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住房公积金调整是在每年的什么时候
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是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根据条例,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动将引起所缴纳公积金金额的变动。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不少单位会在每年办理完6月份汇缴业务后,根据员工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员工调整其公积金缴纳基数。
(1)住房公积金简称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程序
(一)缴存登记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办理要件: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
2、批准设立单位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个人账户设立
单位设立或新录用职工,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要件:
1、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
2、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号码及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三)变更登记
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要件:
单位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
2、单位缴存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资料及复印件。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职工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
2、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销登记
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者解散而终止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要件:
1、单位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
2、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解散或破产的文件,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工商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工商登记等文件及复印件;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账户转移
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
办理要件:
1、职工调动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或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账户封存与启封
单位破产、撤销或解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停止或暂停发放工资,暂时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单位应到中心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
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无接收单位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应实行集中封存管理。职工需要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应办理住房公积金启封手续。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七)汇、补缴
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按与中心约定的日期,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汇(补)缴汇总表及汇缴变更清册;
2、付款票据(支票、进账单或汇票等);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八)缴存基数调整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年底应发工资全额进行核定,每年调整一次,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每年调整时间由中心提前行文通知。
『贰』 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是怎么确定
1.缴存基数确定
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按职工上年度12月份工资总额计算;工资总额应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的项目计算。新录入和调入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是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职工以职工年薪均分12个月后为基数计算各人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2.缴存基数调整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每年1月,缴存单位携带加盖公章的上年度12月份工资报表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基数调整。
3.缴存基数上下限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基数较低不低于统计局公布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2)住房公积金简称扩展阅读:
公积金缴存是由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公积金缴存的公积金两部分构成,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公积金缴存,个人公积金缴存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公积金缴费。
『叁』 北京公积金天津能提取码
可以。2021年1月4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版“跨省通办”服务的权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3项服务事项自2021年起可实现“跨省通办”。
『肆』 个体户的单位可以给员工购买住房公积金吗
新设立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中国建设银行各市分行指定的住房公积金经办网点(简称经办银行)办理缴存登记及账户设立后缴存住房公积金。
办理程序:
第一步 单位到经办银行领取或通过本网站下载《XX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登记表》(简称《缴存(调整)登记表》)和《XX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简称《汇缴清册》),按填表说明填写后加盖印章。
第二步 单位携带填写后的《缴存(调整)登记表》、《汇缴清册》和以下资料到经办银行办理缴存登记及账户设立手续:
(1)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第三步 单位办理缴存登记及账户设立后即可缴存首月住房公积金。单位经办人员应根据《汇缴清册》填写《XX市住房公积金按月缴存(补缴缴存)汇总表》(简称《缴存汇总表》),携带以上表册、支票或现金到经办银行办理缴存手续。
其它提示:
1、受托银行在开立单位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后,为每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制作并发放住房公积金储蓄卡,作为职工查询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的凭证。
2、单位办理缴存登记及账户设立后应建立并按要求记载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账。
『伍』 夫妻的公积金可以共同还房贷吗
可以,
去贷款银行申请,
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的规定:
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简称“冲还贷”)方法:
1、一次性还款法(简称“年冲”)——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余额,重新计算月还款额并继续按月还款的方法。
2、逐月还款法(简称“月冲”)——每月直接从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方法。
采用一次性还款法,委托人每年只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采用逐月还款法,委托人每月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当月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足时,借款人应及时补足还款金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可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提取还贷时间由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
办理场所: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或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业务申请、变更或终止时,借款人应向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银行提出申请;
2、在委托期内发生提取还贷人变更(借款人除外),或者变更提取还贷方法,可向原贷款放款银行提出申请,并签订变更协议,办理提取还贷方法变更在原委托协议满一年以后生效;委托人的增减变更不受此限;贷款本息结清前,提取还贷人可以与贷款放款银行终止委托,但在一年内不得就该笔贷款再次办理提取还贷委托;
3、借款人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贷款后发生还款困难需要增加补充还款人,借款人的,可向原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提出申请。经补充还款人同意,并由上海市公积金中心业务受理网点核准,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后,借款人的父母、子女、兄弟和姐妹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可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还款。
办理要件:
1、借款人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业务需提供:借款人、借款人配偶以及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和借款人最近一次的贷款还款凭证;
2、借款人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业务的变更或终止,原所有委托人应带好借款合同、身份证、户口簿和原《委托书》。
办理时限:提前与办理网点预约,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办理期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
『陆』 查询公积金显示正常和封存有什么区别
正常是每月按时缴纳的,封存是停缴了。
公积金封存条件:
被兼并或破产企业的职工未与版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权;职工所在单位撤销的;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重新上岗的;职工辞职或被单位辞退、开除、未重新上岗工作的;职工在服刑、劳教期间的;经批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在批准缓缴期限内的;其它原因需要封存的。
(6)住房公积金简称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由资金中心转出至异地
申请范围:缴存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将个人账户转至国管中心集中封存户封存;职工未存在住房公积金违规失信记录;职工在异地新就业并已建缴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办理转移。
所需材料:具体请按照异地中心要求准备材料。办理地点: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由异地转入至资金中心
申请范围:已在资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办理转移。
所需材料: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单位经办人集中代为申请的提供以下材料:
《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参考资料:网络-公积金