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是什么意思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按照缴存基数来计算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金额,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② 公积金缴存基数一年可以调整几次
原则上一年一来次。
《住源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6扩展阅读:
案例:
无锡规定:职工月缴存额(基数)原则上一年调整一次,一般在每年的7月份进行(有文件明确规定调整时间的除外)。
单位可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汇(补)缴表格》,经承办银行核对无误并输入计算机后,单位即可按调整后的缴存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若年内第二次调整则需要书写情况说明到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核。
③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什么意思
《住房公积金管抄理条例》规定公积金缴存额是按照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公积金缴存比例来计算的,其中公积金缴存基数一般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职工当年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首月工资总额),缴存比例一般为5%-12%。
但因为有的公司职工工资很高或很低,所以多数城市也会规定缴存基数上限以及下限。一般情况下,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各地的市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也有地方是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每年7月1日起,全国各地可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缴存限额。
④ 关于每年住房公积金调整,基数的计算方法
符合规定。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方法同上。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网络词条
⑤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要多久才能调整一次呀
公积金缴存基数在一个汇缴年度内可以调整一次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为上年
7
月
1
日至当年
6
月
30
日
)。
⑥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核算表怎么填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即可,公积金中心不会对你填写的金额产生歧义的,你怎么填,他们怎么收,关键是你不能乱填
⑦ 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时间的文件规定
这是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属房地产管理机构)的规定。没有国家统一的规定。我这里执行的周期是7月1日起执行至次年6月为一个年度周期,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
由于上一年的工资总额需要滞后六个月才反应到缴费金额上,年初有工资增加的员工感觉不公平。管理机构在技术上完全可以实现按日历年度周期调整缴费标准,譬如社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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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⑧ 每年什么时间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缴存单位在职职工工资变动的情况下,应在每年的七月份对职工住房公积金进行一次缴存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的汇缴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个人公积金缴存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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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日起,多地开始执行新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上下限,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或月缴存额上限,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
全国范围来看,北京、南京、济南、丽水等少数城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超过了6000元(对应公积金缴存基数为25000元)。其中,济南和丽水两地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超过了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