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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新规定

发布时间:2021-01-18 18:26:50

⑴ 2018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1、非贷款购买具有产权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等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2、建造、翻建以及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3、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可以提取。

4、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5、调离本行政区域的,按异地转移业务办理。

6、非本市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职工本人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9、离休、退休的,职工本人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10、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11、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12、自住住房纳入市政府棚改拆迁项目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或者同一户口的父母、子女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

13、因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或者同一户口的父母(含配偶的父母)、子女可以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但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个人负担部分。

(1)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新规定扩展阅读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的相关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或全部金额提取到个人银行账户。

公积金提取可分为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办理公积金提取,需提前到指定银行申领公积金联名卡,提取的公积金将直接转入联名卡储蓄账户中。

约定提取

公积金约定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相关申请,按照申请时填写的约定时间,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中。

部分提取

公积金部分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部分提取的要求,申办公积金的部分提取。最高可提取额为账户总金额减10元。

⑵ 住房公积金个人可以提取吗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提取条件不同,提取手续不同,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符合的提取条件。

(2)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新规定扩展阅读:

提取流程主要分为如下几步: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

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3、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4、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5、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6、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7、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9、个人提取:当个人和单位就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发生争议,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管理部应予协调。协调不成的,管理部依据《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管理部主任审批后,可直接为职工个人办理提取并书面通知单位。

职工个人办理时,须上述关材料到管理部提出申请,提取流程与单位提取流程一样。

⑶ 2018住房公积金新政策下,如果辞工了,能提取出来吗,有什么要求

可以。

职工离职后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而且是可以全额提取,包括个人和公司缴纳的部分。

如果职工离职,那么离职后的公积金提取应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1、户籍不在缴存地城市的职工,离职后携带本人身份证、离职证明即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全额提取;

2、户籍在缴存地城市的职工,如果离职后两年没有重新就业的,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全额提取。在两年内重新就业的,可以办理个人账户的转移、合并。

(3)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新规定扩展阅读:

根据2018年5月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关于公积金提取的新政策如下:

一、规范改进提取政策

各地要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规范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优先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度要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合理确定并及时调整。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

二、优化提取审核流程

1、对缴存职工在缴存地租赁或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离休退休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进一步简化审核流程,积极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咨询,大力推行网上审核和业务办理,缩短审核时限。

2、缴存职工提取申请材料齐全的,审核无误后应即时办理。需对申请材料进一步核查的,应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异地购房尤其是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三、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1、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记载其失信记录,并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

2、对已提取资金的,要责令限期全额退回,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对逾期仍不退回的,列为严重失信行为,并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

3、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缴存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情节严重的,要向其所在单位通报。

四、加强内部风险管理

1、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合理设置住房公积金提取受理、审核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岗位制约,实行定期轮岗。

2、完善内审稽核机制,形成前台受理审核、后台重点复核、内审部门稽核“三道防线”。委托商业银行受理审核的,要将防控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纳入业务考核,与受托资格和手续费挂钩。

3、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开展专题业务培训,提升廉政意识和鉴别能力。对相关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为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便利,涉及职务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⑷ 2018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各地有差别,以北京市为例,2018年公积金提取新政要点如下:

1、京外购房提取仅限在户籍地和所在省会

政策原文: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购买位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或购买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记载的县、市或户籍所在地的省会城市内的住房,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有购房提取记录的,不能办理异地购房提取。

举例说明:

①如果购房人的户籍在河北省张家口市,只有在购买北京住房、张家口住房、石家庄住房,才能提取公积金;如果该人购买北三县等廊坊的住房,无法提取公积金。

②如果购房人的户籍在山东省青岛市,则只有在购买北京、青岛、济南三个城市住房的时候,才能提取公积金,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时无法提取。

2、进城务工人员可销户提取,男满55岁、女满50岁

政策原文: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户籍是本地的,按照本地户籍人员的提取规定办理。如户籍是外地的,因工作变动前往外省市,已在当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年,可办理销户提取。

3、原则上取消重大疾病提取,防止骗提公积金

政策原文:

为了遏制以大病等方式造假骗提,原则上取消《关于职工家庭突发事件提取住房公积金问题的通知》(京房公积金政法〔2006〕2号)重大疾病提取。

4、公积金约定提取周期调整为三个月、半年或一年

政策原文:

缴存人申请办理约定提取的,首次提取完成后,约定提取时间间隔调整为三个月、半年或一年。

5、违规提取5年内禁提禁贷,记入不良信息库

政策原文:

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管理中心立即冻结其住房公积金账户,责令其全额退还违规提取的金额,将个人信息记入不良信息库,自违规行为发现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同时将不良信息依法依规抄送市工商局、市经信委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如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异地,违规提取的不良记录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

6、开户缴存全程网上办,全市通缴通取能就近办

为进一步方便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除已在网上可以办结的缴存业务外,单位登记开户、信息变更既可以由经办人到住房公积金柜台办理,也可以由单位经办人通过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bjgjj.gov.cn)网上业务平台直接办结单位登记开户、单位信息变更业务。

单位首次在网上办理登记开户时选择的管理部负责对单位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通知单位,并指导单位下一步办理业务。如仍存在问题较为复杂网上或电话方式不能解决的,通知单位经办人到管理部或由管理部派人到单位指导解决。

(4)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新规定扩展阅读: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北京市新建商品住房的期房和现房、自住型商品住房或共有产权住房的期房和现房、存量商品住房(也称二手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

一、购房人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第一步,下载表格

申请人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bjgjj.gov.cn)点击【办事指南-公积金提取-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表格下载】或点击【常用下载-表格下载】下载表格(样表可同时下载)或在住房公积金柜台领取《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101)。

第二步,填写表格

申请人按照样表填写《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提示:“所在单位名称”为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单位。“联名卡开户银行及联名卡卡号”需为申请人本人的有效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是指申请人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签约系统中备案的购房合同编号和密码;申请人无法提供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的,应填写房屋所有权证号或不动产权证号。如需办理约定提取,请填写约定提取信息,选择约定提取周期。“申请人签字”需为本人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第三步,提供材料

提供填写好的《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并经单位经办人签字,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无法提供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还需同时提供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第四步,交单位经办人办理

由经办人携带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提示: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缴存的缴存人按照所在分中心规定办理。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bjgjj.gov.cn)点击【经办网点】可查询分中心及经办网点地址。

二、购房人配偶先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家庭购房可由夫妻任意一方先行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如购房人姓名为申请人配偶的,在首次办理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三、夫妻一方提取后,配偶因同一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人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bjgjj.gov.cn)点击【办事指南-公积金提取-同一住房非首次提取-表格下载】或点击【常用下载-表格下载】下载表格(样表可同时下载)或在住房公积金柜台领取《同一住房非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108),并按照样表填写。

提供填写好的《同一住房非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并经单位经办人签字,本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一份。交由经办人携带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参考资料:

政策解读-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⑸ 个人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个人公积金提取流程:

1、符合上述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5)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新规定扩展阅读: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九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违反本条例规定审批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第四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的;

(二)未按照规定审批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

(四)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银行以外的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

(五)未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的;

(六)未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的;

(七)未按照规定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的。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挪用住房公积金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追回挪用的住房公积金,没收违法所得。

对挪用或者批准挪用住房公积金的人民政府负责人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照刑法关于挪用公款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第四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财政法规的,由财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他人提供担保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⑹ 2018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有哪些

公积金提取流程:

1、本人向公司和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我们首先需要向自己所在公司提出提取公积金的申请,等到单位审核通过后再填写各项申请书,填写完毕之后,去公司有关部门加盖公章;然后可以带着相关材料及有关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来办理提取。相关材料大概包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等。

2、办理。

办理者向公积金中心提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及有关复印件之后,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会将材料申请交到下一个部门审核办理;待工作人员审核完毕之后,交给公积金中心的领导审核,决定是否准许提取公积金。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过程可能需要的时间会有些长,还请朋友们不要着急。

3、提取公积金。

经过批准之后会出具取款用的支票,申请者可以凭借本支票去相关的银行办理公积金的提取手续,公积金提取的时间为办理完手续后3-5个工作日转到个人账户。

公积金提取条件是:

1、员工离休、退休,职工完全丧失现有劳动能力或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合作关系的,具有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毕竟员工离休,退休,或者说完全丧失劳动的能力的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

2、公司员工在居民较低生活保障范围内、家里经济状况不是很乐观的,享受城镇特困救助待遇的员工,具有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3、相关人员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同时需要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4、户口迁出本市的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届时需要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和提取人的身份证。

5、公司的员工已经死亡的,这一条和之前提到的员工离休或退休丧失劳动能力的意思是差不多的。

6、员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是有期徒刑,刑期期满的时候已经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法院的判决书。

7、进城务工人员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话,可以提取公积金,届时需要提供申请人的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8、购买、建造、翻建或改造具有所有权的自住房。包括商品房(新房、二手房)、集资房、公有住房、旧房改造房、拆迁安置房等类型的自住房。

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资料:

1、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拆迁通知(批文)。

4、拆迁安置协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结算清单(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两年内的发票或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新规定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

1、不是买房就能提取公积金。

提取公积金并不是只要买了房就可以的,其首次申请一定要在贷款期内提出,否则等还完贷款就没法申请了,只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钱在银行里贬值;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购房的,则必须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而且按规定,只有购买自住住房且申请商贷按揭购房的职工才可按还贷办理提取业务;如果贷款所购房产不是住宅性质或贷款类别不是住房按揭贷款的,都不符合还贷提取条件。

2、以“大修”作为申请条件难。

很多地区公积金提取条件都有这样一条“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但实际操作中,要想以大修申请提取公积金“几乎不可能”,要更换主体构建的房子才能达到大修条件,在城市里达到这种情况的房子一般都得拆了。所以,选择此类申请条件时,多加注意。

3、房子卖掉后不能再提取公积金。

在房子卖掉后,就不允许再以卖掉的那套房申请提取公积金,如果还有其它房子在供,则可以新的房子来申请提取。因此,建议曾办理自动提取公积金的在“卖一买一”后,一定要记得及时更换申请提取资料,如果以后联网查出申请提取公积金的房子已经卖了,肯定就会终止自动转账;而到那时在供的房子又已还清贷款,错过申请提取时机的话,也视为暂时放弃提取。

⑺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新规定

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回;
2、偿还答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
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条件: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5、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含2年)以上的;
6、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
7、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8、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⑻ 提取住房公积金要具备哪些条件

(1)如果是要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2)离休、退专休的可申请属提取公积金;

(3)职工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不再原单位上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职工出境定居;

(5)职工将公积金用作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6)如果职工是租房,并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将户口也迁出本市的;

(8)不是本市户籍的职工并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9)相关的住房公积金缴纳职工享受城镇生活保障的;

(10)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且自己的生活也有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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