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广州市2016年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怎么算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发布新规,广州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期间,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由原先的20%降至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 这个跟大多数人可能没什么关系
❷ 广州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调整流程
去广州公积金管理部下载职工缴存信息,再去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版登记表】、【住房公积权金缴存调整批处理文件】,填写数据后各打印一份,盖上公章,再提供单位上个月的【社会保险费分险种申报汇总表】盖上公章,去公积金中心办事处、管理部办理。
广州公积金中心网站里的有关文件:【关于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的通知】
❸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要多久才能调整一次呀
住房公积金一年调整一次:
1、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不是随时可以调整的,是一年调一次,每年大概在6月份核定基数,基数为员工上一年度工资总额除以12个月,再乘以12%。7月份按照新调整的数额代扣员工住房公积金。
2、公积金基数调整怎么操作 :汇缴变更清册是在有人员变动是填写的; 如果是单纯基数调整,你可以按花名册做个基数调整表,交给财务操作就可以了。
拓展资料
关于住房公积金
1、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网”,通过统一的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广州等20多个城市已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取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住房公积金归集和贷款业务办理要件的通知》。
❹ 请问一下,广州住房公积金如果公司的员工住房公积金基数要改的话,要怎么办要去哪里办理基数调整,谢谢
应该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网络查下他们的官网,上面有号码的。
❺ 广州公积金缴纳 个人和单位比例问题
一、广州公积金缴纳比例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2018-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1、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
2、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选定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
3、缴存基数不低于广州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895元,不高于广州市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4654元。
4、职工缴存基数等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895元的,单位应当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职工本人同意,个人缴存部分可以免缴。
二、单位不缴或少缴的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广州住房公积金的调整扩展阅读:
《关于2018-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他规定:
1、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按现行政策规定向广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降低缴存比例(低于5%)或者缓缴申请,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缴费。
2、各缴存单位应当在2018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办理年度调整手续,在此期间未完成年度调整的,应当继续按上一缴存年度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按时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视作连续缴存。
3、若因单位未连续缴存而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单位承担责任。
4、2019年1月1日(含)后,仍未办理年度调整的单位,只有在完成年度调整后,才能按照申报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汇缴、补缴新缴存年度的住房公积金。
参考资料来源:
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8-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网络: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❻ 住房公积金调整是在每年的什么时候
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是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根据条例,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动将引起所缴纳公积金金额的变动。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不少单位会在每年办理完6月份汇缴业务后,根据员工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员工调整其公积金缴纳基数。
(6)广州住房公积金的调整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程序
(一)缴存登记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办理要件: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
2、批准设立单位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个人账户设立
单位设立或新录用职工,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要件:
1、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
2、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号码及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三)变更登记
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要件:
单位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
2、单位缴存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资料及复印件。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职工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
2、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销登记
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者解散而终止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要件:
1、单位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
2、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解散或破产的文件,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工商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工商登记等文件及复印件;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账户转移
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
办理要件:
1、职工调动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或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账户封存与启封
单位破产、撤销或解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停止或暂停发放工资,暂时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单位应到中心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
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无接收单位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应实行集中封存管理。职工需要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应办理住房公积金启封手续。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七)汇、补缴
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按与中心约定的日期,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汇(补)缴汇总表及汇缴变更清册;
2、付款票据(支票、进账单或汇票等);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八)缴存基数调整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年底应发工资全额进行核定,每年调整一次,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每年调整时间由中心提前行文通知。
❼ 广州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从什么时候开始
广州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时间是在每年的七月
如:
2016年7月1日——2017年6月30广州市专住房公积金属缴存比例、缴存基数具体数据如下:
缴存基数:
自2016年7月1日起,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15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广州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广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5年职工月均工资的5倍,由于广州市2015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是6764元,因此广州市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相应调整为33820元(6764元X5=33820元)。
❽ 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比例选多少
从2014 7月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开始了新的缴存年度。15日,笔者从广州市地税局获悉,随着广州市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数据的公布,广州住房公积金免税缴存基数上限也相应调整为17424元。 据介绍,单位和个人分别在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实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部分,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同时,单位和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广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照此计算,在2014年度本市单位和个人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在17424元(广州市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808元,即5808元×3)以下,且缴存比例不超过12%的,可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则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那么,是不是单位和个人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总额在4182元(17424×12%×2)以下的,就能免税?市地税局指出,不能简单地用缴存的公积金总额进行对比,这样计算税前可扣除的金额是不准确的。只要“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任一项超标,超出部分就需计征个人所得税。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由单位缴存和个人缴存两部分构成:单位缴存部分为缴存基数乘以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部分为缴存基数乘以个人缴存比例。广州地税局介绍,广州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5%—20%,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视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缴存基数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工资3倍、单位及个人的缴存比例分别超过12%的,应按照规定计税。 广州地税局指出,单位和个人实际缴存的公积金,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时候要根据实际情况计算,不可一刀切。在此特别强调,必须是单位和个人双方缴存公积金的基数和比例均符合上述标准和比例,才能准予从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若其中一方超基数或超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都必须将超出部分的金额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