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购房贷款还完了,还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可以提取公积金。
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6)非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Ⅱ 怎么用住房公积金来还房贷呢公司交的那部分个人能提取吗
一、怎么用住房公积金来还房贷呢?
购房贷款后,进入正常还款的,可以提取夫妻双方的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和单位缴纳部分)用于偿还贷款的本息(包括商业按揭贷款)。
提取的方法一般有两种:
1、将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全部提出来冲还贷款本金(帐户内需留有一定余额,各地规定不同),冲还本金后,贷款的本金减少,总利息也减少。月供或年限将重新计算:如果选择年限不变的,重新计算后月供将减少;如果选择月供不变的,还款年限将减少。至时你可以选择。
2、提取公积金后与你的还贷卡“关联”,比方说你的月供为2000元,提取2万元后与还贷卡关联,此后你10个月不需往卡里存钱,由公积金的钱来还贷款。
二、公司交的那部分个人能提取吗?
可以,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
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网”,通过统一的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广州等20多个城市已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
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取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住房公积金归集和贷款业务办理要件的通知》。
Ⅲ 提前还完房贷后,还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可以提取。
只要你在整个贷款还款期间提取的公积金数额小于房屋的总价(合同价格),凭房产证、购房合同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
提取的金额不能大于:房屋总价-整个贷款还款期间提取的公积金数额。半年内有效。
(3)还房贷每年如何取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Ⅳ 公积金每年可以全部取出来还房贷吗
可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 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2.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3. 离职、失业以及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4. 低保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5. 大病提取住房公积金。
6. 户口迁出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与单位已终止劳动关系)。
7. 外地户口或农民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终止劳动关系且非本市户口或务工农民返回原籍)。
8. 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9. 购买单位集资房或房改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0. 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1.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2. 建造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住房公积金(与单位已终止劳动关系)。
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及流程:
身份证。
2. 购房合同(借款合同)。
3. 购房发票(首付款发票)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如果你不是主购房人的话)。
4. 提取还需要提供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
5. 到单位的公积金经办人员处办理公积金支取手续。
6. 由汇缴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后面附上有关支取证明材料。
7.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审核后方可办理支取。
8. 支取时既可以通过单位也可以自己办理。
Ⅳ 公积金每年可以全部取出来还房贷吗
可以的,公积金偿还房贷是一年提取一次,如果你有公积金贷款的话,公积金账户需要保留一定余额,商业贷款的话是可以全部提取的。
Ⅵ 一年提取一次公积金冲房贷本金后,月供怎么计算
所谓公积金冲贷款本金,就是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贷款本金.
比如你的贷款本金是20万,到了每年公积金贷款冲抵本金时,如果你的公积金账户有1万的余额,那么经过冲抵你的贷款本金就变成了19万了.
另外,你要办理了公积金账户冲抵贷款本金的业务才能这样做,因为这个不是自动的,要你申请办理,还有就是你的公积金账户内是否有余额可以用来冲抵.每年新的还款周期.
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该会给你寄本年的还款明细,你可以通过还款明细了解自己的本金和月供情况,也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打印明细对账单.
(6)还房贷每年如何取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逐步实现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同时,大力推进异地贷款服务,满足缴存职工跨地区购买住房的资金使用需求。
2016年2月18日,根据央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Ⅶ 住房公积金提取还房贷 可以取多少
根据相关来规定,职工于贷款发放自后每半年可申请提取一次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期应还的本息额,提取还款的提取额不得超过住房贷款余额。
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或者因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也可以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后,其依法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不受影响。
(7)还房贷每年如何取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