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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1-01-21 16:38:01

1. 备案制和编内 具体差别在哪呢

主要区别:

区别一,是否属于国家体制内。备案制就是合同制,体制外的,不是正式的。编内是体制内的,正式的。

区别二,单位和员工互相选择的权限。备案制,单位和员工互相选择的范围更大些,签订的合同到期了,单位与备案制员工可以续签,也可以不签,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双方的选择空间更大。使得员工自由执业的可能性更大。

编制内,单位和员工互相选择的范围很小,一般情况下,除非员工辞职或者员工违法犯罪,否则单位不能无故解聘,使得员工自由执业的可能性更小。

区别三,享受的社会保障有差别。备案制,职工按照当地有关的劳动法,可享受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障,但没有二金(住房公积金和职业年金)。

编制内,职工享受的工资待遇,按照人社部门规定的标准来计发,可享受二金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的社会保障。

区别四,工作的稳定性。备案制,较稳定。编制内,很稳定。

区别五,享受的工资待遇。备案制,比常说的合同工的待遇提高,作为医生的待遇比较高,该有的一般都有。编制内,比备案制员工高,医生待遇相当不错。

区别六,前景有细微差别。备案制,如果长期在医院上班,前途较为不明朗。但若选择出外创业,开诊所或者做与专业相关的工作,前途很好。编制内,如果长期在医院工作,前途广阔(一般编制内的医生较少离职,故不讨论离职)

区别七,对于在编职工而言,编制意味你拥有一份非常稳定的工作,除非违法,否则一般都不会被解聘。编制备案制就是将原来合同工的待遇提高,但又不是“铁饭碗”。

(1)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指导意见扩展阅读:

针对全国在公立医院层面,医务人员有编制内、编制外两种身份的实际情况。对编制内和编制外的人员,研究如何在地方的编制总量范围内核定公立医院的编制总量,然后努力地推行编制备案制。

除了养老,在编内和编外人员的待遇执行现有的政策以外,在晋升职称、薪酬水平、学术地位等其他方面要努力的实行做到同岗同薪同待遇。

2. 人家说的住房公积金要交12%的意思是公司和个人都交12%,还是加在一起一共交12% 谢谢!

公积金缴纳比例:

个人12%,即个人缴纳缴费工资基数的12%;单位12,即单位再按照12%相应为你缴纳。
比如你月工资5000元,缴费工资基数同为5000,那么你的住房公积金月缴金额为600,则你实际拿到手的工资收入只有4400(纯举例,不含扣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另外单位再相应为你缴纳600元进入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2)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指导意见扩展阅读:

第三章缴存

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二十一条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第二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国务院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缴费节选

网络-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3. 婚前买房,现在结婚了,可以用对方的公积金还房贷吗

好像不可以的,这些都是买房的时候就办好的

4. 公租房有什么好处和坏处

国家之所以将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作为解决当前住房困难问题的政策选择,内是因为公共容租赁住房相较个人购买、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个人出租等方式所具有的比较优势。



(4)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指导意见扩展阅读

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由市、县人民政府统筹考虑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和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并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公共租赁住房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5. 有住房公积金还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可以的,只要符合申请公租房条件。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5)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指导意见扩展阅读: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第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公共租赁住房作为有别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尚无一个内涵统一的明确界定。

分析《指导意见》中对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要求,比较各地方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对于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呈现如下特征:

第一,保障性。住房权是得到《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公约》等国际公约一致确认的一项基本人权。

《指导意见》也明确指出,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

由此可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我国政府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之后推出的保障居民住有所居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

第二,政策支持性。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在房地产市场中自发生成的,而是由国家推动出现的,是国家为了住房保障的目的人为设计的新型住房类别。

因此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尤其是发展初期,只有在国家特殊政策的支持下,才能步入正常的发展轨道。同时,基于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特质。

国家也有责任通过政策支持来推动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对此,《指导意见》专设“政策支持”部分,从土地供应、国家投资、税收优惠、金融支持方面给予公共租赁住房发展以政策支持。

第三,租赁性。这是公共租赁住房的核心特征,也是公共租赁住房与经济适用房的最大区别。经济适用房是为目标群体提供的低于市场价格的产权住房,而公共租赁住房则是向目标群体提供适当的租赁住房来保障其住有所居。

第四,专业性。这是公共租赁住房与个人出租住房最大的区别。传统的个人出租住房的首要功能是产权者自住。

而公共租赁住房不论是通过新建、改建、收购,还是通过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筹集的房源,都不是为了自住,而是专业用于出租的。

第五,供应群体广泛性。在我国原有的保障性住房中,廉租住房的供应对象是最低收入群体,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是中等收入群体。

而《指导意见》规定: 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

部分地方规定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群体则更加广泛,如上海将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由户籍人口扩大为常住人口,并且不设收入限制。

6. 外地公积金可以在长沙买房吗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异地买房的。

1、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异地买房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

2、一般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3、对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4、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

5、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6、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6)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指导意见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由资金中心转出至异地:

1、申请范围:

(1)缴存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将个人账户转至国管中心集中封存户封存;

(2)职工未存在住房公积金违规失信记录;

(3)职工在异地新就业并已建缴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办理转移。

2、所需材料:

具体请按照异地中心要求准备材料

3、办理地点:

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7. 住房贷款,贷款人有年龄限制吗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商业贷款的贷款年限:

【房龄】:一般不超过 30 年,且贷款年限+房龄≤50 年;

【借款人年龄】:贷款年限+借款人年龄≤65 周岁,部分银行可贷至 70 周岁(光大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

【最长贷款年限】:不超过 25 年;

以上三点同时满足,以贷款年限短的为准。

申请公积金贷款年限:

【按借款人年龄计算】:贷款最长时间:市属及中直:70-夫妻双方最高年龄;国管:69-夫妻双方最高年龄;

【按房龄计算】:贷款最长时间:砖混结构:房龄+贷款年限≤47 年;钢混:房龄+贷款年限≤57 年;

【银行要求】:最多贷款 25 年。

上述三方面计算后取低者为最终能贷款的年限。

希望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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