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账户转移申请表怎么填
(一)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经缴存单位审核同意后,持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二)单位因撤销、破产、解散或者改制等原因已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托管手续的,职工可持托管户手册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三)住房公积金由职工本人提取,也可委托单位指定的经办人代为提取。职工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提取的,单位经办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在当天办妥提取手续;情况特殊需核实情况的,由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明确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及原因。
2.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入申请表是手写吗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内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同容城转移和异地转移。办理场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要件:同城转移的:1、职工身份证原件;2、原单位及现单位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存折原件;3、调入单位的调入证明。异地转移的:1、职工身份证原件;2、转入地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银行打印《个人账户情况表》或调入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办理流程:1、同城转移的(原单位、现单位住房公积金存折为同一银行):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原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银行办理转移手续同城转移的(原单位、现单位住房公积金存折为不同银行):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持审核结果到原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银行办理转移手续2、异地转移的: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向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出具新账户证明→职工持证明等要件到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职工持审核结果到转出地承办银行转账或电汇→转入地承办银行登记个人明细账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当场审核办理。
3.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书怎么写
1、公积来金转移前提是源,职工新入职的单位须已经开通缴纳公积金的账号。2、职工到新入职企业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一张接收单。3、带着这张接收单,回到原单位要求其开具一份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4、凭转移证明、接收单、职工本人身份证、原单位发的住房公积金卡到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账户转移即可。
4.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表有哪些内容
1、个人账户市内转移: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本市范围内不同单位之间的转移,个人账户市内转移由转入单位办理。
2、个人账户异地转移接续(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办理):已在本市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的职工,可申请将转出地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3、个人账户异地转入:已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可申请由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4)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申请表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5. 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拿到原单位填写后盖章,直接拿到住房公积金处去办理转移手续吗还是说申请表填写完
先回到原单位开具一份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凭转移证明、接收单、职工本人身份证、原单位发的住房公积金卡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账户转移即可。
使用住房公积金不仅仅限于购房,在租房、装修房屋、修建房屋等等情况下,其实只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那都是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来使用的。
另外,在购房的时候,如果购房者的资金不足而需要按揭贷款的话,在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时候,也是可以用自己的公积金来申请贷款,此时的房贷利率就要相对低一些。不过这个时候的贷款条件也是更为严格的。
(5)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申请表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转移具体办理流程:
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2、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3、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应注意填写完整以下内容:转入、转出单位的全称,单位编号及所属的归集部门。
4、调出职工的姓名、编号应与单位汇缴清册填写的一致;转移金额为该职工账户账面余额;签章(在归集部门留的印鉴)。
5、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离职应由原单位办理封存,待到新的单位工作以后,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但不可销户提取。符合提取条件的才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
6. 公积金转移申请书如何写
(一)单位集体转移职工住房公积金,须报资金中心审批,受托银行依据资金中心的批准文件办理有关手续。(二)职工个人转移住房公积金时,按以下程序办理,因本市范围内存在三个相互独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转移程序分别为: 1.职工在中央系统(包括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的两个单位之间或在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与北京市在建行归集公积金的单位之间转移公积金时,职工向原单位提出转移申请,并提供新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帐户,原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加盖单位预留银行印签后,送交银行经办网点办理转移。 2.职工住房公积金由中央在京单位转入北京市自行归集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所属单位时,职工向原单位提供调入证明、转入单位名称、基本结算户开户银行及帐号,原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银行印签后,连同调入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转移人身份证,送交银行经办网点办理转移清户,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调入单位基本结算户,原帐户清户。 3.职工住房公积金由北京市自行归集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转入中央国家机关系统时,职工向原单位提出转移申请,并提供调入单位的单位名称、单位住房公积金帐号,由原单位办理相应的转移手续,调入单位办理开户和补缴手续。 因职工已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原单位未拖欠其住房公积金,但原单位故意扣押其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原单位公积金开户建行所属区、县的公积金业务受理网点申请委托转移其住房公积金账户。
7.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怎么写
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时,要求转入单位(新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职工帐户转移申请书》并加盖单位章,该转移申请书中需填写的内容为转入单位名称、转入单位公积金代码、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个人帐号、姓名、身份证号码,不需要提供原单位的信息。 新单位可以在公积金网站的“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住房公积金职工帐户转移申请书》。二、公积金转移单怎么办理
1、带上身份证和公积金卡直接到以前单位的人事部去开转移单,如果有退工单最好带上,或者直接打电话到以前单位的人事部预约好时间和带的东西然后直接过去开。
2、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应注意填写完整以下内容:转入、转出单位的全称,单位编号及所属的归集部门;调出职工的姓名、编号应与单位汇缴清册填写的一致;转移金额为该职工账户账面余额;签章(在归集部门留的印鉴)。
3、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离职应由原单位办理封存,待到新的单位工作以后,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但不可销户提取。符合提取条件的才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
(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2)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8. 转移公积金社保申请书怎么写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现工作单位,单位住版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号,个权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号。
原工作单位,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号,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元。
现委托贵中心将我在贵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转入本人现工作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专户的个人明细账内,请转入:公积金专户全称:
公积金开户行:公积金专户账号:
特此申请。
现工作单位签章:
本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月日
9.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怎么填写
按表上要求填写即可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114,按要求填写申请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现单位名称。
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职工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2、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3、办理要件。
4、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
5、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9)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申请表扩展阅读:
一、住房公积金的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住房公积金的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