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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提取

发布时间:2021-01-24 05:53:58

㈠ 本人天津集体户口,公司在天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在异地贷款买房能提取公积金吗

可以
申请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6、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7、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 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6)有效的担保证明;
(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山枣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梁槐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
2、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出具该职工及其配偶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以及其橡唯友他相关信息。
参考资料:房地产——中国经济网

㈡ 异地买房可以提取天津公积金吗

异地买房是可以提取天津住房公积金的,具体规定如下: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外购买已取得产权的自有住房,且具有所购住房座落城市户籍或在所购住房座落城市工作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六条 职工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或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不超过购建修房的费用。

其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所购住房价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已有住房,未使用住房贷款新购私产住房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持有该住房产权满半年。

第七条 职工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建修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被批准当月之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不超过购建修房的首付款。

其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2)天津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提取扩展阅读

第十七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到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四)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五)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围的;

(六)家庭成员(含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重大疾病以中国保险业协会、中国医师协会发布的重大疾病范围为准;

(七)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第十八条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二)、(三)、(四)项规定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十九条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可以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围期间及之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第二十条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第(六)项规定的,应在出院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第二十一条 按照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七)项规定提取的,死亡职工配偶及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继承人(受遗赠人)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及死亡职工配偶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㈢ 天津异地购房能用公积金吗需要什么条件

天津异地购房复不可以用公积制金贷款。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量远超过往年同期,资金使用率远超过正常水平,可用资金十分紧张,仅满足本市缴存职工的提取和贷款需求已存在较大压力。

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互助性,贷款资金来源于天津市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资金紧张的前提下,目前需要优先保障天津市缴存职工贷款需求,暂不具备开办异地贷款的条件。

现在天津异地购房不能郑肢樱用公积金,关于异地贷款的实施细则,公积金管理喊丛中心正在加紧研究之中,待条件成熟将公布。如需了解更多,请拨打天津住房公积金饥兆管理中心服务热线12329。

(3)天津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提取扩展阅读:

在天津,行政区域外购买已取得产权的自有住房,且具有所购住房座落城市户籍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建议购房后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公积金卡、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全款发票、还款凭证、产权证到天津市任意区的公积金中心管理部进行审核。天津暂未开通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

㈣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可以支取吗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专职工住属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㈤ 天津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提取购房吗

可以的,需要下图资料,


详细情况请去天津公铅尘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腔圆http://www.zfgjj.cn/show.cms?id=1670&fname=tq&伍激塌name=tq

㈥ 我在天津工作但是我要在老家买房请问我可以在天津提取住房公积金交首付吗

根据国家最新政策,公积金是可以异地提取的。
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下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各地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今后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并首次明确提出公积金将实现异地互认。住建部2015年9月21日在其官网上发布了签署日期为2015年9月15日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为: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纤敏整性。
4、缴存尘竖袜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派激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
5、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㈦ 天津住房公积金能提取在外地买房吗

可以提取在外地买房。
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版
(1)购买、建造、翻建权、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6)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㈧ 天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5年可以提取, 想提取的话找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公积金提取分①约定提取;②部分提取;③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8)天津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提取扩展阅读:

如果是房屋装修及不符合规划建设规定的房屋和购买非自住住房(如商业性质的公寓、商铺用房、写字楼、车库、车位等),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住房公积金没满当地缴存要求的时限;不能办理贷款。

二、住房公积金已经在贷款中,未还清不能办理下一套贷款。

三、住房公积金在外地,你在本地购房,不能办理贷款。

四、职工或配偶有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或配偶有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除按武汉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相关规定办理公积金贷款冲还外,在贷款结清前不能办理其他任何事由的住房公积金提取。

五、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以伪造、变造提取资料等手段违规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应当责令限期退回所提资金,并处所提资金10%以下的罚款。同时,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有权停止该职工在5年时间内提取、贷款等业务的办理,并纳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

以欺骗手段提取他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应当责令限期退回所获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是具有特定用途的专项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新政策规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在职工租房期间进行上门核实,一旦发现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未用于租房,或租赁住房未用于自住等违规行为,将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予以纠正,职工应全额归还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

㈨ 天津异地购房房产证还没下来 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

有购抄房合同也是可以提取的。袭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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