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办理公积金需要用到个人档案吗
不要的。公积金新员工缴纳:
首先,要带上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回及其他材料到所在地的答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公积金登记证,取得专用帐号;然后就可以为员工办理公积金缴费手续了。
新进员工购买社保和住房公积金需准备的资料:
一、 以往买过
(一) 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复印件
(二) 员工劳动合同
(三)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名称
二、从未购买
(一)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复印件
(二)员工劳动合同
注意事项: 1、 提供资料时,需备注员工的住房公积金的基数。 2、 是否购买意外伤害险。
Ⅱ 办理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资料
公积金贷来款所需: 源1、买受人的身份证 2、买受人的户口本 3、买受人的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未婚证) 4、买受人的收入证明(一般是连续几期的收入证明) 5、支付一定的律师费贷款流程:签定公积金贷款合同,填写一份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要回单位盖章加意见),银行就会将你的申请送给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中心,一般审批的时间会很长(1个月左右),审批过后,银行就会发放你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由于原先的贷款余额减少,你可以要求银行重新打印还款计划,下月就开始还款啦^_^
Ⅲ 惠州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资料
惠州住房公积金提取,以本市签约商业银行的住房按揭贷款为例,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2、《个人住房借款合同》;
3、借款借据及本年度还款计划表;
4、近期三个月还款流水表;
5、申请人已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有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需一并提供;
6、贷款购买二手房首次登记建档需提供购房发票、契税发票原件;
7、申请人名下正常使用的广东省内开户的储蓄卡或者存折;
(3)住房公积金建档资料扩展阅读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需要满足以下用途才能以提取:
1、购买商品住房(一手房) ;
2、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 ;
3、因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 ;
4、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遣赠人申请提取;
5、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 ;
6、本市签约商业银行的住房按揭贷款;
7、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商业贷款);
8、基本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出境定居 ;
9、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
10、翻建自住住房、大修自住住房 ;
11、建造自住住房;
12、本市非签约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外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13、购买再交易住房(二手房)。
Ⅳ 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的一个福利,当然那些自由职业者是没有的。
住房公积版金是每个月从你的工资里提权出一定的比例(根据你工资的多少和单位提取比例的多少而不一样),然后单位再犯还你一定的比例,有的单位是1:1.5,有的是1:2,根据单位的好坏与经济效益决定。这些方面的因素决定了有些人每个月的公积金能有千把块钱,有的只有几百块。这个不是我们个人能决定的。
既然有了这个福利,职工就有权利去用啊。而今买房盛行,职工可以用这笔钱去买房。那么这些钱是怎么用的呢?
其实是两条平行线,互不干扰。
你买房子需要公积金贷款,并不是说你提出你公积金账户的钱来
买。
你的公积金在北京,那你的户口在哪里,如果你的户口在临汾,那么你可以请单位开具证明,如果你的户口在北京,那你就不能在临汾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办理公积金的办法如下:
个人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户口本(含首页,户主页)复印件
3.申请人收入证明原件
4.申请人公积金交存证明原件
6.购房合同和购房首付款发票原件
已经结婚的还需提供配偶的上述材料和结婚证复印件.
7.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8.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Ⅳ 办理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
企业缴纳住房公积金,持下述文件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开户手续。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单位登记表》一份(可在网上下载,或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
6、公章;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单位登记后,应在20日内持《单位登记表》、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5)住房公积金建档资料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身份证等可直接到本市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Ⅵ 通过单位为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那些资料
通过单位为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需要的资料:
单位应当准备以下材料专到当地住房属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授权书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单位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7、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清册》,如果要求对以前年度补缴的,还需要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计算表》;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Ⅶ 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带什么资料
您好,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版件、3.公积金提取权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Ⅷ 住房公积金需要单位提供哪些资料
住房公积金抄单位给个人开户需要提供袭的资料:
单位办理相关手续时,应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单位在办妥职工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后,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住房公积金缴存采取单位按月缴存的方式。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管理中心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即单位应遵守以上规定,将单位代为扣缴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连同单位部分,在发放工资的5日内,缴存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户。
单位出现变更情况,如人员新增、调动转移等变更情况,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加盖单位公章),交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前台。
Ⅸ 领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基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原件;
2.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住房类提取:
1.购买商品房: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原件;
2.购买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集资建房):购房合同(协议)原件;
3.购买二手房:房屋买卖契约原件,已过户房产证或过户受理回执单原件;
4.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原件,催款通知书、有效付款凭证原件;
5.支付房租:实际工作地不动产登记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租房合同原件,租赁房屋的权属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或房屋租赁证明;租赁公租房的,只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原件;
6.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施工备案证明材料原件,住建部门不再为符合条件的建设单位办理上述材料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关材料原件;
7.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不动产登记证原件,房屋所在地有资质的房屋鉴定部门出具的大修C级房屋鉴定书原件,房产证是配偶姓名的,另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9)住房公积金建档资料扩展阅读: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
1.职工备齐材料后送三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服务大厅服务窗口申请办理;
2.提取接件人对职工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3.业务经办人初审送部门领导审核,部门领导审核完报送分管领导审批;
4.经审批准予提取的,直接以转账方式划转到该申请人单位基本账户或指定的还贷账户或交款账户;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由服务窗口及时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Ⅹ 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要提供哪些资料
住房公抄积金单位给个人开户需要提供的资料:
单位办理相关手续时,应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单位在办妥职工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后,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住房公积金缴存采取单位按月缴存的方式。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管理中心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即单位应遵守以上规定,将单位代为扣缴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连同单位部分,在发放工资的5日内,缴存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户。
单位出现变更情况,如人员新增、调动转移等变更情况,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加盖单位公章),交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前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