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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三个月时间

发布时间:2021-01-23 23:26:53

『壹』 北京提取公积金时间是每三个月一次,是必须满4500才能提取吗

不足4500是可以提取的

1、租房提取

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每次可提取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住房公积金,且每月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缴存上限,也不得超过月房租费。

2、购房提取

(1)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廉租房、危改回迁房、标准租私房、二手房,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使用购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3、其他提取

(1)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职工因家庭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3)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不受额度限制, 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注:无论是哪种情况下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最低应保留人民币 10 元。

(1)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三个月时间扩展阅读: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

1、第二十七条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

2、第二十八条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出具提取证明。

3、第二十九条单位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管理中心于受理申请之日起 3 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4、第三十条管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在 3 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

单位申请将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应经职工同意。

管理中心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5、第三十一条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经督促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职工申请办理。

6、第三十二条职工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贰』 北京住房公积金申请提取后多少天可以到账

……这个要看你的第一次提取日是哪天了…… 两种情况: 一租房提取的(楼主应该不是)第一次提取后三到五个工作日会到账,然后隔三个月以后再次去所在管理部进行二次提取。 二购房提取的第一次提取后也是三到五个工作日到账,如果当时还办理了约定提取(就是选择每一个月、三个月、半年、一年自动划款一次的)的,楼主既然说了每月应该是办理了一个月一提取的约定,那么是根据你第一次到账时间的下个月同一天左右会到账(有时会提前后退后一两天)。 注意:如果当月单位迟交公积金,那么可能导致当月无法按约定收到应提取金额,这个会在下个月的约定时间中收到上个月应收到的金额。

『叁』 住房公积金提现是一年可以提,还是半年三个月

北京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具体时间不做限制,在工作日进行提取即可,一般六天左右可到账,其中申请时间和到账时间。

一、公积金提取时间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单位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管理中心于受理申请之日起 3 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第三十条管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在 3 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单位申请将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应经职工同意,管理中心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所指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二、提取条件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7、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11、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2、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3)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三个月时间扩展阅读:

一、公积金提取材料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程序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领取表》(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

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领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

『肆』 北京住房公积金季度提取每三个月打款是自动打款吗日期是同一天吗

是自动打款,日期抄不是同一天的。

依据《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单位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管理中心于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管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在3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

(4)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三个月时间扩展阅读: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要求规定:

1、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经督促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职工申请办理。

2、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伍』 北京提取公积金时间是每三个月给一次吗

正常是3个月提取一次

『陆』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要多久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取走。
准备资料:首先要准备原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版份证、户口本。
详细原因权:
本人携带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工作人员会对你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会叫去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公积金中心有银行窗口);
材料审核一般是五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总结: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本人到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处问现在如果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那些手续,但前提是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得交够1年以上。

『柒』 #这里是北京#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n连续缴纳多长时间呀

第三条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 第二章 提取范围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一)、(五)、(六)、(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第六条 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第三章 提取额度 第七条 职工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第八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 、大修 自住住房 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 本办法实施之前已签订借款合同的,按照原提取政策执行。 第九条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六)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 规定比例的部分。 第十条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额度限制, 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第十一条 职工 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二)、(三)、(四)、(九)、(十)、( 十一 ) 情形的 , 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十二条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十三条 除依照本办法第十一、十二条规定注销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最低应保留人民币 10 元。 第四章 提取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 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含单位办理提取) ,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第十五条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第十六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提取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 (二)购买危改回迁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购房发票; (三)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 (四)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购房收据; (五)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 (六)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 第十七条 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 第十八条 职工支付房租提取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承租人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 第十九条 职工离休、退休提取的,应提供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第二十条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的,应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第二十一条 职工出境定居提取的,应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第二十二条 职工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提取的,应提供《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第二十三条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应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第二十四条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的,应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第二十五条 职工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 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提取的 ,应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第二十六条 职工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的, 应提供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 第五章 提取程序 第二十七条 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 第二十八条 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出具提取证明。 第二十九条 单位 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管理中心于受理申请之日起 3 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第三十条 管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在 3 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 单位申请将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应经职工同意。 管理中心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第三十一条 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经督促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职工申请办理。 第三十二条 职工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 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由管理中心责令单位限期退回所提金额。 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虚构提取条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由管理中心责令本人限期退回所提金额。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所指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捌』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有时间限制吗

“北京伟嘉安捷投资担保公司”解答:如果您的公积金一直未领取,可以到退休的时候一次性领取。

『玖』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在每月的几号,多长时间能到账

北京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具体时间不做限制,在工作日进行提取即可,一般六天左右可到账,其中申请时间和到账时间。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单位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管理中心于受理申请之日起 3 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第三十条管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在 3 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

单位申请将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应经职工同意。

管理中心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所指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9)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三个月时间扩展阅读:

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所需的材料,如果不符合提取条件,将不予提取。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第十五条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拾』 北京公积金按季度提取的那种,三个月后还能再取吗

可以的,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每个季度可以提取一次,具体规定如下: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八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

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

(10)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三个月时间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为:

(1)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

(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办理提取;

(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

具体您可以点击《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暂行)》进行查看更多关于公积金方面的信息职工偿还个人自住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每年可提取一次直至贷款结清为止。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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