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信阳市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方法
军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安置住房等具有保版障性质的政权策性住房或者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当以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抵押、质押等方式办理贷款担保。
军人办理公积金贷款要求:
1、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所购买住房价值或抵押房屋价值的80%,夫妻一方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为40万元,双方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
2、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实际还贷能力,双方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负债不超过70万元,夫妻一方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负债不超过50万元。
3、贷款期限最低2年,一般不得超过20年,且还款最长借款期限至借款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贰』 河南省信阳市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
这个问题比较笼统,使用情况依个人情况会有区别,所以要依当地主管部门答复为准。
市直管理部:6369907
浉河管理部:6216008
平桥管理部:3783555
罗山管理部:2132899
固始管理部:4997555
新县管理部:2970609
商城管理部:7923586
淮滨管理部:7766529
光山管理部:8853650
潢川管理部:6112289
息县管理部:5955627
归集业务:6368305
贷款业务:6368303
办 公 室:6368300
维权投诉:6368302
语音查询:6211234
『叁』 2016年信阳住房公积金如何提现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专储余额:
(一)购买、建属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肆』 河南省信阳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证件
住房公积复金委托贷款(以制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是指经办行受公积金中心委托,向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条件的职工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如下:
1、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合法的购(建、修)住房合同、协议和其他批准文件;
3、自建住房的,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在部门的批准文件;
4、对自有住房进行翻建,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符合公积金中心要求的首付款证明;
6、借款人家庭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
7、住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物或担保人相关资料;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详情请洽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就近农行网点工作人员
『伍』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都有哪些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版住房公积金权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再行购买房屋时,是可以将公积金提取的。
『陆』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单单在哪里打印
具体可以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获得相应的材料。
你也可以登录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页进行查看有没有提供打印。
『柒』 现在我在信阳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说我不是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怎么办实际缴存8年,两个城市
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应注意填写完整以下内容:转入、转出单位的全称,单位编号及所属的归集部门;调出职工的姓名、编号应与单位汇缴清册填写的一致;转移金额为该职工账户账面余额;签章(在归集部门留的印鉴)。
『捌』 信阳住房公积金最多可以贷多少钱
关于补充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核定方法的通知发布时间:2016-12-1 8:58:01 来源:本站原创点击:3561次 【字体:大 中 小】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建立在互助互利基础上的一项住房保障制度。为更好地体现住房公积金公平、公正的原则,促进住房公积金业务稳定健康发展,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工作情况,现就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核定方法补充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按照“早存多贷,多存多贷”原则,鼓励引导广大职工按照相关规定尽早缴存,连续长期缴存住房公积金,让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更多的职工群众。
二、完善核定方法。将原来依据还款能力核定贷款额度的方法,补充调整为依据还款能力和个人缴存余额加缴存年限综合核定贷款额度的方法。
(一)还款能力核定方法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二)缴存余额加缴存年限核定方法:
最高贷款额度=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之和×(14+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之和)
1、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认定以申请之日起正常汇缴的账户余额为准。
2、贷前6个月缴存期内借款人及配偶未办理柜面提取的,缴存余额不足1万元时,按1万元认定,其他情况按实际余额认定。
3、已缴存年限取开户日期至当前缴至月份的间隔年数,不足整年的部分向上取整。
4、已缴存年限须为连续正常缴存年限。因工作变动断缴后6个月(含)内重新立户缴存且及时合并账户的,可接续认定正常缴存。超过6个月的,缴存年限自最近一次开户日起计算。
(三)贷款金额不超过相应最高限额。
三、在核定家庭收入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系统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1.2倍计算。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以我市上年度平均工资的70%做为收入最高标准。开具的收入证明低于这一标准,以开具的收入证明为准。高于这一标准的,按这一标准计算。
四、本办法自2016年12月19日起执行。
参考连接:http://www.xygjj.cn/Item/Show.asp?m=1&d=1710
『玖』 信阳住房公积金提取不要任何条件吗
只有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提取流程图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