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13年成都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最新细则
成都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支付房租费用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成都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符合以下情况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
(一)在工作所在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二)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三)月租金超过职工本人和配偶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20%。
(四)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租住自住住房时间在1年(含)以上。
第三条 证明材料。
(一)职工申请提取时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职工身份证原件。
2.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本人储蓄账户。
4.租住私有住房的,应提供地税部门开具的税收通用完税证原件和承租住房产权证复印件一份。租住住房暂时未办理房屋产权的,应提供租住住房购房合同或备案表复印件一份。
5.租住房管部门直管公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配租协议或由相关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租专用收据原件。
6.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承租公有住房租赁协议原件。
(二)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交以下资料:
1.配偶身份证原件。
2.配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应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本人储蓄账户。
4.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文件原件。
第四条 提取程序。
职工符合支付房租提取条件的,持提取证明材料,向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单位提供住房供职工租住的,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由单位以集体件形式办理。
第五条 提取申请次(套)数。
职工及其配偶同时租住两套(含)以上住房的,每年只能就一套住房提出一次提取申请,次年提取申请应间隔12个月。
第六条 提取金额。
职工因租住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职工及其配偶上月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超过职工申请提取时前12个月内实际已支付的租金金额。
一套住房因房屋租赁行为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年最大提取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
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需支取各自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金额根据房屋租赁合同附件内的租赁关系和租金分配方案,在最大提取金额中按比例支取。无租金分配方案的,以平均方式核定每个合租职工可提取金额。
第七条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对职工提交的证明材料及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审核。提取申请人有义务接受并配合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调查。对于采取伪造、变造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捏造事实违规套取住房公积金的,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当事人退还,并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八条 本办法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10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②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何提取
一、业务申请条件
(一)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二)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三)职工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
二、提交以下办理材料
(一)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未婚的,应声明单身(见附件)。
(三)《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及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本人储蓄账户。
(四)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房证明。
(五)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租房备案凭证。
(六)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本条规定的第(四)、(五)、(六)项材料,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相关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职工无需提供。
业务申请次数:
职工租住商品住房,应当在租房备案有效期内申请;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在合同有效期内申请。
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可每季度提取一次。租住房屋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统一提供的,提取业务可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代办。
制定说明:为贯彻落实加快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十九大精神,充分考虑我市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现状,加大对市民租赁自住住房支出的政策支持力度,优化和方便职工办理提取业务。将原办法租住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提取频次由每年可申请取2次调整为可每季度提取一次。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提取业务可由单位代办调整为可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代办。
提取金额
承租商品住房的:
1.不超过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租赁商品住房已支付房屋租赁金额计算方式为:住房租赁备案月租金金额×申请时已承租时间;
2.不超过租房提取限额。
制定说明:按照中央、省、市租购并举要求,加快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加大对市民租赁自住住房支出的政策支持力度。取消原办法提取金额“不超过职工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的50%”的规定。
③ 成都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租房提取吗可以的话如何提取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租房提取。根据住建部的相关规定: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材料如下:
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办理提取流程如下:
职工提交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审核通过后,受委托银行支付住房公积金。
综上,成都市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租房提取,需提供以上证明文件。
④ 在成都租房子,要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
(招商银行)成都公积金提取需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处理,请联系公积金回管理中心确认相关事答宜。
网址:http://www.cdzfgjj.gov.cn
电话:028-12329
⑤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成都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综上,满足规定的条件即可提取成都市公积金,详情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⑥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以租房的方式提取,具体流程和材料
成都公来积金提取需到公积金自管理中心处理,请联系公积金管理中心确认相关事宜。
网址:http://www.cdzfgjj.gov.cn
电话:028-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