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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间

发布时间:2021-01-25 13:41:54

⑴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介绍

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泰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副处级事业单位,代表泰州市人民政府统一归集、管理、运用泰州市行政区域内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行业的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⑵ 泰州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是怎样的

泰州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是有贷款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房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然后由住房公积金部门受理人员对材料初审后,交复核人员复核,并签署意见。

再由中心分管主任审批、加盖公章后,大厅工作人员须当面点清材料,及时打电话通知借款人办理公积金贷款合同签订,最后等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划转贷款资金。

(2)泰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间扩展阅读: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贷款前在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2、购买自住房(产权所有人);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条件:符合申请人条件的房屋产权共有人;

5、申请人及其配偶、担保人先核查个人征信,如征信不良不予贷款及担保。

申请贷款所需材料:

1、申请人及其配偶、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婚姻状况证明的原件;

3、不低于房屋总价30%的首付款税务发票(二次贷款不低于房屋总价40%的首付款税务发票),有效期6个月的原件;

4、购房合同(须网上备案)的原件;

5、保证函的原件两份。(由开发商提供并填写,并盖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⑶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查询怎么注册

公积金余额查询使用说明如果您是首次查询,请先用身份证号码或职工帐号注册您的查询帐号,密码请自己设定并妥善保存。注册成功后即可通过查询帐号和密码进行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查询。

⑷ 在外地缴纳公积金 能在泰州买房吗

可以的,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1.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⑸ 泰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怎么提取,有什么相关新政策

公积金提取材料

一、住房类
1、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未全额付清购房款的办理本项提取手续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4)售房单位名称、行号及收款账号;
(5)首期付款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6)购房相关要件(购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持已在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改房的需持市房改办的“售房批复”及购房协议,购省直房改房的需持资金审批表及购房协议;购集资建房的需持市房产局集资建房批复或省主管部门的集资建房批复及购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已全额付清购房款的办理提取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4)《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全额购房发票或正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买房租房版)
二、非住房类
1、职工因离休、退休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4)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本人《离休证》或《退休证》,未取得离、退休证的,本人身份证上注明的年龄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5周岁),并由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2、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4)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外地在汉从业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⑹ 昆山住房公积金可以在泰州市买房代款吗

一、昆山公积金在泰州买房是可以使用公积金,但是要符合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才可以,不同城市的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情况也是不一样。目前暂未全国统一实施。
二、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办理流程:
(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四)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五)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新政策主要包括,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⑺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在什么地方

在凤凰东路上,市政府往东,法院的东面,和计生委在同一栋楼上,应该很明显,因为门口有很醒目的单位名称

⑻ 住房公积金南通可以到泰州市用吗

1、目前同一省内的公积金是可以通用的,跨省的公积金贷款目前全国只有四个专城市支持,分别属是武汉,南昌,合肥,长沙。 具体可以电话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
2、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
3、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⑼ 江苏泰州在职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多贷多少W

根据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的通知》泰公管发〔2013〕33号

2.借款人家庭有两名及以上成员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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