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深圳住房公积金可以在东莞买房用吗
公积金可以异地复贷款购房制。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Ⅱ 深圳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在东莞使用额度是多少
不可以使用,只能在本市
Ⅲ 在东莞办了住房公积金到深圳还是一个账户吗,
要办理转移的,住房公积金转移:
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版工办理住权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职工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2.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3.办理要件:
4.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
5.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异地转移:
1.职工提供要件材料转入地向转出地管理中心出具新账户证明及异地转移联系函、转出地管理中心转账或电汇、转入地管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
2.手续齐全情况下,异地转移不超过15个工作日。
Ⅳ 为什么深圳和东莞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不一样
房价不一样引起,来深圳市源区房价已达3万一平方,关外2万一平方。这么贵,普通打工族一般买不起的,但住房公积金又不能异地使用,即说明了住房公积对普通民众没有什么用。所以深圳出台了住房公积金可以租房用,重大疾病时可以用。
Ⅳ 深圳住房公积金能在东莞贷款购房吗
可以在东莞买房,但是首付比例不是3成,是4成首付,建议可以先选择商业贷,后期再转公积金贷比较好,可以减轻首付压力
Ⅵ 深圳和东莞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
公积金抄提取是看是否符合提取条件,如果符合提取条件。根据提取的情况,可以全额提取或者留一些账户基本额度。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
Ⅶ 深圳公积金在东莞可以提取吗
可以在东莞提取。
异地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只能在缴纳城市办理公积金贷款,但是可以在异地提取公积金,比如一次性购房提取公积金帐户余额或者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偿还贷款。
具体提取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下列其中之一的原件):
复印件:房屋权证书、商品房购销合同书、购房借款合同、销售不动产专用;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购买二手房的(下列其中之一的原件):
复印件:买卖契约(含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权证书、购房借款合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每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住房借款合同原件(申请须提供复印件);
借款银行出具的现时贷款余额证明原件;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Ⅷ 在深圳买的社保和公积金可以转到东莞吗
在深圳买的社保和公积金可以转到东莞。
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八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参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8)东莞和深圳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Ⅸ 深圳住房公积金与东莞住房公积金可以共用吗现在我在
好像不可以。 深圳的住房公积金只能在深圳市里使用。不过你可以把公积金提取出来,然后拿着现金去。总比没有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