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江苏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内的相容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贰』 江苏省公积金app提取流程
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下:下载并打开手机公积金APP,点击“个人中心”,账户登录成功后,点击手机界面下的“业务处理”。然后点击“我要提取”,在“我要提取”界面点击“偿还公积金贷款”、“解除劳动合同”或其他选项。然后点击下一步,然后根据自己的需要输入自己提现的金额、提现的账号、银行等,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入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最后上传自己的身份证照片和银行卡照片,上传完成后点击提现中心审批,然后就可以等待办理了。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是什么?
1、如果想要提取公积金,职工首先要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会对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如果是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单位的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带上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相关的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会进行审批和录入,全都完成后会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3、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就可以去进行了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叁』 江苏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在北京西路省建行,就是在北京西路和云南路交界的附近,我刚那边内打印公积金缴款凭证的,也可容以拨打下面的电话查询余额和明细
1、拨打“95533”;
2、按“1”键进入查询菜单;
3、按“5”键进入公积金查询菜单;
4、按“0251#”键进入省级机关查询菜单;
5、按“1”键查询住房公积金或者按“2”键查询住房补贴;
6、按“2”键通过身份证号码查询;
7、输入身份证号码再加上“#”键,语音报查询结果
『肆』 江苏省要是辞职了,不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现在除了离职还有别的方式 如果离职是很难直接取出来的,需要很多材料 比如外地工作证明 社保证明等 江苏省公积金主要就买房或租房 还贷等 都是比较麻烦的 基本上都是找人代取 我从事已经有5年来 相关的取公积金材料都可以为你准备直接在公积金办 下款很快
『伍』 江苏省公积金提现
1.只要符抄合公积金账户袭余额提取条件即可办理提取。
提醒:不是所有提取条件都可以提取现金。
2.
住房公积金13种提取情形
一、住房消费情形
1. 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2. 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3. 偿还本市或外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贷款本息
4. 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
5. 其他住房消费
其他情形
6. 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 户籍迁出本市
8. 在国外或责港澳台地区定居
9. 退休
10.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1. 男性满50周岁或女性满45周岁事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2年
12.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13. 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陆』 江苏省公积金如何提取
你好,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袭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柒』 2016年江苏省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江苏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回户内的存储答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据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捌』 江苏省的住房公积金可不可以随便提取
怎么能顺便提呢 否则公积金就没有设立的意义了 符合条件可以提取,江苏省直公积金可以按正常提取流程提取,不麻烦,也可找人合规提取手续不齐的话, ll9ll з ち〥斯9。前边这个为斜音。懂了就懂了数字也为蓶…
1.提取材料:(1)本人名下自建自住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2)经城建管理部门批准的自建自住住房大修证明原件。(3)第二次大修自住住房,除提供上述(1)、(2)项资料外,还需提供房屋安全鉴定部门根据房屋完损等级出具的建议房屋大修证明原件。2.提取金额:大修证明出具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玖』 江苏省公积金怎么能提取,要哪些材料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1、购买房屋付全款。
2、购买房屋贷款。
3、修建自住房屋。
4、租赁房屋且租金超过工资收入百分之五。
5、退休,出国。
6,职工出意外解除劳动合同。
(9)江苏省住房公积金提款流程扩展阅读:
公积金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为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拾』 想打听一下江苏省公积金支取还贷怎么还
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选择使用商业贷款且贷款未清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手续 贷款发放并款6月职工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每办理转账冲贷1(转入借款约定贷银行储蓄账户)职工及配偶每提取总金额超商业贷款剩余金额直至商业贷款余额结清 ◆本市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偿商贷所需资料: (1)贷款银行审核盖章《住房公积金偿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表》; (2)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账簿或联名卡); (4)单位具《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5)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款储蓄存折(卡)原件及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