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昆山住房公积金怎么领取
你好楼主
应该是要拿单位的离职书,还有单位批的什么条子。然后暂住证什么的。
你可以去昆山住房基金中心去拿那个表格。上面写明了的!
祝健康幸福!!
2. 昆山市住房公积金在哪里取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若不知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具体地址,可以咨询单位的财务人员或者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电话12329咨询。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
1、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由职工或单位经办人携带身份证、银行卡以及对应提取情形应提供的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提取人数较多时,应由单位统一办理
2、公积金中心审批,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办结
3、公积金中心拨款,公积金中心将所提公积金直接划入职工绑定的银行账户内
二、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材料
1、职工离、退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材料
①退休批文或退休证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②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2、职工出境定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材料
①出国定居的护照鉴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批文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②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材料
①劳动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
②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
③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2)昆山住房公积金在哪儿领取扩展阅读:
提前住房公积金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 昆山住房公积金提取地址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昆山分中心)
地址:昆山市祖冲之南路505号新江南大厦3楼
具体步骤:
1.提取分为以下五点:
4. 昆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儿怎么领取住房公积金
地址在:昆山市前进东路586号中材大厦1楼 住房公积金领取,需要你拿离职证明和提取函,持本人证件到办事大厅办理即可。
5. 昆山这里住房公积金到哪里领取啊!
您好,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楼上的坑你。
公积金归公积金,关社保毛事?
公积金是到银行或者公积金中心办理的(因为部分地区已经将提取公积金业务交给银行办理,只要拿着公积金提取单到银行根据指引填写后就可以了)。
6. 昆山领取住房公积金的地方在哪里啊怎么坐车需要什么手续
昆山领取住房公积金的地方在昆山市经济开发区前进东路586号,昆山106路; 昆山25路; 昆山夜2线公积金管理中心站下。
手续如下:
符合以下情况,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商品住房的;
(2)购买存量住房的;
(3)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
(4)自建、翻建、大修住房的;
(5)购买公有住房的;
(6)偿还住房贷款的;
(7)还清住房贷款的;
(8)离休、退休的;
(9)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下岗失业且公积金帐户封存(停缴)满二年的;
(11)属于主管部门认定的低保、低保边缘和特困对象的;
(1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苏州大市范围或出境定居的;
(13)租赁自住住房支付房租的;
(14)出国、出境定居的;
(15)患有癌症、白血病、尿毒症、再生障碍性贫血以及器官移植五种重大疾病的;
(1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等情况的(由继承人、受遗赠人办理)。
提取流程:
1、如果在上班的,可以凭领取的凭证,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会核实并证明的,会出具有效的公积金提取证明文件;
2、然后凭领取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提取,公积金管理部门一般会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 公积金管理部门也会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3、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和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到承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就行了,银行会转账到指定的账户内(一般3天内)。
7. 昆山住房公积金去哪里领取
如果你身边有个朋友,请爱他。
8. 昆山的领取住房公积金在哪怎么走
昆山住房公积金在哪里领呀?
9. 昆山住房公积金在哪里办理
一般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住房公积金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住房公内积金只在城容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