放个人住房贷款30亿元,个贷逾期率控制在0.03%以下。同时,重点支持困难家庭和购买中小户型的贷款职工,逐步建立向城镇低收入家庭倾斜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在增加增值收益的基础上,增加廉租住房补充资金。
针对一些单位为降低用工成本,不按时、不足额为职工缴纳公积金或是不为职工缴纳公积金的,中心将在今年创新执法方式,进行缴存公示和提示,对侵占职工利益的单位将依法进行曝光和处罚。
④ 偿还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知道哪些
设定依据:《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沈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心相关规范性文件。
申请条件:
1、公积金提前部分还款金额(本金)须大于等于贷款余额的10%且大于等于1万元;
2、累计提前部分还贷次数不能大于5次,累计提前部分还贷次数包括:现金部分还款次数及提取定期偿还公贷次数;
3、提取定期提前部分偿还公贷必须按月还款6个月以上;提前全部偿还公贷必须按月还款6个月以上。
办理要件:
1、身份证(职工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2、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
3、《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合同》或《借据》。
办理流程:
1、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及相关要件,向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核实后,在审批书上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3、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持相关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进行审批。
办理地点:
和平管理部和平北大街48号(省妇女会馆对面)
沈河管理部 沈河区惠工街159号(地铁二号线金融中心站B出口南侧)
铁西管理部 铁西区艳粉街61号(203路终点站对面)
皇姑管理部 皇姑区宁山西路5号(百鸟公园西南角)
大东管理部 大东区大东路175-1号(永丰社区西侧)
东陵(浑南新区)管理部 浑南新区沈营路29-14号(哈尔滨啤酒厂对面)
沈北新区管理部 沈北新区中央路77号
苏家屯管理部 苏家屯区牡丹街63-1号
新民管理部 新民市战前大街112号
辽中管理部 辽中县南环路1号2门
法库管理部 法库县龙山路7号
康平管理部 康平县康平镇中心路64号
办理时间: 每个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13:00—16:00
联系电话:
和平管理部 024-22713659
沈河管理部 024-23936201
铁西管理部 024-25891893
皇姑管理部 024-23495673
大东管理部 024-24357993
东陵(浑南新区)管理部 024-23751057
沈北新区管理部 024-89601612
苏家屯管理部 024-89138568
新民管理部 024-27627763
辽中管理部 024-87828903
法库管理部 024-87115883
康平管理部 024-87338256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8-1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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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公积金能偿还配偶贷款吗
可以偿还住房贷款。,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版,可以提取权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⑥ 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能够偿还贷款么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专金账户属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⑦ 可以提取配偶的公积金用来偿还贷款么
可以偿还住房贷款。,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版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⑧ 沈阳第一次提取公积金还商业贷款,能提多少,是全能提还是只能提还款额一年的钱
只能提还款一年的钱,具体规定如下:
《沈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 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偿还所购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第七条 管理中心按照下列规定审批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
符合第五条第(五)项的规定,在贷款未还清前职工及其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定期余额,但不得超过贷款的余额及利息之和。当年存储金额超过当年还款金额的,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当年还款金额。
(8)沈阳住房公积金偿还配偶贷款扩展阅读:
《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四章
第二十四条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所购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非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转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集中封存满2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依照前款第(一)、(五)项规定,在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不足时,其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依照前款第(二)、(三)、(四)、(六)、(七)、(八)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出具有关证件和证明,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提供担保。
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⑨ 在沈阳住房公积金夫妻双贷,最多可以贷多少钱
你控制不了 首富, 因首富 比例 就是百分30
房子价格 是 45万多 百分 30 是不到15万的,,,,,
懂??
⑩ 沈阳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款如何办理
沈阳公积金网
http://www.sygjj.com/sygjj/2009/01/19/165.html
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时间:2008-09-19 来源:筹集处 文字大小:大 中 小 打印:打 印
为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快资金回笼,确保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安全,针对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中的有关问题,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
1、2008年1月1日以前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职工及配偶,2008年仍可以现金的方式,从定期余额中提取一次不超过年还款额的住房公积金用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2、2008年1月1日之后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职工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与中心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按协议约定的方式委托中心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直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3、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的职工及配偶,在还款期间内可以分别提取一次定期余额直接用于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4、自2009年1月1日起,停止审批以现金的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问题
1、职工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自住住房商业贷款的,仍按现行规定,持相关要件,在还贷期间内每年可在定期余额中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额度不超过当年还款额。
2、组合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在确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的前提下,可以现金的方式每年从定期余额中提取一次,额度为不超过组合贷款中商贷部分年还款额。
三、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问题
1、符合销户提取条件(含系统外转移)的职工没有未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现行规定持相关要件办理销户提取或系统外转移业务。
2、符合销户提取条件(含系统外转移)的职工有未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当先办理用余额直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后,再办理销户提取或系统外转移业务。
四、集中封存提取问题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满一年未重新就业,且没有未偿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持相关要件办理销户提取手续。有未偿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第三条意见办理。
五、关于明确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的有关问题
1、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度计算为每年的7月1日至翌年6月30日。不满一年的按实际月数计算。
2、住房公积金在定期余额中提取。定期余额是指6月30日结转的金额。
3、提取额度为当年还贷金额。即提取日之前的7月至提取日之后的6月共12个月的年应还贷金额。
4、偿还购房贷款的时段。职工提取后偿还的是提取日之前的7月至提取日之后的6月这12个月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