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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

发布时间:2021-01-22 17:30:32

❶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借款人应保持良好个人信用记录:

❷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政策出台了么二套房怎么界定的,首付是多少呢

原房产已经过户,说明目前在本市没有房产,目前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可以申请公积金嗲款且算首套。 如果现在将要购买的房产需要涉及到商业贷款,则算二套。

❸ 吉林市 住房公积金 最近出新政策了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保障和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管辖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与监督,管理中心下设的分支机构依据本办法履行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职责。

第二章 提取条件

第三条 符合 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 赁自住住房,月房租支出占家庭工资收入比例25%以上的;
(四) 离休、退休的;
(五)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六)因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入校学习、 被判刑、出境定居、工作调动、单位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 职工患有重大疾病,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第三章 提取额度和时限

第四条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未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在购建和大修住房两年内,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夫妻双方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一)购买商品房、房改房和征收安置房扩大面积部分的,需以购房税检发票或房屋不动产发票日期为准;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购房发票金额。
(二)购买存量房 (二手房)的,需以契税完税证日期为准;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契税完税证缴税购房金额。
(三)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需以规划部门或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日期为准,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工程预算书预算额度。
第五条 贷款购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提取时间为,在偿还首期贷款后,可随时申请第一次提取,以后每隔一年(即365日)后可申请再次提取,直至还款结束为止。提取额度为,夫妻双方第一次提取在还款 12期内(含12期)的,不得超过12期偿还贷款本息额,超过12期的,不得超过实际发生偿还贷款本息额;以后各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期偿还贷款本息额。最后一次提取需在贷款结清后三个月内办理。
第六条 房租支出占家庭工资收入比例25%以上的,每年可提取一次夫妻双方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应高于年房租支出总额与家庭年工资收入25%的差额部分。
第七条 离休、退休的,可一次性提取其账户内的全部余额。
第八条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一次性提取其账户内的全部余额。
第九 条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在终止劳动关系后提取账户内的余额并销户;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因继续就业不需销户的,可再就业时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第十条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每年可提取一次夫妻双方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第十一条 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因患重大疾病或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在一年内一次性提取夫妻双方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一)患有重大疾病的(疾病种类暂包括恶性肿瘤、白血病、器官移植、尿毒症四类),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医院住院费结算总额度中个人支付额度;
(二)遇到其他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的,以县级以上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结果为准,提取额度由管理中心提取审批委员会确定。

第四章 提取要件

第十二条 提取人及需提供的身份证明:
(一)职工本人办理提取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明。
(二)职工委托单位代办提取的,代办人员至少二人以上,持单位介绍信、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代办人及申请提取职工身份证明。
(三)职工委托配偶代办提取的,需提供结婚证、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夫妻双方身份证明。
(四)职工委托其他人代办提取的,代办人应提供经公证部门公证的代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书面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明。
第十三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除需提供身份证明外,还需提供申请提取职工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并应根据不同的提取情况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购买商品房的,需提供经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税检发票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
2.购买房改房的,需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审批表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税检发票。
3.购买存量房(二手房),需提供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
4.对征收安置实行产权调换交付扩大面积费的,需提供产权调换协议和购房税检发票。
5.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经市、县 (市)规划部门审批的个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个人住宅用地许可证和工程(预)决算书。
6.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供县级以上房产部门签发的危房鉴定书、房屋所有权证和工程(预)决算书。
(二)用于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需提供借款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贷凭据。
(三)房租支出占家庭工资收入比例25%以上的,需提供夫妻双方工资收入证明、县级以上房产部门签发的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协议和吉林省服务行业租赁发票。
(四)离休、退休的,需提供职工本人离(退)休证或离(退)休审批表。
(五)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委托单位代办提取的,需提供居民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的,除需提供居民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外,还需提供具有合法继承权、受遗赠权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六)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需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有关证明材料。职工被判刑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委托他人提取的,需提供经公证部门公证的代理提取公积金书面委托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七)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需提供低保证和近期低保金领取证明。
(八)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父母、子女)患有重大疾病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和医院提供的住院费结算单据及医保报销单据;职工遇其他不可预见的事故或灾难的,需提供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认定结果及财产损失认定报告等材料。

第五章 提取程序

第十四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所在单位对职工提取条件应予以核实,由所在单位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并加盖印章。
(二)提取人持《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及本办法第四章所规定的材料到管理中心各分支机构办理提取业务。
(三) 管理中心对申请提取职工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提取规定的,当天办结;需要核实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提取人。
(四)由职工本人提取的,经审批后,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持管理中心审批后的审批表、提取凭证到指定银行办理。由他人代办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必须转入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业务办结后,提取人需将管理中心出具的提取凭证回联交回单位记账。
第十五条 职工符合第三条中第(四)、(五)、(六)款项规定的,账户内余额全部提取后需同时注销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如其所在单位有欠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须由单位补缴后按程序提取;如单位确无补缴能力的,经相关部门确认后,按程序办理。

第六章 提取监督

第十六条 提取人因提供虚假材料套取或骗取住房公积金的,责令其退回所提公积金本息,并通报本人所在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 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二○一三年七月一日起施行,二○一二年十月一日起施行的《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吉市房金字【2012】21号同时废止

❹ 吉林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如下:
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 +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 -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按使用配偶额度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 +个人缴存比例)。
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 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❺ 吉林市公积金贷款的还贷问题

当然是公积金贷款合适了,和商业贷款相比受利率的波动小,比商业贷款每月换的要少!

至于贷款多长时间,得从你实际情况来说,看你每月公积金有多少钱,并且公积金贷款时长和金额都有限制!我听说最高是25万!你也可以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组合的办法贷款!

买房子是大事,你最好亲自去问问!吉林市的公积金管理办公室,是在政务大厅的斜对面,鸿博御园的边上,坐45和46都能到,下车就是!

我按是6成按揭,你每月的公积金有1500-2500元算得,其中公积金贷款比例80%,商业贷款比例20%(公积金负担80%才能不超过公积金要求的25万上限)
20年:公积金月还贷1432元,还款总额是343739,支付利息是119079:商业贷款月还372,还款总额是89257,支付利息是33092!月总还1804元
15年:公积金月还贷1729元,还款总额是311217,支付利息是86557:商业贷款月还445,还款总额是80157,支付利息是23993!月总还2174元
10年:公积金月还贷2338元,还款总额是280571,支付利息是55912:商业贷款月还597,还款总额是71618,支付利息是15453!月总还2935元

如果你首付再付的多些就可以组合为公积金90%,商业贷款10%,这样可以节省些利息!
还有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时长和商业贷款时长可不一样!怎样组合完全得由你自己情况出发决定!

如果你的公积金没有我假设的那么多,就得把商业贷款比例调大了!

至于一次还清,觉得看你未来的经济情况了!

我算得可能不是很准,但作为参考没有问题!

❻ 吉林市公积金贷款多久放贷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抄所袭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首付款证明;
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6.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二、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三、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❼ 吉林市公积金贷款首付20%是否实行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是指建立职工住房公职金是我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目的在于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困难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详细解释,公积金贷款是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2年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即可享受公积金贷款。其贷款的条件是:借款人及其家属亲属缴存的公积金总额至少达到新购建(大修)住房支出的30%;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申请流程
提交资料
借款人到本人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提交包括担保申请所需材料在内的全部个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审核通知单
管理部对借款申请初审通过后,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将全部个贷资料交与担保中心。
审批
担保中心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中心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借款人委托中介机构代办公积金贷款的,担保申请手续由代办机构负责代理并代收担保服务费。(注:代办中介机构须具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资质认证,且与担保中心签有合作协议。)
缴费
借款人依据审核通过的《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缴纳担保服务费。担保中心开具担保服务费发票,对审批通过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盖担保中心公章。
材料转送
审核后的个人贷款申请资料(包括盖章后的合同),由担保中心转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委托中介机构代办的,由中介机构负责上述资料的传递工作。
签署合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监督指导借款申请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字。
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是我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目的在于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困难。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按照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有享受此种贷款的权利,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审批程序
一、审批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XX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二、受理范围,我市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因资金不足时,可向我中心各所属机构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申请条件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XX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2、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或提取公积金后又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
3、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不含商住两用房)并具备有关手续、文件和已交付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4、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同意按照本办法及《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的相关规定,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7、法律、法规、规章和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材料 借款人申请贷款视不同情况提供以下资料: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需提供《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预售合同》及不低于房价总额20%的首付款单据;
2、自建、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需提供建设或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文件,土地使用证或原房屋产权证,建筑施工合同及工程预算或决算;
3、购买二手房,需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凭证;
4、单位集资建房,需提供集资建房批准文件、集资建房交款单据、集资建房或买房协议书;
5、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
6、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7、保证人出具的担保证明及保证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8、房地产置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证明;
9、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办理程序
1、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领取并如实填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同时附有关材料报送公积金中心审查;
2、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通过对借款人购房真实性及还款能力的审查,提出贷款额度和期限的建议,初审合格并经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市公积金中心审批;
3、市公积金中心审查后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将贷款材料转回各分支机构;
4、准予贷款的,由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将贷款材料转受托银行,由受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及抵押担保当事人,并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办理抵押担保手续;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各分支机构通知借款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5、受托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六、办理时限
1、受理审查。分支机构初审时间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不超过2个工作日,批量较大或有其他特殊情况时可延长3个工作日;
2、审核审批。市公积金中心审批时间自收到各分支机构报送的贷款材料起不超过3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编辑本段贷款程序
①政策咨询
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到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咨询,了解担保借款对象、条件和程序,以主贷款担保金额、期限和利率等情况。同时可凭本人身份证和个人公积金帐号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以确定是否符合贷款担保条件及贷款担保最高限额和最低期限。当借款人提出借款申请时,由担保公司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申请书》供借款人填写。
②申请受理
借款申请人提供相关资料,经担保公司初审后符合担保借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凭担保公司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受理单》,按收费清单支付费用,并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合同》上签字。
③房产公司盖章
借款人请房产公司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合同》上盖章,房产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
④落实还款方式
借款人凭本人身份证到贷款银行办理还款帐户,已有信用卡的去银行落实信用卡还款确认,同时签订委托还款协议。
⑤办理抵押登记
借款申请人持相关资料到购房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⑥通知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凭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凭证及经合同各方当事人承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向担保公司递交相关资料。担保公司审批同意后,向贷款银行发出《放款通知书》通知其放款。
⑦领取个人资料
所有手续办完后,担保公司通知借款人来领取个人保管资料。
编辑本段最高额度
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比如成都个人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
其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房款总额的70%;
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其中:月还款包括已有负债和本次负债每月还款之和)。
编辑本段额度及其计算方法
公积金贷款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其中四个条件计算出的最小值就是贷款人最高可贷金额。
1. 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2.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a.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
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私产住房),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2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8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7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5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和评估价格不一致时,取二者低值核定额度。
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
b.购买公有现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建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
编辑本段详细资料
1. 新房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二手房不超过20年;贷款额度是房屋评估值的70%;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年利率是5.94%。
2. 房屋抵押贷款条件:房屋的年限在20年之内;房屋的面积各银行要求不一;房屋要有较强的变现能力;一般要求商品房,公寓,商铺,写字楼。房产抵押贷款,一般需要通过专业的房地产担保公司来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已经成为居民个人不动产理财的一个重要手段,通过抵押贷款的方式贷出资金以满足临时的消费需求甚或企业经营需求,以期盘活居民手中持有的不动产,而且在各种融资渠道中,房地产抵押贷款依旧是成本最低的方式之一。根据国内首家外商独资的房地产担保企业安家世行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房产抵押贷款中,近3成用于再次购房,其他用途占比较高的依次为:企业经营用途、购车、留学与移民、装修以及购置大宗消费品。[1]
3. 申贷要件
4. 房产证
5. 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6. 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7. 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8. 收入证明
9. 如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请提供出生证
10. 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请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
11. 为提高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等)
12. 操作流程
13. 借款人贷前咨询:I520II54378 填写居民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14. 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15. 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16. 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17. 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18. 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①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②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编辑本段计算公式
1.按实际缴存比例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12(月)×0.45(还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
若夫妻双方缴存比例不一致的,按比例较高的一方确定实际缴存比例。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2.按还贷能力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3.按房屋价格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a.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
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私产住房),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2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8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7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5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和评估价格不一致时,取二者低值核定额度。
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
b.购买公有现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建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
4.按账户余额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❽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贷款的利率跟缴纳基数有关。
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有:
在贷款当地城镇常住有效户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
在贷款之前有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的累计缴存时间不能低于12个月;
首套房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90平以下首套房贷则只需两成;
借款人具备正当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每月固定的工资收入,贷款偿还意向明确;
与售房处签署了购房契约或是合同;
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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