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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委托公证书

发布时间:2021-01-19 04:21:17

1. 提取住房公积金,公证书是不是就是委托授权书

公积金提取代办:
提取公积金需在本市办理,如不能亲自办理,符合提取版条件可委托配权偶或他人代办。委托配偶代办时,提供结婚证。委托第三人代办时,提供公证处开具的公证书。
住房公积金提取需提供资料
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二)身份证;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网上办结
申请人→登陆官网→登陆办事大厅→(凭数字证书/秘钥)登陆→点击“个人账户设立”模块→填报信息→系统审核→缴存入账,系统自动分配公积金到员工个人账户
网上申报,柜台办结
申请人→登陆官网→登陆办事大厅→(凭数字证书/秘钥)登陆→点击“个人账户设立”模块/“申报预约”模块→填报信息/预约办理时间→持规定的申请材料→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业务办结→10个工作日后凭领卡材料到银行网点领取公积金联名卡
柜台办结
申请人→持规定的申请材料→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业务办结→10个工作日后凭领卡材料到银行网点领取公积金联名卡。

2. 住房公积金代领,公证委托书怎么办理

1,公积金提取可以提供买房、租房或装修资料都可以;

2,公证书上面明确注明受托人有代领住房公积金的权利或者注明全权代理;

3,拨打公积金管理中心打电话咨询;

3. 公积金委托提取公证书需要什么材料

由委托人在当地的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即可,委托公证的费用一般为200元

4. 代为提取住房公积金,委托书要公证,应该准备哪些资料

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 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 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 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 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 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 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5. 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的公证书需要什么资料,需要多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来需要以下条源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6. 委托他人提取上海住房公积金的公证委托书怎么写

委托人:XXX,性别:XX,出生:1XX年07月16日,身份证号:65220119620716211X,身份证住址:XX。
受托人:XX,性别:XX,出生:XX年06月01日,身份证号:XX,身份证住址:XX。
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朋友关系。
委托事项:委托人需前往xxxx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公积金账号:xxxxx),因委托人无法亲自前往办理,现特委托受托人xx代为办理该账号的提取等相关事宜。
委托权限:全权代理
委托人的责任:受托人在全权代理过程中办理的委托事项,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承担认可。
有无转委托:无转委托
委托期限:2011年09月06日至2012年09月05日。

委托人:

2011年09月06日

7. 请问提取住房公积金是否需要公证

因缴存人死亡提取
一、申请提取的证明材料:
(一)基本材料:
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相关证明材料:
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其住房公积金,提供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和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有效法律文书。
二、申请提取的额度:销户提取。
三、提取程序:
1、在职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提取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符合条件的,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支机构暂存、代理账户托管的人员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提取证明材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支机构提出申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支机构应当予以核实,符合条件的,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申请人凭提取证明材料和《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支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四、委托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的规定: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手续原则上由申请人本人办理,本人确实不能办理的,可委托他人办理,除提供代办人、申请人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外,以下情形还应分别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人员为本单位职工代为办理审批手续的,提供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中需注明代办人和申请人的姓名;
2、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审批手续的,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等证明与申请人的关系;
3、其他人员代办的,一律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8. 委托他人提取 上海 住房公积金,公证委托书

委托人:XXX,性别抄:XX,出生:1XX年07月16日,身份证号:65220119620716211X,身份证住址:XX。
受托人:XX,性别:XX,出生:XX年06月01日,身份证号:XX,身份证住址:XX。
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朋友关系。
委托事项:委托人需前往xxxx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公积金账号:xxxxx),因委托人无法亲自前往办理,现特委托受托人xx代为办理该账号的提取等相关事宜。
委托权限:全权代理
委托人的责任:受托人在全权代理过程中办理的委托事项,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承担认可。
有无转委托:无转委托
委托期限:2011年09月06日至2012年09月05日。

委托人:

2011年09月06日

9. 委托他人提取异地住房公积金公证委托书怎么办理

1,公积金提取可以提供买房、租房或装修资料都可以;

2,公证书上面明确注明受托人有代领住房公积金的权利或者注明全权代理;

3,拨打公积金管理中心打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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