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海门住房公积金在哪边可以取出来
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㈡ 在无锡买了房子,住房公积金在江苏海门的可以贷款吗
异地暂时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但是可以提取出来公积金使用的。
办理公积金的流程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4)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5)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6)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7)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住房公积金提取步骤: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㈢ 如东人之前在海门上班可以异地取住房公积金吗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内、大修自住住房的容;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㈣ 海门第二次支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购房合同需要复印哪几页
不知你属于哪一种情况,看看下面的规定,符合的话可以办理提取~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出境定居的,提供签证和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9)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职工死亡证明、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㈤ 为什么海门村干部没有住房公积金
您好,村委会没有设立住房公积金的帐户,村干部自然就没有住房公积金。
㈥ 海门人到上海买房可以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前提是你要有住房公积金,公积金最多贷款50万
㈦ 江苏南通海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自己交270,公司交270,可以贷款多少急
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计算方法如下:
按还贷能力
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按房屋价格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a.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
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私产住房),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2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8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7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5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和评估价格不一致时,取二者低值核定额度。
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
b.购买公有现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建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
按账户余额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按最高限额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申请贷款时职工或其配偶正常缴存按月住房补贴的,参照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执行。
计算出的贷款额度数值保留到千位,千位以下不为零的千位加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