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关于住房公积金国家规定是否强制缴纳的问题
公积金并不是可缴可不缴的,而是法律规定必须为员工缴纳的。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20条,这些条文都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设立公积金账户、每月汇缴公积金等事项上,都是“应当办理”;因此,住房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
(1)住房公积金多缴纳算违规吗扩展阅读:
1丶记者从海南省政协六届一次会议获悉,民进海南省委提交《关于海南省强制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实施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规政策强制实行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都须承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2丶截至2012年我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为65.2万人,全省住房公积金覆盖率为82%,与全国81.62%的平均水平基本持平,未开设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的主要是中小企业及部分劳动工、合同工及派遣工。
3丶《建议》指出,部分单位对住房公积金制度认识不到位,企业效益最大化性质影响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共同缴纳的一种长期的住房储金,进一步实施住房公积金列入工资,必定会增加企业产品中的工资成本,从而影响企业竞争力和利润所得。并且部分中小型企业规模小,人员流动性,职工工资标准不稳定,这就从客观上造成了公积金制度在中小企业职工中建立与推行难。法律支撑体系薄弱,强制力不足。
4丶《建议》认为,在不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情况下,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明确规定只要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后,仍未开户缴存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不需要以单位为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为前提。
5丶即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提出申请,如果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正确的,由法院裁定强制执行,将强制执行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专户。待职工以个人名义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之后,方可向管理局提出申请,将强制执行而来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至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6丶建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平台,有助于推进住房公积金缴存。一是与社保、工商、税务、工会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构建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共享企业基本信息,多方位监控企业最新动态,提高公积金信息化管理水平和效率。
② 单位多扣住房公积金然后少缴,属于违法嘛
多扣少缴,那肯定是违法的。正常住房公积金是扣个人部分多少,单位交就交多少。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放在一起往上交。
③ 请问 在单位上班5年多了 ,但是单位一直没给上住房公积金,单位算不算违法
对于单位不办理和逾期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处罚:
1.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专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属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
2. 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
4. 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④ 公司给交五险,不交住房公积金,这样的公司算违法吗
这样的情况是违法的,因为现在基本上所有的公司都是具备五险一金的,所以要是有公司不交住房公积金的话,这就算是违法的。所以这样有损我们利益的事情,我们是可以提出诉讼的,毕竟这是每个员工都可以享有的权利,所以我们自己也是应该维护我们的权益的,不要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
而且现在很多人对于这个东西其实不是特别的了解,但是我觉得我们还是得上点心,毕竟现在的一些公司是只会交五险,一金很多都是不会交,所以很多人对于这个事情也不是很了解。但是我们要是知道还不说的话,就是在损失自己的利益了,所以最好做一个维护自己利益的一个人。
⑤ 请问公积金缴存基数高于实际工资可以吗,合不合法
不可以,不合法。
社保缴费基数是不能随便更改额,由国家统一进行调整,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7月各地不同)来定社保基数,并且发布较低基数和较高的基数。一般来说企业为员工缴纳的都是按照较低基数的计算的。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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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各缴存单位应如实申报缴存基数,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发[1990]1号令)的规定统计工资,核算缴存基数,并对所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必须根据《关于贯彻落实<江西省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洪房字[2019]87号)的要求,在调整缴存基数的同时,通过单位网上业务大厅完成基数核定表的填列。
一个汇缴年度(当年7月至次年6月)只能在一个业务月度统一调基一次,不能分多个月度调整。单位所有符合调基条件的职工必须统一调整。
⑥ 公司不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违法吗
住房公积金是必须要缴纳的,这是给员工的重要福利之一,可是很多公司为了节省成内本,不给员容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并解释说住房公积金只是一种福利待遇,不是强制的,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效益情况决定缴交或者不缴,这根本就是不合法的!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3条、第14条、第15条都明确规定,不管是单位办理缴存登记、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还是为在职职工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或者是每月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单位都是“应当”办理。“应当”在法律上即为“必须”“强制”之意。可见,为在职职工缴交公积金是单位法定的、强制的义务和责任。据此,《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0条特别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
⑦ 住房公积金可以额外多交吗
可以额外多来缴纳的。
城镇源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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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的好处
1、增加员工的收入。我们知道,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由单位部分和职工个人部分组成,但都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比如个人交500元,单位也交500元,那么你的公积金账户就会有1000元,间接式地存钱,增加了个人的收入。
2、享受贷款低利率。现在买房贷款主要有两种形式: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有人把两种形式做了一个对比,在同等房价不同贷款方式的对比下,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要少还十几万的金额。
3、公积金不算入税收部分。公积金按照国家税收征收范围是不计入纳税基数里面的,也是间接性减轻了职工的经济负担。
⑧ 住房公积金缴双份是否违规
公积金的帐号是身份证号派生的,每人只有一人帐户,每月只以缴一次,上一家缴了,下一回家就缴不答进去了。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积累性和专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