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谁可以告诉我昆山如何提取公积金
到昆山住房公积金的承办银行办理,例如退休提取公积金的流程:
1、办理条件:职工退休。
2、提取人员:职工本人。
3、所需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住房公积金卡原件;
(3)退休证原件(无退休证的,身份证上的年龄必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4)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
4、办理时限: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5、办理时间:以各指定网点公布的办理时间为准。
6、友情提示: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可由职工本人办理或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应知晓委托人已设置的住房公积金卡密码,并提供双方身份证和委托人指定银行有效借记卡(已经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无需提供)。
(2)个人公积金账户须在封存状态或已停缴公积金满6个月。
(1)苏州昆山住房公积金提取代办扩展阅读
根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租赁自住住房房租的;
(七)经有权部门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边缘困难救助对象和特困职工救助对象的;
(八)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下岗失业,且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满两年的;
(九)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不在本市或者户口迁出本市的;
(十)经公积金管委会决定的其他情况。
❷ 昆山住房公积金怎么取,可以让朋友代取么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专)购买、建造、翻属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住房公积金一般不能代领,需亲自办理。如果有特殊情况一定需要别人代领,必须有本人委托授权,即书面的委托授权书,还需要有本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❸ 昆山公积金可以代领吗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专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属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❹ 昆山住房公积金办理委托及提取需要哪些流程和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取走,
准备资料:
首先要准备原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
办理流程:
本人携带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工作人员会对你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会叫你去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公积金中心有银行窗口);
材料审核一般是五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总结: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本人到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处问他们现在如果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那些手续,但前提是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得交够1年以上。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❺ 昆山住房公积金可以让别人代领吗
房公积金不可以让别人代领,是转账到指定银行账户,不发放现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
职工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应首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然后持相关的提取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该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3日内,根据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条件进行审批,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职工在申请时所应提交的提取证明材料,除包括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形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具体包括:
(一)购买自住房屋时需提取公积金的,应当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发票(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翻建、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或有关证明、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需要申请提取其配偶及同房的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的,由被支取本人按照规定程序,凭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发票(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住房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
(三)交房租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户口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
(四)离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证明文件。
(六)户口迁出所在市、县的,提供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户口准迁证明;出境定居的,提供户口簿、出国护照及签证。
(七)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的,需提供户口簿、合法继承身份证明或者遗赠书、裁判文书等。
(八)非该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申请提取时应提供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❻ 苏州昆山住房公积金如何取出来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取出来的。
准备资料:首先要准备原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专
详细原因:
本人携带单属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会叫去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公积金中心有银行窗口);
材料审核一般是五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总结: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本人到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处问现在如果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那些手续,但前提是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得交够1年以上。
❼ 昆山住房公积金提取地址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昆山分中心)
地址:昆山市祖冲之南路505号新江南大厦3楼
具体步骤:
1.提取分为以下五点:
❽ 住房公积金找人代取需要什么手续
住房公积金可以采用他人代领,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还需要提供给相应的证明材料:
1、如果个人是购买新建的商品住房,那么就需要提供房屋的所有权证或者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以及个人付款的凭证。
2、假如是购买二手房屋的,就需要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自家建造房屋或者翻修自己家住房的,一定要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由于自己家房子需要大修自住房的,还要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个人有房贷的,但是需要偿还房贷本息的,要在银行开具一份还款的证明,然后加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由于离休或者退休的,也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但是需要提供本人的离休或者退休证明,或者从劳动人事部门开具相关的证明也是可以的。
8、很多人会移居国外,但是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也是可以提取出来的,但是要求不同,需要提供和人户籍注销的证明,或者要提供出境定居的证明。
9、由于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死亡的,或者被宣告死亡的。那么住房公积金可以由继承人或者受益人领取,但是需要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个人在享受低保保障的,就需要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证证明。可以在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开具。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按照上述材料,个人是哪种情况的提供相应的材料,然后代办人携带个人身份证(代办人)和职工本人身份证,将提供的材料提交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然后由中心财务科办理支付。
(8)苏州昆山住房公积金提取代办扩展阅读
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方法
(一)老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二)新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三)合并、分立、撤销或者破产的单位,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