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首次提取后一年内没再提取,1年后在提取还需要重新办理手续吗
不知道你首次提取办理时有没有选择自动提取,选择了它会半年一次自动将钱转到首次办理时的账号上,三年后才需要再次重新办理。
B. 佛山公积金如何提取
一、佛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一)在佛山范围租用住房居住的(非居住用房和市外住房,暂不在允许支取之列)
(三)申请使用提取对象为承租人(夫妻)
(四)申请提取的额度,按上述第(二)条规定的面积和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凭据确定的租金标准的50%,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后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不得少于500元。
(六)租房租金使用提取,每半年申报一次。
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
提取方式有三种,官网提取、APP提取以及现场提取,详细的流程如下:
官网提取
1.申请
登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fsgjj.gov.cn/jzcms/index.do、登陆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选择“提取划账续期”进行申报
2.受理
通过数据查验,符合条件的予以申报
3.审批
部门受理后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予以通过的,审批办结
4.领取结果
审批通过后,可在网上打印《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APP提取
⒈下载
下载“佛山市住房公积金”APP,点击“用户中心”登录
⒉申请
点击“业务申报”选择“提取划账续期”按系统提示进行申报
⒊受理
通过数据查验,符合条件的予以申报
⒋审批
部门受理后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予以通过的,审批办结;
现场提取
1.申请
申请人带齐材料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区任一服务大厅业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办理审批
3.审查
窗口工作人员当场进行审批,出具《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4.领取结果
窗口办结,申请人当场领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⒌领取结果。审批通过后,可在网上打印《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C. 佛山市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和流程,急,在线等.
这个要看你是按照什么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比如购房提取,租房提取,装修提取等等,需要的资料都是不同的。
购买商品房提取的话,需要的资料如下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2.房产证(购买预售商品房可提供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3.购房发票;
4.抵押借款合同(用于偿还贷款本息需提供,如没有贷款不需提供)。
资料准备齐全后,到轻工路的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办理提取就可以了。一般第一次去办理的话,总是会缺少一些资料的,或者资料不对,但是工作人员会帮你指出还需要哪些资料,等全部资料都准备好后,再次去提取就应该没问题了。办理提取后,两个工作日内钱就会转到指定的银行卡里了。
D. 佛山离职后公积金怎么提取,佛山离职公积金提取流程
辞职后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
辞职后公积金提取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下载《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务指南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
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
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出转帐支票。
辞职后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
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须出具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配偶代办的需提取夫妻双方身份证;用A4纸复印一份。
在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况下,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办理销户提取,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E. 佛山住房公积金无房提取18年10月提了一次,第二次什么时候可以提,官网说是一个年度提一次
需要到年10月份,一年一次。
住房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144平方米(或套内面积120平方米),每平方米租金标准最高不超过35元/月。超出上述标准部份,由个人承担。
面积按公租房建造标准(建筑面积60平方米)确定个人为30平方米;每平方米按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标准(35元/月)的55%核定。即:每年可提取额度最高为6930元(35元/平方米/月×55%×30平方米×12月)。
(5)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续取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要求规定:
1、住房公积金提取原则上采取个人结算账户提取方式,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特殊情况下,单位申请将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须经职工本人同意。
2、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首次采用个人结算账户提取的,提取申请人应预先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向所在单位经办人提供个人结算账户信息,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见附表1)并经提取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后,与提取所需材料一同交管理部。
3、已采用个人结算账户提取方式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在个人结算账户无变化的情况下,无需再向单位经办人提供个人结算账户信息。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时,有关个人结算账户各栏可不填写。
F. 佛山市公司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提取条件:
1、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提取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提取
3、支付房租(租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提取
4、支付房租(租赁普通住宅)提取
5、无房提取
6、退休提取
7、出境定居提取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
9、本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
10、缴存职工死亡提取
(6)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续取扩展阅读: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公安厅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粤建金〔2018〕115号)的规定,就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不得通过离职方式提取。严格落实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有关政策,离职的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封存和转移。
二、租房提取。按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起租首月起12个月内申报,超过12个月申报的,只能按申报当年(自然年)的1月份起计算提取额,以前的部分不作计提。
三、无房提取。申报提取当年度额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提取年度),不往前追溯。
四、加强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审核。在外市购建住房等申报提取的,办理时限调整为7个工作日。
G. 佛山南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步骤是怎样的
1、申请。单位经办人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区任一服务大厅业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办理审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或需补交的资料。
3、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当场进行审批,出具《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不予通过的,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
4、领取结果。窗口办结,申请人当场领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7)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续取扩展阅读
1、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理地点: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2座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逢星期五下午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交通指引:(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2座)禅城区可乘坐110、116、117号公交车在人才市场站下车
2、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海管理部
办理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财联大厦四楼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逢星期五下午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交通指引:(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财联大厦四楼)乘坐的公交车在南海体育馆站下车再步行至财联大厦
3、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德管理部
办理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基一路14号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逢星期五下午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交通指引:(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基一路14号)顺德区可乘坐907,309,363,904,320,908,906路公交在顺德区公路局站下车步行100米左右
4、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明管理部
办理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249号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逢星期五下午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交通指引:(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249号)高明区可乘坐502路公交,在中山广场站下车
5、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水管理部
办理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兴达路9号澳盈商务中心1座101。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逢星期五下午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交通指引:三水区可乘坐611/619/635/659/662路公交,汇丰豪园站下车,往澳盈商务大厦方向前行约400米。
参考资料来源: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