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般是几个季度
季度就复是一个季度。一般是制提取后三到五个工作日到账。微信城市F务不仅是单纯的吃喝玩乐这些大众的便捷,还有微信城市F务是政F政务民生服务在微信上的服务平台,市民可以在这里便捷地办理、交通、交管、社保、公积金、出入境、公安户政、教育等业务。
❷ 住房公积金是每月发还是每季度发
《住房抄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因此,职工每月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之和
❸ 按季度提取公积金是自动到账吗
按季度提取公积金是自动到账,申请提交后的公积金一般在提取后的3到5个工作日到账。
(3)住房公积金每季度扩展阅读版:
住房公积金权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怎样提取公积金:
首次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须提交的材料
职工及其配偶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须提交如下提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提取申请书》;
2.房屋租赁合同;
3.支付房租费发票或收据;
4.申请提取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参考资料:网络-住房公积金
❹ 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几次 一年最多可以提几次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分不同情况,提取的限制次数也不同:
1、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
3、职工购买拆迁安置住房,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一套拆迁安置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足的,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总计不能超过职工已支付购房款(不含贷款金额)。
4、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可每年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且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一年的规定提取限额。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应在房屋租赁期内提出,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一处自建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足的,建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职工已支付建设费用。
(4)住房公积金每季度扩展阅读: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提取人的身份证;《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有效期在五年内);发票或契税完税证。
购买二手房提取所需材料:提取人的身份证;《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房屋所有权证》(有效期在五年内);契税完税证。
因上述原因,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购房人身份证;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房屋共有人无需提供关系证明。
❺ 住房公积金一季度一取,何时能到卡上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容,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5)住房公积金每季度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法条:
第十八条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下列规定列支:
(一)机关在预算中列支;
(二)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
(三)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第二十三条经批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自批准之日起15日内,凭批准文件到管理中心办理缓缴登记,再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账户封存手续。
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在批准期限内经济效益好转的或者批准期限到期后30日内,批准期限到期后,仍需缓缴的,应当自到期之日起30日内重新办理缓缴审批手续和续封手续。
❻ 公积金租赁提取是每个季度几号能到账
原则上是在三个工作日以内把公积金打到提取人的账户中,第二天公积金就会到账,前提是需要办理好公积金的提取手续。也有的是会在三个工作日内把公积金划到提取人的账户中。
通常情况下,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租住商品住房时,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职工和配偶可每年提取一次,每间隔12个月可以申请提取一次。职工租住公共保障房的,按实际缴纳租金提取。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一般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面积而定,各地规定不同。
总的来说,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用于租房的。公积金租房提取也是有要求的,不同的地方其要求不同,职工可以了解过后再进行提取。
(6)住房公积金每季度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提取时限: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应在租赁合同生效后至合同终止后半年内提出申请。职工可每季度申请一次或按季的倍数(不超过12个月)申请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到账时间:非沪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提取住房公积,此提取为销户提取,一般情况下审核通过后当场就可以办理完成,请慎重考虑,其他类住房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是在约定提取到账时间的三天内。
❼ 北京住房公积金季度提取每三个月打款是自动打款吗日期是同一天吗
是自动打款,日期抄不是同一天的。
依据《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单位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管理中心于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管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在3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
(7)住房公积金每季度扩展阅读: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要求规定:
1、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经督促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职工申请办理。
2、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❽ 住房公积金每月只能取1500每季取一次的需要每季度提交申请么
您好,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职工可每年提出一次提取申请,提取资金每季度转入本人银行账户。提取满一年继续提取的,职工需重新申请提取。望采纳,谢谢!
❾ 住房公积金一年内可以取多少次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分不同情况,提取额度次数也各不相同,具体如下:
1、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
3、自建、大修自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
4、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国家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政策:
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公布并开始施行的修改后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对住房公积金的适用范围、机构及其职责、缴存、提取、使用、监督、罚则等作出了相关规定。
2011年4月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0个百分点,由4.50%上调至4.7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0个百分点,由4.00%上调至4.20%。
2015年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通知,通知明确了租房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同时通知还就提取额度,租房提取的条件,提取审核效率等问题作出了更多规范与说明。
2015年1月28日,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发布通知,明确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而此前,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还需要提交租金发票、完税证明等。
2015年10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决定从2015年10月24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其中,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维持0.35%不变;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1.35%下调至1.1%,下调0.25%个百分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
❿ 北京按季度提取公积金每月几号到账
提取日期没有限制,只规定了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每次可提取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住房公积金,且每月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缴存上限,也不得超过月房租费。
此外,一般情况,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完成后,当天不算三个工作日内钱到账。如常时间没到账可以通过单位经办人到管理部查询未到账原因。但约定提取到账时间按照约定提取申请书上的日期到账。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单位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管理中心于受理申请之日起 3 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第三十条管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在 3 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
单位申请将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应经职工同意。
管理中心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第三十一条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经督促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职工申请办理。
第三十二条职工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0)住房公积金每季度扩展阅读: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七条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第八条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本办法实施之前已签订借款合同的,按照原提取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十四条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第十五条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第十六条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提取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
(二)购买危改回迁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购房发票;
(三)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
(四)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购房收据;
(五)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
(六)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