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浙江省省公积金提取有什么条件,有懂的吗
浙江省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分为两大类。
一、住房消费类公积金提取专: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属住住房;
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
租赁住房自住
二、非住房类公积金提取:
离休、退休(退职);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出国、出境定居;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B. 浙江省公积金怎么提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专职工住属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C.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的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管理中心给予处罚:
(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缴存登记的,责令限期补办 ;逾期不补办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按照本条例规定为职工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启封手续的 ,责令限期补办;逾期不补办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储存余额或者为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出具虚假证明的 ,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并可由有关部门按管理权限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 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职工违反本条例规定,采取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中储存余额的,管理中心应当追回提取款项本息,并可对提取人处以提取金额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罚款。
职工采取欺骗手段,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中心应当追回被骗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 息,没收非法所得,并对骗取人处以被骗取贷款金额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罚款;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职工违反本条例规定,骗取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储存余额的,管理中心应当追回被骗取的 款项本息,并对骗取人处以骗取金额一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管理中心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社会公布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情况,或者故意隐瞒事实,向社会公布虚假情况的,由同级住房委员会责令其纠正,并可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按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一条 管理中心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同级住房委员会责令其纠正,限期追回被挪用的住房公积金本息,没收非法所得;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并可按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出借住房公积金的;
(二)将住房公积金用于房地产投资,经营股票、期货或者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的;
(三)用住房公积金为他人提供担保的;
(四)违反规定委托金融机构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五)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住房公积金损失的。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挪用住房公积金,是经政府或者有关领导人决定或者同意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D. 浙江公积金提取有些什么规定
只要满足下述条件中的一条即可申请提取:
(一)购买、建造、翻专建、大修自住住房属的(购买仅指产权自有的自住住房)。
(二)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住房自住的。
(四)离休、退休(退职)的。
(五)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七)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发生购房或住房按揭行为的。
(八)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出国、出境定居的。
(十一)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E. 浙江公积金提取有些什么规定
一般一次性付款能只能提取公积金一次。
至于以后每年提取一次,你得符合相应的提取条件。
1.那些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偿还住房本息的;
(3)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的。
2)非住房消费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5)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的;
(7)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帐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8)职工户口迁出本市的
(9)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2.未偿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提取公积金时如何办理?
职工符合提取条件且同时有未偿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首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3.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那些提取凭证?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单位出具的《**市(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按提取原因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4.职工购买自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那些证明文件?
职工购买商品房,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及复印件,购房发票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及复印件。
F. 浙江湖州的公积金怎么提取的,手续流程
公积金提取分很多情况,以农村建房、翻建住房、大修理住房为例,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有:
1、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农村建房的,提供《农村村民建住宅用地呈报表》、《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选址意见书》、《农村拆迁安置建房协议书》审批文件中的一项,或者由乡镇政府以上(含乡镇)及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也可办理提取。
2、如属大修住房的,提供《不动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并提供危房鉴定证明原件;
3、夫妻双方要提取的请出示身份证,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委托他人提取的,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4、属建房、翻建住房的,提取截止到上述有效证明批准或签订时间后一年,属大修住房的,截止到房屋鉴定证明所载明的时间后一年。
其他说明
1、婚前购买单独产权的,婚后可以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
2、房屋产权为共有的,只能为共有权人的其中一方提取。
3、属再次以该套住房支付物业费申请提取时不需提供《不动产权证》原件,只需提供载明详细地址与业主姓名的物业费税务发票以及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原件。
4、提取本人余额不足的,可由配偶方补提,但不能超过规定限额。如提取后,封存职工账户内余额不足100元的可销户提取。
5、缴存职工违反本办法,采取欺骗手段,以支付物业费名义骗提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收回所提用于支付物业费的住房公积金,并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予以处罚。三年内不再受理该缴存职工及配偶以支付物业费名义要求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6)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各类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中房屋设计用途必须为住宅;
2、贷款受理后,不得再凭另一套住房办理提取;
3、如房屋产权属共同共有,又未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的,提取金额按均分控制额度;
4、提取额度截止到购房付款凭证所载明的时间。如您及配偶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截止时间不得超过贷款发放日,且提取额度加上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总价(包括住房补贴)。
5、上述提取情况,在您及配偶有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的情况下优先用于偿还贷款。
6、一次性住房补贴可优先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无公积金贷款情况下,您及配偶在2000年3月以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提取条件同上。
7、提取时提供本人的建、工、农、中行及其他银行借记卡,中心会将提取金额打入到您的卡折内。
8、公积金中心对于提供的材料能够当即确认的,当天办结。
9、对所提供材料需要核实的,在接到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提取原因或提供的证明材料调查核实难度较大的,按实施细则等规定执行。
G. 关于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
作为外来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就可以凭身份证及解除合同证明等材料到公积金缴专付地的公积金管属理中心提取,当然可以提取你个人缴费及单位缴费的全部,因为这都是你的钱啊。但具体如何提取得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部门。
H. 浙江省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你好,提取出公积金需要满足一些条件,比如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已办回理退休手答续。或者是交的房租,超过家庭总支出的15%等等,各地公积金政策有所不同,建议通过官网查询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满足条件即可提交申请,但审批手续繁琐,短时间内无法取出。如果您有急用钱需求,建议您选择大品牌进行借款,有钱花是原网络金融信贷服务品牌,它运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风控技术,为用户带来方便、快捷、安心的互联网信贷服务,申请材料简单,最快30秒审批,最快3分钟放款。
此条答案由有钱花提供,希望对您有帮助。有钱花作为度小满金融(原网络金融)旗下的信贷品牌,为用户带来方便、快捷、安心的互联网信贷服务。手机端点击下方,立即测额,最高可借额度20万。
I. 哪个清楚浙江省公积金怎么提取
根据《住房复公积金管理条例制》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