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本来就是提出来还贷款的呀,不管是商贷还是
公积金贷款
都可以。
一年一取,最高不超过去年全年还贷额
❷ 济宁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是多少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累计缴存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2年;
2、未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
3、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
4、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❸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一年可以提取几次
你好,济宁一年只可以提一次。
❹ 济宁住房公积金可以不用资金托管吗
必须满一年未就业或公积金托管一年的,公积金才可以不用托管,提取公积金。
一、公积金资金托管
职工与原工作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暂时无其他住房公积金接收单位且住房公积金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可以将个人账户从原单位账户下转至住房公积金托管账户集中管理。
三、济南市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现行的《济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中的部分提取条件进行了调整。
一是将原来的“偿还首次购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调整为“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二是对租房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调整,将原有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2%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调整为“租住本市住房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三是将原有的“终止劳动关系三年以上未就业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调整为“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就业的,或已纳入住房公积金托管户管理满一年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其他未涉及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将继续按原规定执行。
三、职工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就业,或已纳入托管户管理满一年的应提供的材料
1、职工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就业的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如果没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需提供单位收款账户信息);
(4)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两份。
2、已纳入托管户管理满一年的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如果没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需提供经管理中心核实批准使用的职工本人的银行可结算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两份。
❺ 山东省济宁市的住房公积金在临沂能不能用
山东省济宁市的住房公积金在临沂买房可以使用。根据国家最新政策,公积金是可以异地提取的。但是各地情况有所不同,需要到当地公积金中心咨询。
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下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各地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今后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并首次明确提出公积金将实现异地互认。住建部2015年9月21日在其官网上发布了签署日期为2015年9月15日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为: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
5、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❻ 山东省济宁市,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微信和支付宝上提取了吗
住房公积金在微信和支付宝上面好像是不能提取的。
❼ 可否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的本息济宁地区
公积金本来就是提出来还贷款的呀,不管是商贷还是公积金贷款都可以。
一年一取,最高不超过去年全年还贷额
❽ 辞职后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请详细说明,济宁地区 需要什么手续
要与原单位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公积金余额清单,身份证。都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