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
借款人到本人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提交包括担保申请所需材料在内的全部个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申请流程:
1、提交资料
2、审核通知单
管理部对借款申请初审通过后,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将全部个贷资料交与担保中心。
3、审批
担保中心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中心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借款人委托中介机构代办公积金贷款的,担保申请手续由代办机构负责代理并代收担保服务费。(注:代办中介机构须具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资质认证,且与担保中心签有合作协议。)
4、缴费
借款人依据审核通过的《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缴纳担保服务费。担保中心开具担保服务费发票,对审批通过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盖担保中心公章。
5、材料转送
审核后的个人贷款申请资料(包括盖章后的合同),由担保中心转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委托中介机构代办的,由中介机构负责上述资料的传递工作。
6、签署合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监督指导借款申请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字。
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是我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目的在于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困难。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按照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有享受此种贷款的权利,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1)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手续扩展阅读: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② 住房公积金还清贷款后要办理什么手续
如果是在北京,在公积金柜台直接还清贷款后,还需要做的是:
第一步、去公积金管理中心(方庄那个)开一份《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全部贷款证明》(简称“还清证明”吧)
地点在方庄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二层,找咨询台说办“还清证明”,他们会给你个号到柜台办理。需要身份证原件、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橘红色封面的那本)。柜台开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全部贷证明》共一式三份,分别盖上红章签上日期。
证明几分钟就能开完,然后柜台会给你一份《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办理担保终结手续说明》,也就是说你在这里开完证明还不算完事儿,还得到北京城斜对角另一个地方继续。
第二步、给银行一份还清证明作为备案
从方庄公积金中心出来可以顺道去趟方庄的建行城建支行(多数人都是这个银行吧,如果不是建行,反正就是当初给你批贷款的那个银行),给柜台一份公积金管理中心刚刚开出的“还清证明”(3份中一份,然后你还剩2份),备个案。他们会看一眼身份证和公积金借款合同的原件,在银行就没啥可办的了。
第三步、去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办理担保终结手续。
方庄是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关村的是住房担保中心,这俩兄弟单位之间的距离着实不近。你必须从方庄跋涉到北四环,办理“担保终结手续”。好消息是,你不一定要当天过去,虽然写着三天之内,但过些日子去也没啥。
担保终结手续办理过程挺简单,叫号到柜台,审核资料,收走一份还清证明,签发《贷款还清确认书》,给你一份押在担保中心的购房合同正本。最后审核是否有其他欠款,就可以走人了。
地点: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西座7层(鼎好电子市场向西200米)
需要携带的资料:身份证、结婚证、借款合同、还清证明、当初办公积金贷款时开的担保费发票,有产权的需要带产权证(这条对没拿到产权证的限价房业主不适用),注意:必须都是原件。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6:00
提醒:
1、担保中心人多,尽量早去。请假不容易的也可以安排上午方庄中午奔中关村,但出门时得带齐全了两边的证件。
2、要本人亲自办理,代办的话,似乎要拿一堆证件。据说房产证上登记几个人,那几人就必须亲自带着各自的证件都去担保中心,不太清楚。
3、担保费不退。2004年以后公积金贷款开出的担保费发票就不再退了。
办理完这些才算真正还清公积金贷款了。剩下就是拿好证明,催开发商早日发放房产证!
③ 北京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北京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4点:
1、借款申请人申请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前曾经缴存过住房公积金;
2、借款申请人须具有北京市购房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付所购住房的房款;
3、借款申请人夫妻名下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政策性贴息贷款);
4、借款申请人夫妻名下已有的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及本市住房情况,无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
同时,对于离婚日期为2017年3月24日(含)以后的借款申请人,在离婚一年内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3)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手续扩展阅读: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对于已婚者,须夫妻双方提供;有房屋共有人的,须每个共有人提供。
2、户口本本人页及变更页。
3、结婚证,已婚者提供结婚证,离婚者提供离婚证件,婚者不提供。
4、拟用于还款的银行卡或存折,建议使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5、购房合同(正本)复印件。
6、购房首付款发票
④ 在北京住房公积金要交多长时间才可以贷款买房
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4)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手续扩展阅读:
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 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各地规定各不相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贷款担保,等等。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所需要的。
⑤ 在北京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
在北京取住房公积金分2种方法可提取,一是所购住房使用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是职工承租北京市公租房或廉租房。
下面详细介绍这2种提取方法及所需材料:
一、所购住房使用了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以购房(还贷)为由申请提取,所购住房使用了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部应在管理中心系统核实购房信息。
职工只需提供如下三项材料,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
职工配偶申请提取时,除按照上述规定提供材料外,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若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系统有职工配偶信息,夫妻关系证明可以不予提供。
二、职工承租北京市公租房或廉租房
职工以承租公租房、廉租房为由申请提取,管理部应在北京市住建委网站“住房保障”模块对承租事实进行核实。
经核实无误,职工只需提供如下四项材料,可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承租发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
职工配偶申请提取时,除按照上述规定提供材料外,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若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系统有职工配偶信息,夫妻关系证明可以不予提供。
下面介绍下在不同情况下买房或租房时所需要的不同材料:
一、职工一次性付款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购房全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二、职工贷款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购房合同的复印件一份。
3、首付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三、职工一次性付款购买二手房的,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四、职工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房产证的复印件一份。
3、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主买房人支取记录单。
职工提取时,需将以上相关提取材料,交给单位经办人,由单位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办理。
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的提取条件,具体条件如下: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如果职工符合上述相关提取条件,则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针对第九条的规定,进城务工人员指的是农业户口的职工。如果是城镇户口的职工,单纯因为离职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中的规定,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中,进城务工人员,指的是农业户口的职工。如果是城镇户口的职工,单纯因为离职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符合该提取条件的职工离职后,提供户口本以及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提取储蓄帐号等到交给原单位经办人,由单位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5)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手续扩展阅读:
第三章提取额度
第七条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第八条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本办法实施之前已签订借款合同的,按照原提取政策执行。
第九条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六)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部分。
第十条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额度限制,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第十一条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二)、(三)、(四)、(九)、(十)、 ( 十一 ) 情形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十二条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十三条除依照本办法第十一、十二条规定注销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最低应保留人民币 10 元。
第四章提取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第十五条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第十六条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提取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
(二)购买危改回迁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购房发票;
(三)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
(四)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购房收据;
(五)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
(六)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
第十七条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
第十八条职工支付房租提取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承租人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
第十九条职工离休、退休提取的,应提供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第二十条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的,应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第二十一条职工出境定居提取的,应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第二十二条职工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提取的,应提供《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第二十三条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应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第二十四条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的,应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第二十五条职工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提取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第二十六条职工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的,应提供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
第五章提取程序
第二十七条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
第二十八条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出具提取证明。
第二十九条单位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管理中心于受理申请之日起 3 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第三十条管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在 3 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
单位申请将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应经职工同意。
管理中心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第三十一条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经督促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职工申请办理。
第三十二条职工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由管理中心责令单位限期退回所提金额。
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虚构提取条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由管理中心责令本人限期退回所提金额。
⑥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手续费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步骤如下:
1、进行交易房屋评估、确定贷款金额、期限和还款方式 、进行交易房屋评估、确定贷款金额、双方拟交易房屋(抵押物)的价值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 交易双方应积极予以配合。中心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预评估报告、双方交易价格及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对职工拟申请的贷款金额及期限进行预审,并向职工出具《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贷款金额及期限预审确认表》 。
2、贷款需求备案 、准备申请二手房贷款的职工应提交《借款人(配偶)工资收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一式三份)和交易前的《房屋所有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由业务人员审核确认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是否正常,该职 工(配偶)工资收入证明是否真实、规范。
3、选择贷款担保方式,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有阶段性保证加抵押、抵押两种,借款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选择阶段性保证加抵押方式办理二手房贷款的,在借款人所购住房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且房屋他项 权证交受托银行收妥之前,由借款人选定的担保公司为借款人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选择抵押方式办 理二手房贷款的,借款人所购住房应在贷款放款前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房屋他项权证交由受托银行保管。
4、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办理自筹资金交付、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易手续、领取房屋评估报告 、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办理自筹资金交付、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易手续、自筹资金交付的方式交易双方,既可在担保公司(受托银行)见证下交付,也可选择由受托银行监管支付。
5、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并按要求提交全部贷款申请资料(包括房屋评估报告 、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并按要求提交全部贷款申请资料 包括房屋评估报告 ,并按要求提交全部贷款申请资料 包括房屋评估报告) ,选择阶段性保证加抵押方式办理二手房贷款的,可由担保公司代借款人向中心提交贷款申请资料;选择 抵押方式办理二手房贷款的,由借款人本人提交贷款申请资料。
6、银行放款随着银行贷款利息的逐渐提高以及首套房贷的利率优惠取消,购房采用商业贷款利息成本相比住房公 积金贷款越来越高。如果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者,采用公积金贷款是最划算的办法。
7、审核、审批 、审核
8、签订借款合同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