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上海个人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每年几月份调整
是的
一般在每年的6月中下旬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发通知,发布下一年度年度(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本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等事项。
『贰』 上海公积金基数调整具体怎么操作
方法一:网上业务系统网上基数调整
网站单位用户登录单位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
点击“基数调整”,下载基数调整数据包,并在系统中修改或导入职工工资基数。
单位校验、保存并上传数据,网站将调整数据统一传到建行。
单位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查看调整结果(时间视网络繁忙情况与单位人数不同而定)。
通过后,重新进行数据下载并确认成功上传的基数更新后,打印《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汇总表》、2015年7月份《上海市公积金汇缴书》、《上海市公积金汇缴书附表》、《上海市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有人员变化的需要提供)和转帐支票交基数调整网点。
方法二:网页版本全程网上基数调整
进入网页版本全程网上基数调整。
输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点击上传数据,网站将调整数据统一传到建行。
即时查看调整结果。
通过后,重新进行数据下载并确认成功上传的基数更新后,打印《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汇总表》、2015年7月份《上海市公积金汇缴书》、《上海市公积金汇缴书附表》、《上海市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有人员变化的需要提供)和转帐支票交基数调整网点。
如果有帮助到您,望采纳,谢谢!
『叁』 如何办理公积金缴存基数变更 急
打开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网上会有公积金基数调整--将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输入--进入后将对应职工的基数一一输入 提交 表格打印出盖章
交到建行就可以了
『肆』 上海换公司公积金缴纳基数高了当年能调整吗差额部分哪里去了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方式: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内平均工资的容5%;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
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伍』 工资调整了,公积金缴纳没有变化,请问上海住房公积金基数如何调整的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经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55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市自7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上下限。
自2017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5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6年月平均工资。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732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682元,月缴存额下限为306元。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1952元。
2017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至5%。符合规定情形的,可以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公积金管委会〔2016〕10号)的相关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
http://www.shgjj.com/html/zyxw/96349.html
『陆』 上海公积金基数调整因故晚了,之前月份如何扣款
是一个人,还单位所有人都错过了?
如果是个别人,可以在当月先为此人办理减员,回然后变更基答数后再办理增员增加回来。
如果是单位所有人,建议联系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及时处理。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计算:缴存基数(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年工资总额/实际发放工资月份。
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由15646元调整到16886元,月缴存额上限由3756元调整到4052元。
单位和职工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5%-12%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不再以公积金缴交的形式汇缴,2001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暂停止采取提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方式发放住房补贴,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将由房改部门另行安排。
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员汇总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五人以上需报电子版)、《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核定表》,加盖公章后持纸质表格到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窗口办理。
『柒』 上海公积金缴存比例改为多少了
上海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将由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改为各5%-7%。同时,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将优化贷款流程,缩短贷款时限,个人纯公积金住房贷款流程业务时间由原来的49个工作日缩短至19个工作日。
近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改善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上述内容。《通知》还明确,将建立跨区域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健全江浙沪三地信息共享合作机制,实现业务联动核查。
《通知》还要求,打造智慧公积金,提高办事效能。比如:扩大单位网上业务办理的普及率;增加单位网上业务办理品种;优化单位网上业务办事流程,提高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的使用效率等。
在发展个人网上业务服务方面,将扩大个人实名认证渠道,完善网上便民服务功能,开通贷款预约及进度查询渠道,推进租赁提取、退休提取、购买本市住房提取等个人业务网上办理。
此外,还将深化与本市工商、税务、社保、住房、民政及人行等部门的信息对接,实现单位注册信息、发票信息、低保信息、退休人员信息、房产信息、婚姻信息及征信信息等数据共享,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
『捌』 上海住房公积金每年几月份调整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在每年的六月份调整,七月份开始执行。
举例:自2017年7月1日起,上海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5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6年月平均工资。
注: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调整依据是根据2016年的月平均工资。
(8)上海住房公积金基数变更扩展阅读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57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通知》明确,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自2018年7月1日起开始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6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7年月平均工资。
为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方便和优化单位办理环节,逐步与社保基数调整时间同步,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申报时间从7月提前到4月起,各单位可从2018年4月下旬起登陆上海公积金网的基数调整专栏办理。
《通知》指出,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从2019年1月至3月申报缴存基数,4月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请各单位注意提前做好经费和预算安排,与社保明年基数调整工作在时间上同步安排,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为落实2018年4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将阶段性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期限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的要求,以及住建部执行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的具体措施精神,2018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至7%,原则上缴存比例为各7%。
企业可以根据沪公积金管委会〔2016〕10号文所列举的降低缴存比例的情形,选择各5%或各6%缴存比例,但应当通过集体协商,形成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专项协议,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再审批。
《通知》强调,各缴存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市公积金中心对选择降低缴存比例的单位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2996元,月缴存额下限为322元。
补充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5%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2140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136元,月缴存额下限为322元。
『玖』 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录错了,该如何修改
住房公积金基数一旦核定就不能修改了,只能等到明年的7月份,等公积金基数审查核定的时候你才可以修改。
如果想修改的话只能是给该员工先办理退工、退保后再从新办理用工,才可以重新申办。
单位出具单位说明加盖公章并填写《个人缴存额调整表》加盖公章,到我中心管理部或办事处办理。若涉及其他特殊情况,请按前台指引处理。
(9)上海住房公积金基数变更扩展阅读:
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方法: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以上海为例,自2015年7月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3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4年月平均工资。
2015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5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15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2014年度相同。
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1%至8%,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